而且在这里念宣传画,每天还有三个铜币的薪水,并且包一顿午饭——午饭可好吃了,有一碗酸辣粉和一些蔬菜,还有一块面包呢。她吃酸辣粉就饱了,面包可以带回家给妈妈。对了对了,酸辣粉里有油花,有时候还会有些鱼肉碎呢!
    她越说越高兴,已经忽略了猎犬那让人有些后背发毛的笑容,很骄傲很得意地告诉他,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她家那一条街上的所有孩子,谁都比不上她挣得多!
    猎犬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一边看着后面的宣传画。
    这些画上有的在讲“使用公厕”,有的讲“受伤清创”,有的讲“肥皂洗手”,有的讲“消灭四害”,有的讲“勤换内衣”,简直是从吃到拉全部包括了。
    女孩炫耀完了,猛然想起来她的任务是给人讲解宣传画,于是连忙又挨着每张画给猎犬讲解了一番,并且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人就很少会生病了,也不用花钱去买圣水!”
    圣水这个词跳进猎犬的耳朵里,刺得他眉梢一动:“这样就不会生病,也不用买圣水了?”
    “对!”女孩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有一些病是可以避免的,有一些病可以自己治疗,但是方法要得当,比如说受了伤就不可以用土去止血,那样反而会污染伤口。只有一些比较重的病,要来医院看病。”
    猎犬咧嘴笑了一下:“医院什么病都能看好吗?”
    “还不能。”女孩却摇了摇头,“女公爵说了,医生的能力是不同的,有些病他们治得好,有些病治不好,所以我们日常就要讲卫生,减少自己得病的机会,不让小病变成大病。”
    “呵呵——”猎犬又笑了一声,“治不好病的医生,又有什么用呢?”
    女孩反问:“那圣水也有治不好的病呢?”
    猎犬的眼睛里猛然闪过一丝杀气,但是被他压下去了:“圣水治不好的病,是因为他们做了渎神的事,是神在惩罚他们!”
    这话如果说给那些成年人听,大概他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渎神对他们来说是刻进了骨血里的罪行,谁也不敢对此有什么抗议。
    但半大的孩子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他们更相信女公爵的话,毕竟是女公爵给他们的亲人或他们自己治好了病,然后又让他们有活儿可干,有钱可赚,有饭吃有衣穿的:“那为什么同样的病,大主教能治好,见习牧师就治不好呢?难道神的惩罚,遇上大神官们就没有用了吗?”
    这个问题猎犬也无法反驳。他鼻翼抽动了两下,眼睛开始有些泛红。
    女孩子感觉到了一点危险,下意识地想往后退,但又倔强地站住了跟猎犬对视:“难道不是这样吗?”她觉得女公爵说的特别对,而且,抛弃海风郡逃走的神官们,算不算渎神呢?神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咳!”疾风重重咳嗽了一声,拉了一把猎犬,“我们该走了,还要去买盐呢。”他已经看见那两个守在教堂门口的守卫把目光移过来了。这两人中有一个应该是初级骑士,还有一个只是普通人,但两人手里的武器有些不太寻常,疾风从那看起来并不像神术武器的黑色奇怪长管上,感觉到了一点危险。
    女孩很高兴自己驳倒了一个成年人,她并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毕竟医院门口的守卫不单看守医院,也包括要保护她的。所以她心情不错,听见他们说要买盐,就提醒了一句:“现在买盐不在精盐工坊了,你们要去市政厅,那边有接待商人的分部。盐,罐头,都要去那里才能买。”
    疾风当然不是为了买什么盐,所以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就扯着猎犬走了。
    他们走过一条街之后,疾风才问:“你确定了?”
    猎犬眼里的红丝还没有褪净,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海风郡那些人玷污了神的荣光,他们都该死!”
    疾风吓了一跳:“你想屠城吗?这不行!”
    猎犬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教堂的那些人!”
    疾风顿时又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你想杀神官?”
    “他们玷污了主的荣光,让主的尊名被这些贱民质疑,他们就都该死!教会什么时候这么丢人过?”猎犬低声地嘶吼,眼睛又红了。
    疾风皱起了眉头:“你冷静一点!”他知道守夜人都是些狂信者,但他真的没想到,猎犬对于海风郡教堂的那些神官竟然也如此痛恨,“瘟疫是主降给海风郡的惩罚,他们离开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是主的旨意,一向如此。”
    猎犬烦躁地在路边转了一圈,忽然问:“那为什么那个女公爵能治好瘟疫呢?她凭什么能与主对抗?”
