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得屏住呼吸,良久,有人禁不住长舒了一口气。

    轮到高四爷了,其人无半点犹豫,模样慷慨凛然,接过枪依样葫芦指向自己的头部。

    到了此时,仝则内心对这个土匪,已然生出了一点由衷的钦佩。

    自己是占据了解玄机,方才敢赌“命”。对方却是一无所知,不管他是因为里子还是因为面子,虽说有那么点匹夫之勇,却也不失为一条好汉。

    便在此时,忽听高四爷道,“小的们都给我听好了,我愿赌服输,如果真输了,所有人不许为难他,老规矩蒙眼放下山,事后不准寻仇,都听清楚了?”

    众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半晌不得已应声道是。高四爷眸光一凝,望向白老六,“你也听清楚了?”

    白六爷被他目光震慑,垂下头不情不愿道,“听清了,全听四爷吩咐。”

    交代完毕,高四爷扣动扳机,随着轻响传来,一屋子人俱都发出如释重负般的叹息。

    再次轮到仝则,他心里的感慨又多了一层,脑子不停在转,想着高四爷其人颇讲道义,山寨里也不趁什么好武器,似乎还很怕人知道他们的藏身之处,显然是有所畏惧。那么这伙人在畏惧什么呢,畏惧官兵上山来剿匪么?

    换句话说,这群土匪或许并不是石头口中形容的,和官府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之辈。

    落草为寇大多有隐情,被逼为匪身后或许有令人唏嘘的故事。仝则也是看水浒传长大的,姑且不论里头各色杀人狂魔的价值观,那些最核心的兄弟情总还是能点燃男人的热血。如果高四爷等人真有不得已为匪的苦衷,何不让他们走上正途,至少这姓高的人品不坏,若能收归正牌军没准会是个可造之材。

    思忖间,第二轮两个人都已打完。仝则最后一次扣动扳机,少不得要作戏做全套,略显迟疑地闭上眼,身子不由自主微微一颤。

    再睁开眼,其实已证明尘埃落定。当他将枪倒转手柄,众土匪的脸上都现出了悲愤之状。

    转轮转动指向的弹槽里,必然是装有子弹的,到了这会对方接还是不接,便成了一个问题。

    高四爷怔忡片刻,忽然哈哈一笑,抄起枪握在手,低头看了良久,“真漂亮,死在这么美的物件手里,老子也算值了。”

    “四爷……”

    以白老六为首的一众人接二连三跪倒在地,声泪俱下的劝道,“四爷不能啊,请四爷为我等兄弟们考虑,我们……我们心甘情愿放此人下山。”

    赌到这个程度,效果已经达到,真开那最后一枪可就要穿帮了,仝则蓦地上前,扬声道,“四爷不可!”

    众人转头,只见仝则昂首诚恳道,“四爷气度远超常人,仝某人佩服得很,此番赌局到此为止。其实是我占了四爷便宜,先开枪者中弹几率本就小于后者。所以和四爷相比,仝某人贪生怕死机关算尽,一开始就已落了下成。”

    这一番褒奖对方,贬损自己的言语,尽管有些刻意,却能让一众高四爷的拥趸听得心里舒坦,有人顿时把对他的敌意撇在一旁,看他的眼神甚至还多了几许惺惺相惜。

    那高四爷显然更觉快慰,仰面大笑几声,笑罢,将枪物归原主,走上前站在仝则面前,凝视许久。

    他不说话,仝则在那灼灼目光逼视之下,顿觉压迫感扑面而来。那高四爷盯着他,心中也在暗道,一般人少有能和自己对视这么久的,这人果真是有几分胆色。

    其实他不知道,仝则是因为经受过裴谨各种注目的考验,内心坚强宛如铜墙铁壁,何况他本来就无所畏惧。

    高四爷见他明澈坦荡,当即叫了一声好,再不掩饰心中好感,拍着仝则肩膀道,“果然是个爷们,我说话算话,明日就放你下山。今晚先摆宴,我和你好好喝个痛快。”

    不打不相识,打完还要喝,仝则心下松了松,一股豪气涌上来,想到和此人痛快喝上一晚也觉得颇有兴味。

    不想这高四爷酒量惊人的好,堪称千杯不倒,仝则边喝边腹诽,世上要真有乔峰那种酒量,大约也就是这样了。而他自己也是奇葩体质,从来对酒就没感觉,除了红白葡萄酒能品出点味道,剩下都不觉得好喝,可架不住灌进去多少都跟没喝一样。

