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是海百合笑盈盈地问他:“梁先森是哪里人,这次出门是去旅游吗?”
“我去探望一位朋友。”梁霄含糊其辞。
海百合若有所思:“是这样啊。”
“百合,”牧歌在里面叫她,“你带火腿肠没有,给我一根!”
“我同学在叫我,我先进去了。”海百合和他道别,“再见啊。”
“嗯,拜拜。”
海百合捧了泡面回去,太久没吃都有点糊了,她爬上去从包里找出一根火腿肠丢给牧歌,自己拆了鱼肉的,还加了个卤蛋,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净。
牧歌咬着火腿肠的塑料包装,口齿不清地问:“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看到一个大帅哥。”海百合眨眨眼,“一米八以上,肯定有腹肌,帅到让人合不拢腿还乐于助人,我稍微勾搭了一下。”
“噗——”其他几个人因为她奔放的形容词喷了泡面。
幸而牧歌已经习以为常,她羡慕坏了:“哪儿呢哪儿呢,带我去看看。”
“应该已经走了吧。”海百合笑眯眯地说,“说是去看个朋友,我猜说不定是去找女朋友的。”
牧歌顿时失望透顶。
海百合倒了两颗木糖醇在嘴里嚼着去味道,心想,虽然火车上的时间有点长,不过,好像没想象中那么无聊啊。
第3章 遗弃之乡3
火车停了,大约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海百合决定下车去溜达溜达,牧歌举手:“带点什么吃的回来。”
“我看到有卖玉米和茶叶蛋的。”海百合在车窗前张望了一下,“你们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其他人毕竟和她不熟,很客气的婉拒了。
张启航有点不放心:“不然我陪你去吧。”
“没事,我自己可以。”海百合婉拒了他的好意,挤在人群中下了火车。
车站就算再嘈杂,空气也比车厢里好得多,海百合随着人流出去,买了几个茶叶蛋和几根玉米,刚上火车呢,就闻到了一股迷人的肉香。
她顺着香味看去,哎哟,还是熟人:“梁先森。”她异常热情地打招呼,“你这猪蹄哪里买的?”
“就在火车站门口的那家熟食店。”梁霄不但买了猪蹄,他还买了两罐冰啤酒。
海百合看得眼睛都直了,比起热腾腾的猪蹄,茶叶蛋和玉米棒简直是渣渣。
梁霄问:“要一起吗?”
“等我!”海百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回车厢,把买的茶叶蛋和玉米丢给牧歌,然后翻身爬上床从包里翻出鸭脖和小鱼干。
牧歌被她的行为弄得一愣一愣的:“你干嘛呀?”
“有个帅哥请我吃猪蹄!”她对牧歌抛了个飞吻,“就不带你了,拜拜。”
张启航张了张嘴:“别吃陌生人……”话音未落,海百合就不见了踪影,他心里着急,对牧歌说,“小牧,你去和她说说,别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怎么一点警惕心都没有呢,那么大个人了。”
“她一向都这样。”牧歌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你们吃茶叶蛋吗?”
倪萱萱说:“让她遵守一下团队纪律吧,这样单独行动太没有集体观念了。”
“说得对,如果出什么事怎么办。”张启航作为领头人,必须确保自己把他们都安全带到目的地,“我去找她,小牧,你和我一起去吧。”
牧歌没办法,只能爬下床跟着张启航去找人。
而此时,海百合就坐在梁霄对面分享他刚买的猪蹄,当然,她也大方地贡献了自己的鸭脖和小鱼干:“这炸鱼干是我爸做的,我们家的独门秘方,你尝尝。”
梁霄开了一罐啤酒给她:“喝吗?”
