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  LOVE是珍妮成年后就风靡全球的珠宝店,在MONICA推出一款名为“Love  to  death”(中文名为“至死不渝”)的钻戒后简直成为有钱的公子小姐们彰显爱情的必有物。
    珍妮在MONICA门前站了好久,久到水晶门前站着的门童都忍不住来问她是否要进来逛逛。
    周珍妮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没钱,可是有一份愿意至死不渝的心。
    珍妮转身去了一家当铺,打算当掉自己离开甄家前带走的唯一一件珠宝——一串澳白珍珠项链。
    “小姐,我们可以给到这个数。”带着瓜皮帽的老板用算盘拨出一个漂亮的数字,他笃定这位美丽的少女不会拒绝。
    可是周珍妮还是呆楞住了。
    南洋大珠母贝孕育出的顶级珍珠,在不算亮堂的灯光下也熠熠生辉,恍若美人鱼的泪。
    珍妮好像又看到了它附在它原本主人身上的样子,叶婧雯的美夺人心魄,这一串美得惊人的项链在她身上只能算作相得益彰,谁也夺不去对方的光彩。
    美人香消玉损前落地一刻,魂魄归天,珍珠不毁。
    有人从珍妮的怀中抢过叶婧雯的身体,她失神时只握住这串亮到让人忍不住泪流的珍珠项链,还带着妈妈身上的温度,从此只见珍珠不见人。
    可是,这一刻,她决定把它当掉,好似做出与过去、与血缘彻底割舍的决定。
    她朝老板点头,“麻烦您收起来吧。”
    珍妮穿着白色百褶裙,觉得自己从未如此坚定。
    是的,她是一个无比勇敢的女孩。孤注一掷,当掉自己的所有,只为换取一人的爱。
    -
    “你记得吧?喂!柯景政!”
    周珍妮绕着许久才回家一趟的柯景政叉着腰转圈,她声音里的雀跃让他心乱如麻。
    珍妮看柯景政毫不在意的态度微微生气,又微微紧张,“我说这周末,你不会忘记是什么日子了吧?”
    “什么日子?”柯景政一边擦手中的金属物件,一边状似无意地问。
    他当然记得,所以才不想回答。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段要同她分手的前夕,周珍妮反而格外难缠。
    他简直头痛难耐,感到身边的人没了动静,皱眉看了过去。
    那个小小的身影背过了他,又去兀自捯饬其他东西。
    他忍不住看过去,她手里的,好像是过节会用到的彩花之类的,红红绿绿的,她蹲在一个个纸箱子当中,热情无限地忙着,只是再也不围绕在自己的身边,也不再朝自己望去。
    珍妮内心当然难过,在一起的两年,他虽然一直很忙,但她的生日他还是会记得的。她怕自己在他身边呆的时间长了,又要忍不住朝他摆脸色。
    自从阿凤来了,她总是忍不住为自己的坏脾气和娇气而自卑。
    她忍不住和阿凤相互对比,一个能干能吃苦又总是安安静静惹人怜爱,一个总是吵吵闹闹、十指不沾阳春水,给他添乱的娇气包,也许是个人都能看出哪个更好吧?
    她是要嫁给他的人,遑论他在做的事业,还是他这个人,需要都是一个能识大体、懂事的身边人。
    她想,她会从今天开始学着做一个好的妻子……
    妻子……
    她突然因为脑子里蹦出的这个词红了脸,把手中本来就乱作一团的彩花扭得更乱。
    同样乱的是那一双望向她单薄脊背的眼睛。
    她美丽如画,望向自己的眼睛总是带着渴望。
    她想要的,他给不了,甚至要摧毁。
    贴着胸口的口袋,有一串温润的琥珀,带着他心口的温度,因为放在那里太久,简直和他的心脏融为一体。
    他要取出它,恍若剜掉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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