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叫来是对的。”春荼蘼嘻嘻笑,又说,一扫几个时辰后就要进入国公府的抑郁,“看到你有这么悲惨的过往,我想想之后自己的困境,就觉得不那么难过了。我坏吧?我就喜欢看到别人比我更不幸。你放心,我会好好在白家生活,没人能欺侮得我,只有我欺侮别人。”
尽管知道这是借机鼓励自己,夜叉还是失笑,“如果你有事,尽可以来叶记找我。”他冲口而出,甚至想都没想,“锦衣已经弄好了我们的背景情况,从出生到长大,都有根有据,别人查不出半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说到这儿,又骤然停下。
不应该这样,他还是会给她带来危险。能平静的、像普通底层百姓一样生活,对他这辈子是极奢侈的,说不定等到白头也做不到,不应该招惹她。
可是春荼蘼却欠起身子,像是扑在夜叉的肩膀上,兴奋的问,“真的吗?真的可以吗?说话要算数哦。”
她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明亮又讨喜,语气更是无比认真,令夜叉忽然软弱,硬不起心也硬不起口来拒绝。明知道是不对的,却由着自己的心任性,“虽然我会变得其丑无比,丑到不能见人,但我以后只是个铁匠,略小心些,就没人会注意的。”应该,会安全吧?
“变丑?是装扮出来的吗?”春荼蘼吃了一惊。
见夜叉点头,轻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我还当你真要毁容。你长得那么英俊,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真毁了多可惜啊。”她半点不掩饰自己对美*色的热爱。
之后又怕夜叉误以为变丑后,她就不再和他见面,又连忙找补道,“我是说……不必故意如此,若你是受了伤什么的,变得不帅了,我不介意。啊,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各路神仙别理我,夜叉以后一定会平安幸福,不会受伤。一定一定!妥妥的!”她越说越乱,就像挖坑让自己跳似的,又连忙合十祈求上苍。
她很少露出这么糊涂鲁莽的模样,看在夜叉眼里,就牢牢印在心上,只觉得这姑娘可爱到了极致,世上再不会有比她更可爱的了。可是,什么叫妥妥的,好奇怪的语言啊。
“我们做朋友吧?”春荼蘼又说,眼睛闪闪,一脸期待,“我来大唐……不是,我自从迈出家门,只有很少几个朋友。小凤啊,过儿啊,算主仆,情同姐妹,却算不得肩并肩的人。”
“韩无畏和康正源呢?”话一出口,夜叉就后悔,为什么问这个?
但春荼蘼坦然大方,“他们当然算朋友,尤其韩无畏。不过嘛,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算我表哥了吧?虽然,关系实在挺远,八杆子勉强打着的。”
夜叉点头。
朋友,也好!
子时不到,夜叉把春荼蘼送回了官驿。这次夜间私会,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春荼蘼听到夜叉的遭遇,是真的想开了,并不是做样子,所以很快就安心入睡。
夜叉活得那样辛苦,因为自己被宣布“死亡”,顾及着成为马奴之妻的生母,有亲人近在咫尺不得相认。好不容易有了心爱的妹妹,却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相处。最终,他更是失去了两位血亲。和夜叉比起来,她像生活在蜜罐子里,还有脸抱怨吗?
父亲,祖父,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儿承认,但还能在一起生活,还是一家人。往后,她好好运作和筹划,找到机会就能给春氏父子应得的地位。
总之,她一直是有希望的。不像夜叉,一直在绝望之中挣扎。所以,她有什么好不甘心和忧虑的呢?至少她那名义上的祖父,实际上的外祖父,会分外给她支持和帮助,甚至会有些亲情,她本不必如此悲观,是穿越以来,虽有危机,却太顺利了造成的。
为了夜叉,她也要愉快又坚强的生活。那样,他在一边看着,也会觉得人生有希望吧?