“谢啦。”海百合一手拿着猪蹄,一手拿起啤酒和他碰了碰,冰凉的酒液灌入喉中,扫去了在车厢中的烦闷。
猪蹄酥烂又喷香,比起泡面来美味不知多少,海百合看着别人苦逼地吃泡面而自己吃着猪蹄,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梁先森,我都要爱上你了。”
梁霄也不当真,笑眯眯地举起啤酒罐:“那为了爱情。”他笑起来的时候,下眼睑上的泪痣微微一颤,像是一滴将坠未坠的淡蓝色眼泪,尤为动人。
海百合舍不得移开目光,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三两口把最后一块猪蹄肉塞进了嘴里,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啃鸭脖:“尝尝看我的小鱼干。”
梁霄很给面子地吃了一条,鱼骨头都炸烂了,可以一口吃完,回味无穷:“好手艺。”
“谢谢夸奖。”
啃完了猪蹄,梁霄摸出一副扑克:“打牌吗?”
“我正愁没有事情打发时间。”海百合拿过扑克,熟练地洗了洗牌,“有没有人搭个桌?”
有个年轻男孩子凑过来:“玩什么,斗地主?”
海百合问梁霄:“咱们玩什么?”
“听女士的意见。”梁霄把啤酒罐和垃圾扫进塑料袋里,把桌面腾出来打牌。
海百合说:“梭哈,有没有人来?”
火车上无聊的人居多,一听要凑人打牌,一群人都围了上来,最后年轻男孩充当荷官,梁霄、海百合和另外三个人参与。
牧歌找到她的时候,她刚赢了一局,笑眯眯地把筹码(瓜子)拢到了自己面前。
“百合!”牧歌本来还不担心,但她迟迟不会来,打她电话打不通,还以为她被人下药拐走了,看到她安然无恙才松了口气,“你怎么不接电话?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没听见。”海百合让了位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张启航有点生气:“海百合,你能不能考虑一下团队,这样跑出来大家都会很担心你。”
“嗯哈?”海百合莫名其妙,“我不是和你们说了吗?”
“出事了学长要担责任的,你别怪他。”牧歌小声说,“而且我也很担心你啊,万一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海百合有些苦恼地看着她:“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显然是你们想多了。”
张启航说:“虽然你们签了学校的协议,但是我作为这次实习的组长,我必须把你们都安然无恙得带到目的地,我希望你不要再随便脱队给大家添麻烦。”
“我理解你的担忧,并且感谢你对我的关心,但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海百合又重新坐了回去。
张启航说:“我要求你回去。”
“谢谢,但是,no。”
牧歌夹在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拉了拉海百合的袖子:“百合,都那么晚了,和我回去吧,大家都很担心你。”
“我没事,我只是在这里打打牌而已。”海百合平静地拒绝了。
张启航深吸口气,冷冷说:“那随便你。”
牧歌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我留下来陪你吧。”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安全一点。
梁霄忍俊不禁,破功笑场:“嗨,我看起来像是会把你朋友拐走的样子吗?”
牧歌这才正眼看他,这一看了不得,她顿时明白海百合为什么重色轻友了,梁霄的英俊和传统的东方人不一样,他一看就是混血儿,看见他,心就不受控制砰砰乱跳,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你要电话了吗?”她用胳膊肘捣捣海百合,小声问。
海百合摇摇头。
牧歌用眼神示意她快上,海百合佯装看不懂,笑眯眯地继续打牌。
梁霄一边往外丢牌一边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只想让自己在旅途中看起来不是那么显眼,以免被跟踪目标发觉。
但这样“玩弄”人家小姑娘的感情,是不是太过分了?
海百合可不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她一边和梁霄聊天,一边秘密地注意着那个带着死鸡上了火车的农民。
那个农民瘦小,皮肤黝黑,穿了一件脏兮兮的工装,因为死鸡散发的一阵阵恶臭,其他人都不愿意他坐在自己身边,他自己带了个塑料的小板凳坐在角落里。
他吃的是冷馒头,喝的是用不锈钢的饭盒在火车里接的热水,背着一个蛇皮袋。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一个不能更起眼的农民工。
但是那只死鸡里,隐隐传来了她熟悉的味道。
毒品。
据说鲨鱼可以闻到千里之外的血腥味,海百合觉得自己嗅觉出众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但是能认出来,自然是因为她中二时期的黑历史,她对自己的血统无比好奇,做过许多尝试,比如……试试毒品对自己的效果,结果发现一般可以使人上瘾的量对自己并没有什么作用。
她坚信自己肯定不是纯种人。
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那个农民工贩毒,她想知道他有没有同伙,没有最好,到时候正好弄死,如果有,她需要知道是谁。
梁霄好像也在注意他。她怀疑他是个警察,没有理由,纯粹是直觉。
两个人东拉西扯了半天,海百合愈发确定梁霄不是普通人,聊了那么多都是废话,他的真实信息一点都没透露。
梁霄心里则相当愧疚,人家小姑娘已经把手机号微信号都告诉他了,还说下次去和平大学的话就请他吃饭。
阿弥陀佛,他真不是故意在公差的时候勾搭妹子的。
不知不觉已经十二点多了,海百合和梁霄告别,回车厢里睡觉,她回去的时候大家都还没有入睡,可没有人一个人理她,只有牧歌小声问:“要到电话了吗?”
