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都好风度的裴侯,当然不会因这点异味苛责仆婢,何况裴谨是什么人,望一眼仝则来时的方向,立时心如明镜。

    他倒提长剑,看着仝则满脸尴尬的站在原地,廊下灯笼红艳艳的,照得人脸上也泛起薄晕,少年人舒朗的眉眼难得低垂下去,似乎有说不出的青涩和无助。

    裴谨侧身,指了指身后石桌上的茶具,“去倒杯茶来。”

    居然不嫌味道难闻,还有心思让他继续逗留,仝则理不清裴谨的脑回路,暗道裴氏兄弟都是奇葩,兴趣爱好大抵异于常人。

    仝则依言去做,裴候的茶自然是好茶,上好陈年普洱,光闻一闻就知道味道不错。倒完茶少不得将茶盏捧在手里,等着裴侯爷亲手接过去。

    裴谨却不动,只微微笑道,“喝了吧,红茶去杂味,效果比绿茶还要好些。”

    仝则愣了下,不由觉出喉咙有点发干,于是干脆一饮而尽。喝完放下杯子,忽然想到不大对。

    裴谨深夜练剑,身边没有伺候的人,那桌子上摆的茶具,只有一壶一盏。

    也就是说,他刚才喝过的那只杯子,是裴谨适才用过的。

    不知为什么心里倒也没有膈应,只是横生出一点窘迫,裴谨不该有洁癖么,那么齐楚方正的一个人,皮肤在月夜下依然显得清透细腻,连马六甲的海风都没把他吹黑一些,想必也是耽于保养之道。

    这样的人,多半应该很矫情才对。

    然而事实和想象不一样,裴谨还剑入鞘,撩袍坐下,不以为意的指着面前石凳,“坐吧,既然来了就聊几句,不必拘束,像你第一次见我那样就好。”

    顺着他的话,想起第一次见面,那时仝则错以为裴谨是落落寡欢的逃席者,又因为刚遇上裴熠那般可爱的小孩子,心情轻松愉悦,不免对着他说了许多话,还曾执着的为裴熠鸣不平,现在再回味,不免又是一阵发窘。

    可眼下是什么状况?仝则刚从裴诠魔爪下逃出来,对裴氏兄弟充满了各种非议,谁知道裴谨是不是也有什么小情趣,他自觉招架不起,也根本不想招架。

    他欠身,“小的不便打扰三爷,还是先告退了。”

    “不用怕,我没有和裴诠相似的嗜好。”裴谨轻声一笑,“如果有,你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

    仝则窒了窒,裴谨说这话时,神色一派淡然,语气没有威胁之感,可奇怪的,就是让人觉得有种不容置疑的强悍。

    踌躇一瞬,他还是坐下了,也想听听这位侯爷有什么指教,然而想到裴谨方才的话——合着对方什么都明白,他便不觉有点气涌,“三爷既然都知道,为何却不作为?”

    这话相当于质问,裴谨却不生气,倒是把茶杯往他面前推了推,“你火气有点大,不如再喝杯茶。”

    他平和如常,让人顿时没了脾气,那种什么都了然于胸,什么都掌控在手中的从容,足以在瞬间令人无所适从。

    “裴诠,”裴谨称呼自己兄长只用名字,说完牵唇笑笑,“他的行为我不赞同。但有件事你需要知道,所谓你情我愿,有人愿打,也要有人愿挨才行。他上一个宠幸的孩子,叫云生,现管着他书房的采买,月钱二两,还在武定侯街赁了一间外宅。”

    仝则听着,喉咙上下动了动,没有说话。

    “再之前宠幸的一个,已赎身出去自己开了家豆腐店,年初刚讨了老婆。”裴谨顿了下,话锋一转,“你觉得不能忍,旁人未必也这么觉得。当人有所求的时候,权衡利弊之下做出的选择,往往都是心甘情愿的。”

    仝则很认同这个道理,可依然觉得不忿,“理由再充分,知情者还是在纵容,对于被折辱的人仍是不公平。”

    “生而为人,本就没什么公平可言。”裴谨摊手一笑,“天地生万物,其实何来公平?他为所欲为,或许将来会遭报应,那也只是看天开不开眼。而你呢,或许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定,很多时候坚持的理由,不是因为心存道义,而是因为诱惑还不够大。”

    仝则微微一怔,裴谨便即一笑,刹那间宛如风云齐动,“比如我开出条件,现在许你二百两,替你牵挂的人赎身脱籍,而你只需在我身边卖命三年。倘若合我心意,三年后可以得获自由,你愿不愿,与我即刻共度良宵?”