因为是冬天,昼短夜长,又因为官驿离国公府比较远,加之雪天路滑,所以虽然选的吉时是巳时中(上午十点)入府,春荼蘼还是在天没亮的时候就被叫起来,梳妆打扮。
衣服首饰,是两天前由白家送过来的,足足有几大箱,全是新的,是白敬远叫人拼命赶制出的长安贵族少女最流行的款式。甚至,他老人家还注意到春荼蘼不喜欢大唐女子喜爱的大红大紫等抢眼的颜色,全选的接近现代水果色的,粉嫩而不失娇艳。另有几身男装胡服,一看便知是上公堂用的,用料和做工都极好,还有一应的配饰、鞋子。
白敬远是用这种方式向世人表明,他多么在意春荼蘼这个“孙女”,多么想把一切补偿给她。另一方面,也向春荼蘼表明,他们谈的五个条件全部算数,放心吧。
而春青阳本来听说孙女不用改姓就很满意了,现在又觉得孙女受重视,心里那点子哀伤和不甘就全没了,恨不能立即让春荼蘼进入富贵窝。
影子说得对,春青阳对她的疼爱是本能,只要她好,可以什么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远对她的好是需要,其中亲情有多少得慢慢体会。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儿可多多了,一举一动都能咂摸出滋味来。
最终,春荼蘼选的是绯色挑线穿花拖泥襦裙,桃红纱罗飘带,娇绿半臂,下穿红色六合小羊皮靴子,外罩锦缎灰狐肷斗篷,颜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无敌。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时代,她这身已经非常华贵了,配得上国公府孙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体上和大唐风格绚丽多姿的服饰与长安城位高权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么张扬抢眼,不让人生出恶感 。总之一句话,低调的奢华。
可惜,她的头发到底还是半长不短的,梳不了华丽的发髻,加之她超不喜欢用假髻,把头发盘这么高,就戴不得那只贵气的金累丝镶红宝石双花步摇,或者亲娘留给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选了赤金鱼尾玛瑙流苏,配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腕上是镶蓝白宝石的腕轮,耳坠子是一对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虽小巧,却做工极精致,花瓣间的脉络都看得清。
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除了护肤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这样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时又俏丽了几分。
春青阳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话就把这伤感赶得干干净净,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绝对失败,“怎么这么麻烦哪!”她很不耐烦的扯扯衣服,“不过是认个亲,比嫁人还讨厌!”
正当连贴身侍候的小凤和过儿都目瞪口呆之际,她大小姐向前走了两步,差点被松松挂在臂上的披帛绊倒。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她又嫌弃累赘,非要扯下去,好说歹说才做罢。
“是时候该让白相头疼几年了。可让我轻省轻省吧!太难侍候了啊,这丫头。”春荼蘼上马车时,春青阳居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其实一路上,春青阳发现还真没让孙女抱怨错。不过是遗失民间的国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罢了,结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头天下了半宿的雪,虽然因为气温不太低,并没有结成大片冰板,长安城里的街道又是宽阔平整的青石路铺就,但到底还是有些泥泞。可是,由官驿到国公府的必经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还好长安宏大,并没有拥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办年货,倒都跑来看热闹。毕竟,春荼蘼身世离奇,连皇上都惊动了,在缺乏公众性娱乐的大唐,也算是千载难逢的佳话,比乐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孙女还是大唐第一位女状师,不久前才打赢了一场惊天官司。这样的女子很少见,自然要来围观的。虽说,只看到华丽的车马路过,真人根本没露面。但,上马车时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还有那一身的富贵装扮,也能津津乐道一阵。最后,又能看到亲自来接的白相嫡长孙白毓秀,也算不虚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门,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到。好在春、白两家的老人都预备了富裕的时间,倒完全没有误了吉时。
车到国公府大门口时,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于是又别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车过来不得了,弄出这样的场面,唱大戏啊。瞧瞧,我都成还珠格格了。”
同车的小凤和过儿不知道大戏是神马东东,更不知道还珠格格是哪位,两人一边下车,给春荼蘼搭好踏凳,一边私下嘀咕,最后觉得大戏应该是指乐舞,还珠格格嘛,一听这名子就是西域那边的胡人哪。
“六妹妹,请下车。”过儿打起了帘子,是白毓秀上来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孙辈,白家排辈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极似白相,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绝对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间没那么多避讳。哪想程朱理学之后的古代,亲人都不能亲近。管你是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七岁不同席呢。
念着这点开放观念,春荼蘼的心情刹那好了,对着表哥白毓秀温顺地点头,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扶着那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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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首先,再次说明关于三更的事。明天上午十点到十一点来看看。如果更新中有通知,当天就三更。如果没有,三号坚决执行。大家把手里的保底粉红揣好,捂热乎了,等66三更就投我。如何?