海百合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牧歌觉得很欣慰,要到那么一个大帅哥的电话也不枉费他们今天内部闹了矛盾,她不想得罪同专业的同学们,但内心深处,她坚定地站在自己朋友这边!
见色忘友乃人之常情!
海百合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了细碎的响动,她怕是小偷,费力撑起眼皮子看了一眼,却是牧歌爬下去上厕所。
不是小偷,她就翻了个身,没有尾巴在身边的日子,都不能睡得特别熟,唉。她失望地想着,突然听见外面有些异动。
反正也被吵醒了……海百合打着哈欠爬下床,准备也去上个厕所。
到了厕所门口,里面没人,牧歌正在骂人,看到海百合过来,赶紧诉苦:“百合,你知不知道那个人多没素质!明明是我先来的,结果他居然一把把我推开自己先进去了,亏还是个大男人呢!不要脸!”
她正骂着人,厕所里却传来了冲水的声音,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拉开门出来,冷冷瞪了牧歌一眼。
牧歌顿时就闭了嘴。
海百合鼻尖一动,好熟悉的味道啊……她冷眼记住了那个男人的长相,推了牧歌一把:“快去尿尿,我憋着呢。”
牧歌本来就怂了,被海百合一推就顺势进了厕所。
“我去探望一位朋友。”梁霄含糊其辞。
海百合若有所思:“是这样啊。”
“百合,”牧歌在里面叫她,“你带火腿肠没有,给我一根!”
“我同学在叫我,我先进去了。”海百合和他道别,“再见啊。”
“嗯,拜拜。”
海百合捧了泡面回去,太久没吃都有点糊了,她爬上去从包里找出一根火腿肠丢给牧歌,自己拆了鱼肉的,还加了个卤蛋,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净。
牧歌咬着火腿肠的塑料包装,口齿不清地问:“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看到一个大帅哥。”海百合眨眨眼,“一米八以上,肯定有腹肌,帅到让人合不拢腿还乐于助人,我稍微勾搭了一下。”
“噗——”其他几个人因为她奔放的形容词喷了泡面。
幸而牧歌已经习以为常,她羡慕坏了:“哪儿呢哪儿呢,带我去看看。”
“应该已经走了吧。”海百合笑眯眯地说,“说是去看个朋友,我猜说不定是去找女朋友的。”
牧歌顿时失望透顶。
海百合倒了两颗木糖醇在嘴里嚼着去味道,心想,虽然火车上的时间有点长,不过,好像没想象中那么无聊啊。
第3章 遗弃之乡3
火车停了,大约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海百合决定下车去溜达溜达,牧歌举手:“带点什么吃的回来。”
“我看到有卖玉米和茶叶蛋的。”海百合在车窗前张望了一下,“你们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其他人毕竟和她不熟,很客气的婉拒了。
张启航有点不放心:“不然我陪你去吧。”
“没事,我自己可以。”海百合婉拒了他的好意,挤在人群中下了火车。
车站就算再嘈杂,空气也比车厢里好得多,海百合随着人流出去,买了几个茶叶蛋和几根玉米,刚上火车呢,就闻到了一股迷人的肉香。
她顺着香味看去,哎哟,还是熟人:“梁先森。”她异常热情地打招呼,“你这猪蹄哪里买的?”