    最后那四个字突然峰回路转,却被他说得十分坦然,几乎有光风霁月般的明朗,然而又极为平常,像是在说喝茶一样云淡风轻。

    要是没经过世事的少年郎,可能就真被他唬住了。但仝则不是,显然也没有动容。

    “三爷说的,我听懂了。谁叫我不姓裴呢,还沾染了这样一个获罪的姓氏。人生在世,应该要认命,审时度势才是聪明人的生存之道。小的还不够聪明,多承三爷指教了。”

    裴谨不理会他的讥讽,轻轻摇头,接下去问,“那么你想到什么办法,可以解眼下的烦恼?”他看着仝则,“光凭一点狭促手段,恐怕只能躲过一时。”

    这问题勾起了仝则心底的惆怅,既然裴谨什么都清楚,他索性也畅所欲言,“小的毕竟是二房的人,大不了就去求二奶奶,放小的一条生路,二奶奶看在哥儿的份上,未必不肯帮忙。”

    裴谨凝视他,似笑非笑道,“因为醋意么?那之前那些人就不会出现。玩就是玩,露水情缘和纯粹发泄尚且还有区别。我不认为她会为这个大动干戈。”

    多么残酷,多么讽刺,偏偏一字一句说得极尽温雅。仝则疑心此人骨子里定是坏透了,再细想想,登时惊觉可怕之处,果真没有什么能瞒得过他,裴诠和许氏那点烂事他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

    自己是裴诠发泄的对象,当然是!不必裴谨提醒,仝则也知道,他禁不住嘲讽道,“小的真是不够聪明,听三爷一席话总算明白了,看来今后大爷再要找小的,小的可要好好掂量一下,拿什么来谈判更为合算。”

    “不错,”裴诠点头,脸上的表情写着孺子可教几个字,“想要什么,就主动去拿,然后按价付费就好。”

    这后一句,他是用英语说的,因为这句话是引自爱尔兰的一句谚语。

    想要什么就靠自己争取,这是仝则前世信奉的准则,他也听过这句话,更自诩一向都乐于慷慨付出所能来赚取相迎回报,如今在这个异世骤然听到熟悉的言语,他禁不住露出会心一笑。

    如是表情适时地出卖了他,裴谨接着道,“你的法文、英文都不错,还会一些日语。令尊早前聘了武举人教习你太极功夫,而仝家家学所学唯一西语却是俄语,如果不是天资聪明,你没道理会比裴熠学得还要好还要快。”

    耳边轰地一响,莫非他在不知不觉中,早就穿帮了?

    仝则急忙稳住情绪,一面琢磨着裴谨的话,渐渐镇静下来,才真真切切觉出惊悚——裴谨不仅对自家的事了如指掌,更对他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下人都进行过暗中查访,心思这样缜密深沉,堪称相当可怕的一个人!

    见他木着一张脸不知如何作答,裴谨反倒轻松地笑笑,“你很聪明,年轻好学,不屈服于命运,坚强开朗,没有妄自菲薄,也不自卑自负。这些是难得的品质,我一直都希望,裴熠也能成为这样一个人。”

    话说完,裴谨唇角的弧度漾开来,那笑容有着可以让人感知得到的诚恳。

    可好像不大对头,美人展颐本应该动人心魄,怎么一眼望过去反倒有几分慈祥感,仝则有些无语,直觉裴谨注视自己的眼神,活像在看一个后生晚辈。

    不就是明面上差八岁嘛,至于把人当小孩子看待?真要论心理年龄,他可是个将近而立之年,理智成熟的类型。

    仝则不大服气的干笑两声,“三爷赞赏,小的愧不敢当。”

    “不必谦虚,我说的是实情,也正好有话想请问你。”裴谨收了笑,站起身,负手背对着石桌,也背对着仝则。

    他接下去要说的一定很难以启齿,不然何用背对着自己,是什么样的话能让裴谨这样人都无法轻松出口?

    仝则几乎可以断定,裴谨大半夜颇有兴致的和自己东拉西扯,最终目的也不过是和裴诠殊途同归。想到自己有机会见证裴侯的秘密,或是干脆笑看他撕下道貌岸然的脸孔,心里禁不住暗涌出一点兴奋。

    再然后呢,是否可以借此机会,攫取一点点让自己生活更优渥的条件?