其次,自己发现了个小bug,又是数学问题,我一沾数字就晕。本书开始时,是庆平15年,目前的故事时间是庆平16年。皇上韩谋24岁登基,开篇时39。韩无畏与夜叉同岁,出现时都是21岁,皇上比这二位大帅哥老了18岁。也就是说,现在的皇上是年已不惑的老帅哥啦。
感谢大便嘿嘿大便打赏的香囊感谢pdxw、狐狸精的死党、风早夙蓝打赏的平安符谢谢
尽管知道这是借机鼓励自己,夜叉还是失笑,“如果你有事,尽可以来叶记找我。”他冲口而出,甚至想都没想,“锦衣已经弄好了我们的背景情况,从出生到长大,都有根有据,别人查不出半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说到这儿,又骤然停下。
不应该这样,他还是会给她带来危险。能平静的、像普通底层百姓一样生活,对他这辈子是极奢侈的,说不定等到白头也做不到,不应该招惹她。
可是春荼蘼却欠起身子,像是扑在夜叉的肩膀上,兴奋的问,“真的吗?真的可以吗?说话要算数哦。”
她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明亮又讨喜,语气更是无比认真,令夜叉忽然软弱,硬不起心也硬不起口来拒绝。明知道是不对的,却由着自己的心任性,“虽然我会变得其丑无比,丑到不能见人,但我以后只是个铁匠,略小心些,就没人会注意的。”应该,会安全吧?
“变丑?是装扮出来的吗?”春荼蘼吃了一惊。
见夜叉点头,轻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我还当你真要毁容。你长得那么英俊,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真毁了多可惜啊。”她半点不掩饰自己对美*色的热爱。
之后又怕夜叉误以为变丑后,她就不再和他见面,又连忙找补道,“我是说……不必故意如此,若你是受了伤什么的,变得不帅了,我不介意。啊,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各路神仙别理我,夜叉以后一定会平安幸福,不会受伤。一定一定!妥妥的!”她越说越乱,就像挖坑让自己跳似的,又连忙合十祈求上苍。
她很少露出这么糊涂鲁莽的模样,看在夜叉眼里,就牢牢印在心上,只觉得这姑娘可爱到了极致,世上再不会有比她更可爱的了。可是,什么叫妥妥的,好奇怪的语言啊。
“我们做朋友吧?”春荼蘼又说,眼睛闪闪,一脸期待,“我来大唐……不是,我自从迈出家门,只有很少几个朋友。小凤啊,过儿啊,算主仆,情同姐妹,却算不得肩并肩的人。”
“韩无畏和康正源呢?”话一出口,夜叉就后悔,为什么问这个?
但春荼蘼坦然大方,“他们当然算朋友,尤其韩无畏。不过嘛,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算我表哥了吧?虽然,关系实在挺远,八杆子勉强打着的。”
夜叉点头。
朋友,也好!
子时不到,夜叉把春荼蘼送回了官驿。这次夜间私会,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春荼蘼听到夜叉的遭遇,是真的想开了,并不是做样子,所以很快就安心入睡。
夜叉活得那样辛苦,因为自己被宣布“死亡”,顾及着成为马奴之妻的生母,有亲人近在咫尺不得相认。好不容易有了心爱的妹妹,却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相处。最终,他更是失去了两位血亲。和夜叉比起来,她像生活在蜜罐子里,还有脸抱怨吗?
父亲,祖父,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儿承认,但还能在一起生活,还是一家人。往后,她好好运作和筹划,找到机会就能给春氏父子应得的地位。
总之,她一直是有希望的。不像夜叉,一直在绝望之中挣扎。所以,她有什么好不甘心和忧虑的呢?至少她那名义上的祖父,实际上的外祖父,会分外给她支持和帮助,甚至会有些亲情,她本不必如此悲观,是穿越以来,虽有危机,却太顺利了造成的。
为了夜叉,她也要愉快又坚强的生活。那样,他在一边看着,也会觉得人生有希望吧?