“就在火车站门口的那家熟食店。”梁霄不但买了猪蹄,他还买了两罐冰啤酒。
海百合看得眼睛都直了,比起热腾腾的猪蹄,茶叶蛋和玉米棒简直是渣渣。
梁霄问:“要一起吗?”
“等我!”海百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回车厢,把买的茶叶蛋和玉米丢给牧歌,然后翻身爬上床从包里翻出鸭脖和小鱼干。
牧歌被她的行为弄得一愣一愣的:“你干嘛呀?”
“有个帅哥请我吃猪蹄!”她对牧歌抛了个飞吻,“就不带你了,拜拜。”
张启航张了张嘴:“别吃陌生人……”话音未落,海百合就不见了踪影,他心里着急,对牧歌说,“小牧,你去和她说说,别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怎么一点警惕心都没有呢,那么大个人了。”
“她一向都这样。”牧歌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你们吃茶叶蛋吗?”
倪萱萱说:“让她遵守一下团队纪律吧,这样单独行动太没有集体观念了。”
“说得对,如果出什么事怎么办。”张启航作为领头人,必须确保自己把他们都安全带到目的地,“我去找她,小牧,你和我一起去吧。”
牧歌没办法,只能爬下床跟着张启航去找人。
而此时,海百合就坐在梁霄对面分享他刚买的猪蹄,当然,她也大方地贡献了自己的鸭脖和小鱼干:“这炸鱼干是我爸做的,我们家的独门秘方,你尝尝。”
梁霄开了一罐啤酒给她:“喝吗?”
“谢啦。”海百合一手拿着猪蹄,一手拿起啤酒和他碰了碰,冰凉的酒液灌入喉中,扫去了在车厢中的烦闷。
猪蹄酥烂又喷香,比起泡面来美味不知多少,海百合看着别人苦逼地吃泡面而自己吃着猪蹄,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梁先森,我都要爱上你了。”
梁霄也不当真,笑眯眯地举起啤酒罐:“那为了爱情。”他笑起来的时候,下眼睑上的泪痣微微一颤,像是一滴将坠未坠的淡蓝色眼泪,尤为动人。
海百合舍不得移开目光,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三两口把最后一块猪蹄肉塞进了嘴里,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啃鸭脖:“尝尝看我的小鱼干。”
梁霄很给面子地吃了一条,鱼骨头都炸烂了,可以一口吃完,回味无穷:“好手艺。”
“谢谢夸奖。”
啃完了猪蹄,梁霄摸出一副扑克:“打牌吗?”
“我正愁没有事情打发时间。”海百合拿过扑克,熟练地洗了洗牌,“有没有人搭个桌?”
有个年轻男孩子凑过来:“玩什么,斗地主?”
海百合问梁霄:“咱们玩什么?”
“听女士的意见。”梁霄把啤酒罐和垃圾扫进塑料袋里,把桌面腾出来打牌。
海百合说:“梭哈,有没有人来?”
火车上无聊的人居多,一听要凑人打牌,一群人都围了上来,最后年轻男孩充当荷官,梁霄、海百合和另外三个人参与。
牧歌找到她的时候,她刚赢了一局,笑眯眯地把筹码(瓜子)拢到了自己面前。
“百合!”牧歌本来还不担心,但她迟迟不会来,打她电话打不通,还以为她被人下药拐走了,看到她安然无恙才松了口气,“你怎么不接电话?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没听见。”海百合让了位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张启航有点生气:“海百合,你能不能考虑一下团队,这样跑出来大家都会很担心你。”
“嗯哈?”海百合莫名其妙,“我不是和你们说了吗?”