    不是一点都不动心的,至少裴谨会处理得比裴诠要体面,仝则知道自己在凝神静气,等待着下文。

    “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只是出于对你个人的同情,令尊处事不当,对国家造成的伤害并不在其列。”

    挺新鲜的开场说辞,而且他用的是国家,不是朝廷,果然是资本主义当道了,封建家天下在这样的重臣眼里也褪去了往昔的光环。

    “你是聪明人,我很愿意惜才。”裴谨继续说,“所以想和你做一笔交易。我出的价,刚才已经说过了。除了自由和钱财,你还能从此摆脱裴诠的骚扰,专注做你擅长和喜欢的事。而条件是,你要成为我的人,不是嘴上说说,而是全心全意为我一个人服务。”

    他说完,终于转过身,笑容在嘴角轻蔓,一字一顿清晰道,“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个服务的含义,不包括和我共度良宵。”

    第14章

    说完这话,裴谨看着仝则,对方脸上的表情一览无余——惊讶只在瞬息,挣扎却留在了眉梢眼底,仝则显然是在思量,也在深深地质疑。

    对于仝则而言,此刻头脑虽然清醒,心跳还是弼弼作响。出价……回忆裴谨方才说过的话,好像是他梦寐以求的二百两,买下的则是他和仝敏未来的自由。

    二百两不是天价,却是从天而降,能令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在片刻间生出渴望。

    然而为什么,裴谨看中了自己哪一点?要说刚才还怀着点恶意揣测,这会儿仝则已收起他的自作多情,明白裴谨对他的身体不存在任何兴趣。

    但裴谨知道他擅长什么,难道是要让他做他的私人裁缝?那这价码开得未免也太有诚意了。

    “得三爷青眼,小的真是受宠若惊。”仝则言不由衷,神色间压根没有什么若惊,“请三爷说说看,需要小的如何效忠?”

    裴谨摇头,“不急,你首先要知道,我不会找你去杀人放火,也不会让你做违背良心的事,更不会让你委身于什么人。如果你同意以上这些条件,那么还需要通过试用才行。”

    雇佣关系成立前,应该先有一段试用期,这话听上去很是公道。

    那么他该答应么?尽管裴谨做了承诺,仝则还是本能地想拒绝,只为自觉伺候不起这样深不可测的雇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不止一次的想过,究竟怎样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死而复生,功成名就暂时不在他考量中,也因为强人遍地都是,他知道自己绝没那么容易,在一个阶级固化的社会里出人头地。

    所以最要紧的,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然后简单做人,简单生活,尽可能自由自在地,去享受做一个大国、强国子民的殊荣,或许才是他重获生命的意义。

    但在那之前,他必须先取得合法身份,否则即便出了裴府依然寸步难行。一辈子辗转别人手下,做劳工、做店员、做帮佣,一生一世受人压榨,随便一个良民都可以对着他指指戳戳,因为他的户籍上盖棺定论写着两个大字,罪奴。

    而现在呢,机会之门忽然在他面前打开了,裴谨应该是他能遇见的,最有能力的一个人,巧的很,对方在满府芸芸下人中居然也独独挑中了他。

    换个角度想想,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这样的机会!

    仝则斟酌了一刻,既然有远虑也有近忧,好似已别无选择,赌一把的念头涌上来,他当即说好,“小的听凭三爷吩咐。”

    裴谨一笑,眼中流露少许激赏,“从始至终你都很冷静,决断够快,我欣赏这一点。那么从明天起,你不必再去裴熠身边。我会让人告诉你接下来要做什么。我给半个月时间,希望可以得到你我都满意的结果。”

    话说到这份上,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仝则站起身,礼貌性地朝他拱了拱手。

    裴谨泰然受了,其后问,“你有什么要求么?”

    仝则想了想,回答,“事成之后,三爷可否帮我脱去罪籍。”

    裴谨没犹豫,缓缓点头,“有一点麻烦,但我会尽力。”

    仝则微微欠身,“那多谢三爷了,小的这就回去,静候三爷示下。”

    裴谨没再说话,却在仝则转身迈步时,忽地伸手一指,“往那边走,是回去的路。”

    耳畔再度嗡地一响,这人简直就像个妖精,明察秋毫,洞悉一切。仝则不禁开始怀疑,今晚碰上裴谨其实不是什么偶遇,而是他成心在这里等自己!