因为是冬天,昼短夜长,又因为官驿离国公府比较远,加之雪天路滑,所以虽然选的吉时是巳时中(上午十点)入府,春荼蘼还是在天没亮的时候就被叫起来,梳妆打扮。
衣服首饰,是两天前由白家送过来的,足足有几大箱,全是新的,是白敬远叫人拼命赶制出的长安贵族少女最流行的款式。甚至,他老人家还注意到春荼蘼不喜欢大唐女子喜爱的大红大紫等抢眼的颜色,全选的接近现代水果色的,粉嫩而不失娇艳。另有几身男装胡服,一看便知是上公堂用的,用料和做工都极好,还有一应的配饰、鞋子。
白敬远是用这种方式向世人表明,他多么在意春荼蘼这个“孙女”,多么想把一切补偿给她。另一方面,也向春荼蘼表明,他们谈的五个条件全部算数,放心吧。
而春青阳本来听说孙女不用改姓就很满意了,现在又觉得孙女受重视,心里那点子哀伤和不甘就全没了,恨不能立即让春荼蘼进入富贵窝。
影子说得对,春青阳对她的疼爱是本能,只要她好,可以什么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远对她的好是需要,其中亲情有多少得慢慢体会。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儿可多多了,一举一动都能咂摸出滋味来。
最终,春荼蘼选的是绯色挑线穿花拖泥襦裙,桃红纱罗飘带,娇绿半臂,下穿红色六合小羊皮靴子,外罩锦缎灰狐肷斗篷,颜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无敌。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时代,她这身已经非常华贵了,配得上国公府孙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体上和大唐风格绚丽多姿的服饰与长安城位高权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么张扬抢眼,不让人生出恶感 。总之一句话,低调的奢华。
可惜,她的头发到底还是半长不短的,梳不了华丽的发髻,加之她超不喜欢用假髻,把头发盘这么高,就戴不得那只贵气的金累丝镶红宝石双花步摇,或者亲娘留给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选了赤金鱼尾玛瑙流苏,配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腕上是镶蓝白宝石的腕轮,耳坠子是一对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虽小巧,却做工极精致,花瓣间的脉络都看得清。
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除了护肤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这样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时又俏丽了几分。
春青阳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话就把这伤感赶得干干净净,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绝对失败,“怎么这么麻烦哪!”她很不耐烦的扯扯衣服,“不过是认个亲,比嫁人还讨厌!”
正当连贴身侍候的小凤和过儿都目瞪口呆之际,她大小姐向前走了两步,差点被松松挂在臂上的披帛绊倒。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她又嫌弃累赘,非要扯下去,好说歹说才做罢。
“是时候该让白相头疼几年了。可让我轻省轻省吧!太难侍候了啊,这丫头。”春荼蘼上马车时,春青阳居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其实一路上,春青阳发现还真没让孙女抱怨错。不过是遗失民间的国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罢了,结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头天下了半宿的雪,虽然因为气温不太低,并没有结成大片冰板,长安城里的街道又是宽阔平整的青石路铺就,但到底还是有些泥泞。可是,由官驿到国公府的必经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还好长安宏大,并没有拥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办年货,倒都跑来看热闹。毕竟,春荼蘼身世离奇,连皇上都惊动了,在缺乏公众性娱乐的大唐,也算是千载难逢的佳话,比乐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孙女还是大唐第一位女状师,不久前才打赢了一场惊天官司。这样的女子很少见,自然要来围观的。虽说,只看到华丽的车马路过,真人根本没露面。但,上马车时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还有那一身的富贵装扮,也能津津乐道一阵。最后,又能看到亲自来接的白相嫡长孙白毓秀,也算不虚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门,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到。好在春、白两家的老人都预备了富裕的时间,倒完全没有误了吉时。
车到国公府大门口时,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于是又别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车过来不得了,弄出这样的场面,唱大戏啊。瞧瞧,我都成还珠格格了。”
同车的小凤和过儿不知道大戏是神马东东,更不知道还珠格格是哪位,两人一边下车,给春荼蘼搭好踏凳,一边私下嘀咕,最后觉得大戏应该是指乐舞,还珠格格嘛,一听这名子就是西域那边的胡人哪。
“六妹妹,请下车。”过儿打起了帘子,是白毓秀上来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孙辈,白家排辈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极似白相,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绝对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间没那么多避讳。哪想程朱理学之后的古代,亲人都不能亲近。管你是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七岁不同席呢。
念着这点开放观念,春荼蘼的心情刹那好了,对着表哥白毓秀温顺地点头,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扶着那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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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首先,再次说明关于三更的事。明天上午十点到十一点来看看。如果更新中有通知,当天就三更。如果没有,三号坚决执行。大家把手里的保底粉红揣好,捂热乎了,等66三更就投我。如何?
其次,自己发现了个小bug,又是数学问题,我一沾数字就晕。本书开始时,是庆平15年,目前的故事时间是庆平16年。皇上韩谋24岁登基,开篇时39。韩无畏与夜叉同岁,出现时都是21岁,皇上比这二位大帅哥老了18岁。也就是说,现在的皇上是年已不惑的老帅哥啦。
感谢大便嘿嘿大便打赏的香囊感谢pdxw、狐狸精的死党、风早夙蓝打赏的平安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