    疾风噎住了。其实“瘟疫是主降下的惩罚”这种话他是听惯了的,教会一直都这么说,所以他也就顺口说了出来而已。现在被猎犬问得答不出话来,于是另一句听惯了的解释也就那么顺口说了出来:“她说不定是用了女巫的能力,她不是双黑吗?”
    只是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对上了猎犬的眼睛——虽然眼底泛红,但猎犬的眼珠是黑褐色的,而他亚麻色的头发根部,也有短短的一截黑色,那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染发,新长出来的头发就是原本的颜色了。
    “我,我不是说你——”疾风暗暗后悔,他说这些话说得太顺了,竟然忘记了猎犬也是个双黑,同样是堕落血脉。他恨自己的血脉,所以对于女巫和堕落者从不留情,但同时,他也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双黑的话,有一次他就是因为这个,差点手撕了一个其他教堂的见习牧师……
    本来他是要被处死的,但他自愿去试新出的炼金药剂,并且成功晋升到了高级,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不过也许是后来给他配的圣女太差,所以他的疯狂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而疾风能做他的搭档,其实是因为他们两个小时候是邻居。
    开始的时候疾风比他的级别高,但现在两人已经是同级了,疾风这个搭档也就做得越来越胆战心惊,总觉得像是面对着一只危险的野兽一样,很想换个搭档了。
    “我知道……”猎犬缓缓点了点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真正的堕落者,而我在为主守夜……”他两眼越来越红,喃喃地像在念什么咒语一样,“我会赎清自己的罪,主将会接纳我的灵魂升上光明之山……”
    疾风战战兢兢地跟着念诵:“虽生于黑暗,行走于黑暗,但你脚下所踩的是主之道,你所守卫的是主之荣光,每一夜的守卫皆是赎生来的罪,待你魂归那日,主将接引你登上光明之山,你的灵魂将被涤为纯白之色,永离黑暗……”
    这段话被反复念了两遍,猎犬眼睛里的红丝终于褪了下去,变成了正常的模样。疾风悄悄地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么,你确定黑翼到过那里?”
    这次猎犬正常地点头回答:“确定。而且他在那里应该停留了一段时间,我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如果我没搞错,他死在那里。但奇怪的是,我还闻到了光明的气味。”
    “光明?”疾风不明白他的意思。
    “在那里——如果他是被人杀掉的,那么对方使用的是光的力量,是神术!”
    “光明系!”疾风悚然一惊,“你没搞错吗?”冯特公爵是阴影血脉,他身边的两名骑士一名是植物系,还有一个比较古怪,经常用有冰冻力量的神术长剑进行战斗。这几年他们可能又添了一些新骑士,但没听说过有光明系的。
    “不是光明系。”猎犬纠正他,“是光。”
    疾风倒抽了口气。
    光,与光明系,那还是有区别的。而公认的,纯正的光的能力,只属于最虔诚的人。如果是神官,他在教会里的前途将是光明无限的,如果是骑士,教会一定会让他成为圣骑士。
    所以杀掉黑翼的人,不可能是冯特公爵和他的手下,而是一位神官?
    “这不可能吧……”疾风喃喃地说,“他死在教堂前面,难道说,真的是教会的人……”这不成了自己人打自己人了吗?
    猎犬耸了耸肩:“我是不会搞错的。那是极其明亮的光。”
    他对于自己这些守夜人同事其实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们都是魔鬼,都身负罪孽,都在努力地为自己赎罪。死是他们的必然结果,区别只在于当他们临死的时候,有没有得到神的宽恕而已。
    如果得到了宽恕,那么灵魂将升上光明之山,这是守夜人心愿得偿,是值得庆祝的;如果没得到宽恕,那么灵魂仍是有罪的,有罪的灵魂,也没什么可惋惜的。
    所以猎犬并不为黑翼难过,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查清黑翼是否已经死亡,可以说他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但疾风觉得没有:“我们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他。”
    “这里的人太多了。”这个“医院”门口有无数的气味,即使是猎犬也不可能准确地找出杀人者。不过他可以分辨出特定的人,比如说埃里克·冯特还在海风郡,而他的女儿,那个女公爵的气味已经离开了。而且,他有一个发现:“我还闻到了魔鬼的味道,并且不止一个!”
    海风郡里曾经有过魔鬼,现在这个气味也已经离开了海风郡,有没有可能,它是跟着女公爵的呢?
    “我们去找她吧……”猎犬咧开嘴,露出了一点白森森的齿尖。
    “你不要冲动。”疾风连忙阻拦,“连黑翼都死了!”