    震惊过后,他静下心来,意识到他刚刚把自己给卖了,而买主是一个看上去平和澹然,却能在不动声色中所向披靡的人。他想起那天成安君李洪评述裴谨的话——总天下兵马的大司马,不过才刚二十出头,就能做到这个位置,除去家世上的助力,天知道裴谨其人是有多出类拔萃。

    上司是人精儿,按理说,仝则眼下最该关心的是日后在裴谨手底下能否自保,可他又隐隐觉得,裴谨身上带着种磊落,掩藏在深邃似海,平静无波的气场之下,而到了这个段位的人,应该也没必要再和他这样的小民玩什么心眼儿了吧。

    管他呢,仝则历来纠结不过一瞬,天塌下来自有办法扛过去,何况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有人赏识愿意出价,他该琢磨的是如何让自己值回票价。

    虽然不清楚裴谨到底要他做什么,但至少这一晚,他应该可以安枕无忧地睡上一觉。

    裴谨行事利落,没有惊动薛氏、许氏,第二天就将仝则调派到了自己身边。趁着裴熠上学的功夫,仝则搬出了居住的小院,也不知道那小小少年回来不见了他,会不会有点伤心难过。

    仝则多少也有不舍,然而在看到裴谨命人送来的东西时,那点怀恋的伤感登时就烟消云散了。

    一台单线链式手摇缝纫机,两匹暗花素色天鹅绒,颜色是很挑人的藏蓝和墨绿。

    送东西的人告诉他,“立秋当日,三爷要去法兰西使臣府邸,公使女儿年满十八,照他们的规矩是要举行成人礼的。三爷为表尊重,打算穿着他们的衣服前去。让你做一身礼服,藏蓝色是三爷的,另外一块,是三爷留给你自己做衣裳的。先画图样子呈给三爷看,三爷觉着满意了,你再开工就是。”

    原来真是做衣服,仝则放松地笑出来,可为什么还有一件是留给自己的,莫非宴会当日,裴谨要带着他一块出席?

    交代得不清不楚,仝则也不想那么多,当晚就着手开始画图。裴谨做事很周到,送来的东西里还包括了素纸和各色炭笔。工具齐备,铺开画纸,他却开始有点犹豫了。

    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说起来真的一头雾水。这事看似简单,其实关系颇大,关乎当下流行什么,要知道对比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的欧洲,衣服的款式是有很大差别的。

    往常他虽然也出门,却很少有机会认真观察上流社会的装扮,说到底他急需了解现下服装趋势,搁笔思量,他决定先去外国使臣集中的地方一探究竟。

    次日一早,仝则便出了裴府,他如今是三爷的人,阖府上下自没人拘着他。打听到各国使臣集中在枣林前街,他要了匹马溜达着往“使馆区”去了。

    一栋栋颜色各异的小洋楼齐整又漂亮,一眼望过去,有点像后世上海徐家汇租界区或是青岛八大关的味道。听说房子全是朝廷花钱建的,算是租用给公使们居住,之后倘若要再建新的使馆区,就把这些小楼转手再出售。

    真没见过这么会敛财的政府,仝则听着直想笑,不过想想也对,要不是对物质有极端的欲望和诉求,如何能发展出蓬勃的资本主义、甚至帝国主义?

    停马在法国公使府邸前,门前站着三四个侍卫,高卢雄鸡名符其实,个个站得腰杆笔直,头上戴的是簪缨高帽,身上的制服颜色花哨,嵌着诸多穗带和华丽珠宝。

    不多时两辆马车驶来,几个窈窕妇人从车内下来,身上穿着修米兹多莱斯,那是一种细棉布织成的连衣裙,腰际线很高,里面垫有护胸,裙摆垂到地下,形成悬垂褶皱,而每个人手上都佩戴着长手套。

    一个看上去拥有拿破仑式五短身材的法国佬走出来,和几个女人行了贴面礼,仝则紧盯其人,见他穿了黑色的燕式晨礼服,戴了一顶黑色高筒帽。

    脑子里存档过的近现代服装史告诉他,时代应该进入了十八世纪末。前世这个时候,欧洲已开始工业革命,而现今的中国却似乎率先完成了,联想起那台手摇缝纫机上的中文字,他能判断出,那绝对是中国自己制造。既然是平行世界,一定有很多东西和从前不一样了,他不过先了解个大概,也知道不能太拘泥于过去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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