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大荧幕上定格画面,于知乐和男主持一道愣住。

    主持人随之诧然调侃道:“看来我们于小姐人气不凡,都能吸引到其他物种的歌迷了。”

    众人哄笑。

    是的,正如大家所见,此刻的屏幕,满当当的都是一张毛绒绒憨乎乎的可爱“狗”脸。

    ——那种商业活动中常见的玩偶套装的……头套。

    矗立在人堆里,相当醒目。

    可真是个很别具一格的观众呢。

    “那……请我们这位萌萌的狗先生上台?”

    但狗先生没有动,只是摆了摆手,似在拒绝。

    “看来还是位傲娇害羞的狗先生。”主持人妙语连珠,引得下面笑声阵阵。

    狗先生再度摇手,然后微微低头,双手举起一张荧光牌到面前,上面是闪闪发光无比清晰的三个大字:

    【小鱼干】

    于知乐已经扬起嘴角,根本憋不住笑,她早已猜出他是谁,或许,根本不需要去猜。

    第一张被换下去,狗先生又举起第二张,

    【marry me】

    第三张,偌大的,最大的,

    【?】

    席间登时沸腾,只因这猝不及防的求婚。

    不少人吹起口哨,应援棒乱舞,如同四处飞窜的萤火之森。

    主持瞪大了眼,“哎哎只是抽你上来互动,你怎么就求婚了啊?”

    狗先生不声不响,只是拿起另一张牌子,一手一个。一张“marry me”,一张大问号,飞速晃动,仿佛在催促,焦急地催着台上女人尽快给他回复。

    于知乐抿紧了唇,眼里盈满了笑意,和水淋淋的星。

    男主持失笑,手持麦克风,走到台下,停到狗先生身旁,进而把麦递到他面前,煞有介事:“先生,你会人类的语言吗?”

    狗先生也入戏颇深:“当然会了,我本来就是人啊。”

    他缩在头罩里,嗓音显得瓮声瓮气。

    男主持故意刁难:“你既然是人,都不露脸求婚,似乎有失诚意啊。”

    狗先生大言不惭地给自己编纂了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借口,语气还相当正式:“是这样的,我被下了魔咒,台上那位小姐如果答应我的求婚,我才能变回人形。”

    观众回头看他俩,纷纷拿出手机拍摄。

    他们脸上均挂着不自知的痴笑,嘻嘻嘿嘿。

    “就跟童话书上的真爱论一样是吧。”男主持若有所思。

    狗先生赞同地点了两下头。

    男主持望向台上,一脸为难问:“于小姐,怎么办呢,您打算救这位先生于水深火热之中吗?”

    救啊救啊——

    大家异口同声地咆哮,撺掇。

    于知乐心想这蠢东西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给自己加戏。

    她露齿一笑,应得相当利落:“好啊,我答应,没问题。”

    也是此刻,狗先生瞬间扯下了自己的头套,屏幕上,他俊朗干净的脸上溢满了笑,仿佛日光不当心倾泻到晚上。

    那样的发自肺腑,那样的喜不自禁,就像个春风得意少年郎。

    他毫不掩饰,一排小白牙可以直接拿去印上牙膏包装。

    眼睛也弯成了细细缝,亮晶晶,仿佛汇聚了这里,所有的光。

    全场尖叫,口哨,鼓掌。鼎沸声音,响彻整个码头。

    有人几乎要跳起来,也有人认出了他是景元集团的太子爷,那位名动一时的“于知乐的脑瘫粉”。

    只是当日,大多人只觉是嬉笑打闹,一时兴起。

    富贵风流纨绔子弟,心中怎会有真情,却不想亲眼目睹了这般用心。

    景胜被男主持领上台,他也不嫌闷燥,穿着三件套正装,相当正式,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直到这时,主持才绷不住了,笑着抱歉:“于小姐,这个求婚是景先生私下联系我们节目组特意安排,希望你不会感到不适。”

    “哎!”景胜叫住他:“我还没结束呢,就急着甩锅拆台啊你。”