“出事了学长要担责任的,你别怪他。”牧歌小声说,“而且我也很担心你啊,万一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海百合有些苦恼地看着她:“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显然是你们想多了。”
张启航说:“虽然你们签了学校的协议,但是我作为这次实习的组长,我必须把你们都安然无恙得带到目的地,我希望你不要再随便脱队给大家添麻烦。”
“我理解你的担忧,并且感谢你对我的关心,但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海百合又重新坐了回去。
张启航说:“我要求你回去。”
“谢谢,但是,no。”
牧歌夹在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拉了拉海百合的袖子:“百合,都那么晚了,和我回去吧,大家都很担心你。”
“我没事,我只是在这里打打牌而已。”海百合平静地拒绝了。
张启航深吸口气,冷冷说:“那随便你。”
牧歌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我留下来陪你吧。”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安全一点。
梁霄忍俊不禁,破功笑场:“嗨,我看起来像是会把你朋友拐走的样子吗?”
牧歌这才正眼看他,这一看了不得,她顿时明白海百合为什么重色轻友了,梁霄的英俊和传统的东方人不一样,他一看就是混血儿,看见他,心就不受控制砰砰乱跳,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你要电话了吗?”她用胳膊肘捣捣海百合,小声问。
海百合摇摇头。
牧歌用眼神示意她快上,海百合佯装看不懂,笑眯眯地继续打牌。
梁霄一边往外丢牌一边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只想让自己在旅途中看起来不是那么显眼,以免被跟踪目标发觉。
但这样“玩弄”人家小姑娘的感情,是不是太过分了?
海百合可不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她一边和梁霄聊天,一边秘密地注意着那个带着死鸡上了火车的农民。
那个农民瘦小,皮肤黝黑,穿了一件脏兮兮的工装,因为死鸡散发的一阵阵恶臭,其他人都不愿意他坐在自己身边,他自己带了个塑料的小板凳坐在角落里。
他吃的是冷馒头,喝的是用不锈钢的饭盒在火车里接的热水,背着一个蛇皮袋。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一个不能更起眼的农民工。
但是那只死鸡里,隐隐传来了她熟悉的味道。
毒品。
据说鲨鱼可以闻到千里之外的血腥味,海百合觉得自己嗅觉出众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但是能认出来,自然是因为她中二时期的黑历史,她对自己的血统无比好奇,做过许多尝试,比如……试试毒品对自己的效果,结果发现一般可以使人上瘾的量对自己并没有什么作用。
她坚信自己肯定不是纯种人。
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那个农民工贩毒,她想知道他有没有同伙,没有最好,到时候正好弄死,如果有,她需要知道是谁。
梁霄好像也在注意他。她怀疑他是个警察,没有理由,纯粹是直觉。
两个人东拉西扯了半天,海百合愈发确定梁霄不是普通人,聊了那么多都是废话,他的真实信息一点都没透露。
梁霄心里则相当愧疚,人家小姑娘已经把手机号微信号都告诉他了,还说下次去和平大学的话就请他吃饭。
阿弥陀佛,他真不是故意在公差的时候勾搭妹子的。
不知不觉已经十二点多了,海百合和梁霄告别,回车厢里睡觉,她回去的时候大家都还没有入睡,可没有人一个人理她,只有牧歌小声问:“要到电话了吗?”
海百合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牧歌觉得很欣慰,要到那么一个大帅哥的电话也不枉费他们今天内部闹了矛盾,她不想得罪同专业的同学们,但内心深处,她坚定地站在自己朋友这边!
见色忘友乃人之常情!
海百合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了细碎的响动,她怕是小偷,费力撑起眼皮子看了一眼,却是牧歌爬下去上厕所。
不是小偷,她就翻了个身,没有尾巴在身边的日子,都不能睡得特别熟,唉。她失望地想着,突然听见外面有些异动。
反正也被吵醒了……海百合打着哈欠爬下床,准备也去上个厕所。
到了厕所门口,里面没人,牧歌正在骂人,看到海百合过来,赶紧诉苦:“百合,你知不知道那个人多没素质!明明是我先来的,结果他居然一把把我推开自己先进去了,亏还是个大男人呢!不要脸!”
她正骂着人,厕所里却传来了冲水的声音,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拉开门出来,冷冷瞪了牧歌一眼。
牧歌顿时就闭了嘴。
海百合鼻尖一动,好熟悉的味道啊……她冷眼记住了那个男人的长相,推了牧歌一把:“快去尿尿,我憋着呢。”
牧歌本来就怂了,被海百合一推就顺势进了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