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何医生,他们很快就用晚餐。

    李青如又受过一回伤,因为要吃药,她的一日三餐,也要定时用。有的时候他们回来的晚了,她就先吃。

    今天晚上就是,早就过了她的晚饭时间。

    他们再摆饭,自然就不好摆到她的屋里。他们吃着,让她看着太不好。于是便直接摆到欢喜这边……

    “今天晚上,我要熬夜。”晚饭后,欢喜收拾桌子,李青阳突然冒出句话来。

    欢喜完全无法理解这话里的深意,于是自然的接了句:“大哥辛苦了。”

    李青阳看着她收拾碗筷的手,半晌才道:“你晚上很忙?”

    欢喜想了想,“不忙。”

    “你之前答应,熬汤给我喝的。”

    “哈?”她什么时候做出这样的承诺的,她怎么不记得了?但是——好吧,不管她之前有没有答应过。他都如此直白的开口了,她就算是没答应过,怎么也该给他熬锅汤才是。

    不过,大哥这么拐弯抹角的跟她要汤喝的行为——莫名的有些喜感,有些萌啊!

    咳!

    “我知道了,我今晚就给大哥煮汤喝。大哥没什么忌口的吧?”

    “没有。”李青阳终于满意了。他其实对口腹之欲并不强求,但是却对那天晚上,她专门给阿超煮的那锅汤念念不忘。忍了几天,今天才终于说出口。阿超是她哥哥,他也是她哥哥不是吗?一视同人才是应该的。何况,她都愿意给何华轩做吃的了,他总比何华轩更亲近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

    前一日才说到那个张默,第二天欢喜一进校园,当头就碰上了这个人。

    张默跟李春好并肩走在一起,到也相配。时隔一个月,再看到李春好,只觉得这个人已然脱胎换骨。原来的她两个麻花辫,白色的确良短袖装,十分端庄秀丽。此时的她头发烫成了大卷,涂着口红,□□镜。上身红色尼子大衣,喇叭裤,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说实话,这一身其实不丑。只是什么气质配什么妆扮,也许过段时间,她穿起来会自信张扬。可此时,却只像是穿错了衣裳,不伦不类。

    这样的形象,其实是时髦,是新朝。

    “咦,这不是罗欢喜同学么?”李春好怀里挎着个红色的小皮包,飞扬着眉,得意又不屑。跟一个月前腼腆内向的她完全不同。

    “李春好同学。”欢喜不知道她主动找她是有什么目的,想想林青云说的,她这段时间,时不时的总要显摆一下。猜想着,这会儿是不是也要来她这里显摆了。

    “听说你请了半个多月的假,马上要期中考了,请了这么久的假,不会对你的成绩有什么影响吧?对了,这位是张默,是我们班的班长。他的诗写得特别好,还在京都日报上发表了呢。那可是国家级的报纸,一般人上不去……”

    欢喜这才顺理成章的将目光放到张默的身上。

    相比较北方的大多数男人来说,张默显得有些矮了,但因为他体形偏瘦,又会穿衣,整个人不但不给人矮小感,反而让人有觉得匀称修长。且他长得不俗,白净清爽。如今这年代的男人,大多是粗犷而黑壮,便是好一些的,也少有这么白净的。他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更是让他凭添几分书生雅气。放在一群黑壮的男生堆里,他这样的,便成了十分醒目的那一个了。

    “你好罗欢喜同学,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却一直未有机会认识你,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罗欢喜同学不愧是这届的全国状元。”

    “张默同学,你好。”欢喜眨了眨眼,突的亮了个相当灿烂的笑来。对着张默,也略带了几分热情:“你真的在京都日报上发表了诗么?不知是哪一期的?我前段时间有点事,都没能看到报纸,错过了拜读的机会。”

    “罗欢喜同学对写诗也有兴趣吗?那以后我们到可以一起互相讨论、学习,共同进步。”张默眼睛微亮,热情的道。

    欢喜笑道:“我喜欢诗,却不会写。对于现在流行的现代诗,接触的不多。但时常听到同学提起,也难免有些兴趣。对了,现在还能买到张默同学发表诗的那一期的报纸吗?”

    “现在肯定买不到了,不过,我猜图书馆应该能找到的。不如,我帮你一起找一找?”

    欢喜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李春好,有些为难道:“这,不太好吧?你跟李春好同学……”

    “我跟李春好同学只是碰巧走到一起。”张默立刻否认:“而且,我们上午没课,现在正准备去图书馆,不如一起去好了。”

    他们刚才走的方向,明明就是要出学校门的。

    欢喜只当没看到李春好已经十分难看的脸色:“是嘛。只是不巧的很,我上午还有课。”

    张默哪能放过她:“这样吧,我去找。中午给你怎么样?到时我们可以一起吃午饭。”

    “我会跟同学一起午饭,你不介意多一个人吧?”

    张默体贴的道:“当然。”

    欢喜满意点头,直接跟他们道别。临走,才给了李春好一个正脸:“李春好同学,多谢你介绍这么出色的同学给我认识。若是你感兴趣,我们中午一起吃午饭吧。”你不是爱显摆么?那就叫你知道,你越是夸,越是显摆,知道他的好的人就越多,来抢的也就越多。

    欢喜对于抢她的张默没兴趣,她只是不想林青云每次见到她,都要抱怨李春好怎么怎么显摆的事情。而现在,居然显摆到了她的面前。

    至于她走之后,李春好跟张默之间会怎么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若是两人能直接崩了,那才好。便是不能,张默这会儿也该好好哄一哄李春好的。

    走不多远,就碰到了林青云。

    林青云之前肯定是看到她跟那两人说话的,她不爱搭理他们,所以就远远的等着。

    “你怎么跟那两人说话了?”她果然是看到的,一点不遮掩,嘟着嘴,十分不满。“以前虽然不喜欢她,可除了性子奇怪,我到没那么讨厌她。现在……啧,看看她都成什么样了。”

    “挺新潮的。”欢喜到是明白的,当一件事物流行起来的时候,总有些人勇于尝试。也总有些人怎么都看不顺眼,甚至排斥。那些勇于走在人前的人,他们自我感觉很好,觉得自己走在所有人前面……

    而大学生,正是勇于接受新事物,创造新事物的一群人。

    只要本心未失,实在不能说他们是错的。

    就像八十年代的卷发红唇,就像九十年代的烟熏妆……你可以不欣赏,但不能说他们错的。更不能依此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他们是真的觉得那样美。

    林青云撇了下嘴:“没看出潮在哪。”转头就丢开了,又问:“你怎么跟他们聊上了?别告诉我,你了看上那个张默了。我就没觉着他哪里好,长得比女孩子还白,一看就是个小白脸。”

    “正巧碰上的。”顿了一下,又笑道:“我邀请了张默跟我们一起吃午饭。”

    “什么?不是吧?”林青云一脸的嫌弃:“欢喜,你不会真的看上他了吧?那小白脸不是好人……”

    欢喜径直道:“你猜,过了今天,她还会不会领着他来显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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