    台下又一番大笑,大家合不拢嘴,幸福感是蔓延最快的病毒。

    “好好,您继续。”主持人让开地方,把这方舞台交给他俩。

    咳,景胜清了一下喉咙,把麦还给旁边的工作人员,摸了摸兜,取出一枚钻戒。

    摄像师给了特写,名副其实的“鸽子蛋”,又掀起了场下女孩子们羡慕嫉妒的嚎叫。

    景胜在于知乐面前站定,正色,握拳到唇边,努力正色。

    他太高兴了,只想笑。这女人是春日好风景,一见到心里就花团似锦。

    于知乐瞪他一眼:快点。

    景胜心领神会,颔首:得令,我尽快尬完这波求婚。

    他单膝跪地的一瞬,

    不远处湖上,嘭,一簇火星直窜天际,眨眼间,化作几小团鲜亮的怒蕊,攒簇成群,又熄止安静而去。但下一秒,完全没反应过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无数盛放的焰火,倏地炸了漫天席地,金色流光,千朵万朵,恣意倾洒,渲亮了整片夜色,无尽穹宇。

    如此盛景,大家惊讶地痴怔在原地,目瞪口呆。

    半晌,

    啊啊啊啊啊!

    叫声连片,有女孩捂住嘴,激动到热泪盈眶。

    焰火轰鸣,再没人听得到台上的声音。

    但于知乐可以听见,因为他离她那么近。此刻的世界,此刻的光景,景胜是离她最近的人。

    景胜姿势标志,煞有介事说:“虽然你已经答应我了,但仪式得到位吧。要当大歌星的老公,怎么能不郑重。”

    他仰头看她,星河似乎都闪在他眼里:“嫁给我。”

    于知乐垂眸,不假思索想接手那枚过于高调晃眼的戒指:“好了,好了,赶紧起来。”

    结果景胜手一缩,不给她拿,故意怒叱:“抢什么!”随即笑眯眯献殷勤:“让老公来戴。”

    白痴,于知乐无可奈何,把手递过去,看着他郑重其事,一点点把那颗徒手摘来星辰一般的钻戒,推至她无名指指根。

    佩戴好了,景胜还端量片刻,在她手背一吻,才心满意足起身。

    于知乐看回去:“你什么时候订的?”

    “第一次说想和你结婚之后,”景胜回忆片刻:“就车上那次啊,我在心里发过誓,我一定要娶到你。”

    他又笑了,带着不留余地的心花怒放,感叹道:“啊,不得了,心跳好快,高血压,晕眩,太幸福了,我居然真的能娶到于知乐。”

    话锋一转,又自恋上:“不过么,我这么财大气粗又英俊不凡的男人,有哪个女人能抵挡得了?”

    于知乐想笑,鼻子却莫名酸楚。她微微偏了偏脸,眼眶已无法安放那些盈盈欲坠的动容。

    再启唇时,她已经带了鼻音,有太多话要对他说,但倾诉出去,终究只拢成了三个字:“景胜,谢……”

    剩余的,并未出口。

    已经被男人拉进怀里,可劲儿拥着,抱着。

    怎么才能把他的小鱼干,抱得再紧一点,把他深爱着的女人,抱得再紧一点?

    第一次,坐在她机车上,第一次背后抱,他就告诉自己,他已经抱着她了,只会把她抱得更紧,让她窝在自己暖烘烘的怀里。

    这女人太要强了,怎么可以这样,她一定不知道,她有多美好多动人。

    像早春山崖的花,保护色一般的冰晶和雪粒终于融化。从今往后,她该被拥紧,有风他来顶。

    景胜在她耳边轻而不快地吐槽:“多少次了?你什么毛病啊,夫妻之间老在这客气。”

    于知乐不再作声,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任由滚烫的泪水,在脸颊肆意地滑。

    再苦再难的时刻,我只是红了眼眶。

    可现在,只想伏在你肩头嚎啕大哭,痛泪一场。

    岁月无边,几度年华,

    我曾怀疑人生,我曾妄自菲薄,我曾疲惫不堪,我曾心灰意冷,

    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一切只是铺垫与伏笔。

    我可爱的狗胜啊,我心心念念的臭无赖,死变态,大怪胎,小男孩,

    那些我以为永不会眷顾的好运气,原来都是为了在有生的此刻,

    触到光,遇见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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