    猎犬不为所动:“我没打算冲上去,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随身带着魔鬼。”
    疾风有点头痛:“那你要保证,绝不动手!”黑翼都死了啊,他们两个还不如黑翼……
    “知道知道。”猎犬不怎么耐烦,但还是做了保证,“我听你的。”
    这还好。猎犬的许诺还是很可信的。疾风于是稍微松了口气:“行,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第299章 新的发明(一)、信仰值在噌噌往上长
    陆希回到青石城的时候, 三千名奴隶恰好也到了。
    根据当初的合同,这三千名奴隶应该有两千五百青壮男女,孩子与老人不会超过五百人, 其中还需要有三百名匠人, 不管啥手艺都行。
    结果,送来的匠人基本都是老幼, 就是什么五十岁往上抡不动锤子了的老石匠老铁匠之类, 以及十二岁左右的小学徒这种,反正就是把合同也算是利用到极致了。至于那两千五百名青壮男女,其中至少有三百人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当然放在光明大陆这也算“成年人”,另外还有几百人一看就像是有病的样子,年龄倒算“青壮”, 身体可就不怎么青壮了。
    陆希看着这统计都要气笑了:“毕维斯先生, 你就按这个统计表去清点货物吧, 喜欢送有病的‘青壮’的,绸缎就多给点二等品;喜欢送老年匠人和学徒的, 巧克力也只需要给边角料就行。”钻空子玩花活, 谁不会啊?就你觉得合同上有空子可钻啊, 我也没说巧克力都是大块完整的,也没说绸缎的质量都像安娜身上穿的那件一样呢。
    来送奴隶兼提货的几家管事都缩着脖子,唯有彩虹领的管事还梗着个脖子:“公爵小姐, 这些匠人都是我家大人挑出来的有经验的工匠,别看年纪大, 手艺都是最好的!”
    “是啊——”陆希懒懒地说, “巧克力碎块也是我让工人们精心选出来的, 别看零碎, 味道都是最好的呢。”
    “公爵小姐——”管事还想说话,陆希已经转头看向伯顿管家,“伯顿管家,我们家的管事,去了别的公爵领地,也会这样没礼貌吗?”
    伯顿管家一脸严肃:“当然不会的,大人。仅仅是一个称呼不当,我就会教训他三十鞭子!”国王的公爵头衔是颁给陆希的,不管自己家里是不是还称她为小姐,外面的人就要称呼她女公爵大人。
    “终归是德罗让公爵的人——”陆希侧头想了想,“给他十鞭子长长教训就行了。”
    “什,什么?”管事顿时慌了,“不,我,我是德罗让公爵大人的管事,您不能——”
    但是没人听他的,伯顿管事一摆手,就有两个力气大的男仆上来把他捂着嘴拖走了。
    陆希看看那张统计表:“德罗让家是怎么回事?”这一共是三家贵族送来的仆人,其余两家虽然也有以次充好,但大体上还都过得去,比如说送来的十四岁的“成年人”个子还不矮,乍一看也能混得过去,只是那张脸稚嫩了些。唯有彩虹领这一批,一千八百名奴隶,真正的青壮也就有一半吧。
    伯顿管家也很不高兴:“他们应该是把矿里的奴隶卖过来了。”
    彩虹领有宝石矿,里头有数千名奴隶一年到头不停地挖掘和捡选宝石。这份儿活并不比煤矿铁矿轻松,即使是只管捡选的那些奴隶,经常在昏暗的火把下翻捡石头,眼睛也会坏得很快。有些小奴隶,七八岁就去捡宝石,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眼睛就不好用了,然后就下矿干重活,到四十岁——假如能活到四十岁的话,体力活干不动了,眼睛也不好用了,在宝石矿里就成为淘汰品,于是倒手转卖。
    彩虹领这次送来的奴隶里,就有好几百名这样的奴隶。看年纪吧还属青壮,但是两眼已经开始畏光地眯着,还容易迎风流泪。
    “行吧,种地也不需要太用眼睛。”陆希叹了口气,“把这部分奴隶统计出来——算了,我看这些奴隶差不多都有夜盲症,给他们的饮食里多加一些鱼肉和肝脏。”
    事实上光明大陆这些平民,十个里头可能有七八个夜盲,哪怕是海风郡那样靠海的地方,平民也很少吃到鱼肉,包括内脏下水什么的都是好东西,没钱你都买不起。什么不吃内脏,那都是有钱人的毛病!穷人啥都吃,但是啥都吃不起。
    要不然以前边陲镇冬季面对魔兽潮的时候离不开骑士呢,单说一个夜间防守,假如没有骑士,城墙后头的奴隶和平民们就跟瞎子差不多,只有少数猎人——好歹是自己捕猎,还能留点下水自家改善一下生活——才能在夜间火把的照耀下看清东西。
    所以陆希组建民兵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改善伙食,这不单是为了增强体力,也是为了改善视力——全是夜盲症患者你还射击个毛线呢。
    当然,如今长云领的生活水平是不同以往了,大家的视力普遍都有提高,只不过大部分人日落而息,自己并没有太多感觉而已。
    不过重要的不是彩虹领卖来什么奴隶,而是这个管事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德罗让家的态度——虽然陆希现在也是女公爵了,但在德罗让公爵眼里,她仍旧不配跟他同起同坐。
    “既然这样……”陆希沉思了一下,“咱们出一套新娘专用的彩色玻璃器皿吧?比如说茶壶茶杯,餐碟餐盘,各种酒杯,大小梳妆镜,多层首饰匣,成套的花瓶——他们家不是还在想着让女儿跟王子结婚吗?不要准备点嫁妆吗?”
    贵族的女儿出嫁,当然是要有嫁妆的,比如安娜夫人当年就带了各种金银器皿什么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种花家古代连马桶都要陪嫁的作风也差不太多,只不过关注点不同罢了。
    青石城的玻璃工坊经过这一年已经扩大了一倍,工人们从香皂盒和调味汁瓶子里练出了手艺,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光做这些东西了,而且玻璃的颜色也越来越好,已经不靠盛在里面的东西来显颜色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能有这样的手艺,也不是烧出来的所有玻璃颜色都那么鲜艳和通透,但卖给贵族的,当然只要最好的,所以无须大量产出,物以稀才为贵呢。
    “不卖给德罗让家?”伯顿管家立刻领会了陆希的意思。
    “这件事就交给安娜夫人好了。”相信安娜会从德罗让家连本带利抠回来的。
    胡安娜和老约翰负责接收这些奴隶。工匠归老约翰,其他人则归胡安娜。但是十岁以下的孩子要单独挑出来,交给莉莉丝——这里头混着十二个无尽深渊来的小孩呢。
    老约翰现在真正是老当益壮了。整个人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很有种“皮裹一团筋”的结实劲儿,带着四个徒弟跑来接工匠们,而且还很煞有介事地带着纸笔,给工匠们做“技能登记”——别看他老,他扫盲班都毕业了呢。
    而胡安娜要管的更多:所有的奴隶在进入青石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剃头喝药换衣服——人人身上都带虱子,肚子里八成都有寄生虫,说真的,喝了药之后排泄出来的东西,陆希都不敢拿去堆肥,连带他们换下来的破衣服都统统洒石灰消毒之后焚烧,生怕带点啥传染病来。
    好在现在天气正暖和,露天洗澡也不怕感冒,于是奴隶们的生活区简直就仿佛一个露天浴场,颇有点没眼看。
    不过奴隶们并不在意。送来的这些奴隶本来也衣不蔽体——都习惯了,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羞耻心呢?再说,不是男女分开的吗?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难道还怕看?
    至于青石城的奴隶们,主要是可怜这些人,现如今他们过的日子好了,同情心自然也就有多余的了——而且说真的,干净习惯了,再看这脏样儿着实受不了啊,要是不给弄干净了,再把虱子传给他们可怎么办哟。更不用说,女公爵都讲了,虱子啊跳蚤啊臭虫啊,那还会传染一些疫病的!
    于是疯狂洗刷刷,顺便莉莉丝还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病,一些皮肤疥疮之类的小病她就解决了,如果再麻烦一点的,就要带到陆希这里来。
    陆希准备把这做成流程——以后她还要再买奴隶的,就目前来说,这是扩充人口最快的方式了,而且奴隶好管,说句功利一点的话,要赚他们的信仰值也更容易一些。
    以后买来的奴隶都这样:先是搞卫生,然后先干最基础的活儿,之后再看个人的能力更换岗位。并且所有的奴隶都要向他们告知,好好干活,挣够自己的赎身钱,就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平民。
    当然,外面买来的奴隶,待遇不能像原有的那些那么好,总要有个区别的。比如说原有的那些奴隶,按现在的标准大概三年左右都能成为平民,外头的这些么,至少五年起步吧。当然,真正有突出贡献的那就另论。
    这些流程之后,陆希就要亲自去解决那些从莉莉丝手里分过来的“麻烦”了。
    这个麻烦,大部分来自于女奴隶,尤其是生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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