    两人是棋逢对手,推杯换盏之间,边吹牛边推心置腹,聊得不亦乐乎。仝则随口说起一路出关见闻,加之本就能言会道,不过两坛子酒下肚,已让高四爷恨不得将他引为莫逆之交。

    仝则也由此知道了,这位四爷的本名叫高云朗,原是山东人氏,因手刃家乡恶霸,方才逃至关外占山为寇。

    子夜时分,酒酣耳热,高云朗搭着仝则肩膀,将他径自带到房中,“今夜敞开聊,要不是你说还有朋友要见,我真想拉你入伙算了。不过你小子的话虚虚实实,说是做买卖才置办的枪,我听听罢了,我知道,你绝不是一般的买卖人。”

    仝则对不能说实话略感抱歉,只好露出个颇为含蓄的,看上去很有几分迷离的微笑。

    高云朗一挥手,“不要紧,谁还没有点秘密,不说也罢。到了这个份上,你已是我高云朗认准的兄弟。改天我再请你上山,带上你那位朋友,咱们再喝一回。”

    仝则点头道好,看着他心想,倘若那位“朋友”亲至,以他的习惯怕是上来就要炸平整间山寨,如果再让他知道你手下曾折辱我的话,我还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以牙还牙变本加厉。

    正胡乱想着一阵好笑,见高云朗已站起身,看了一眼时辰,之后很郑重其事地走到床边,按住墙上石壁,须臾墙面向后退去,露出藏在里头的一间格子,却是个香案,案头正中挂有一幅人像画。

    仝则好奇心一起,跟着走上去,站在他身后。见他虔诚拈香拜了两拜,仝则又看向那画像,一望之后,禁不住太阳穴一阵簌簌乱跳。

    好一张青面獠牙,肌肉横生的脸,身材魁梧得过分,明显不成比例,也不知是哪路神仙,竟能生得这般雄奇伟岸……

    “这是我平生最佩服的大英雄。”高云朗介绍道,“不过让小的们知道却是不大好,只怕又要聒噪,我便每日悄悄地拜拜他,也算是求个平安了。”

    原来是镇宅祈福用的,怪不得,这画中人看上去这般骨骼清奇。

    仝则笑问,“是哪位英雄,能让高大哥这么敬仰?”

    “你不知道?”高云朗看看画像,又看看仝则,感觉像是在看一只从爪哇国翻墙过来的土鳖,“这便是我大燕战神,天下兵马大元帅,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承恩侯裴谨啊。”

    仝则,“……”

    他眯眼听着,半天过去,十分不情愿地再回眸瞥了一眼画中人,顿时觉得半边脑袋都跟着抽紧了一疼。

    实在是……太丑了……千万不能让裴谨知道,不然他真有可能二话不说,彻底荡平这座山头。

    第106章

    见仝则摆出一脸牙疼的表情,高云朗少不得盯着他仔细瞧了一刻。

    看过之后, 高云郎得出结论, “我说兄弟,你这个人英雄气概是够了, 就是相貌上差点意思。哎,倒也不是说你长的不好, 不过男人家嘛,要那么俊没用, 总显得不大够味道。”

    合着长成画像那副尊容才算够味道?仝则深深觉得这位高大当家的审美, 实在是扭曲得有点不像话……

    “高大哥见过侯爷么?”

    高云朗闻言,古铜色的面庞微微一红, “不瞒你说, 还真没见过。不过依着我的想象, 侯爷他就该和我画的差不多, 你看看,这模样多气派, 多有英雄味道。”

    仝则实在没绷住笑了,跟着打岔道,“听说侯爷就快到宁安了,到时候高大哥就能得见真容, 要是再能投了侯爷麾下……”

    “我?不不不,那可不成。我这种山野匹夫,哪里够资格面见侯爷。”高云朗是真带了几分羞惭,连连摆手, “我就想到时候混在人群里,远远看看就好。所以这阵子也不打算干买卖了,琢磨着和道上朋友掺和点镖局生意,入点股好歹也算正经行当,当然要是再有余力保一方平安那就更好了。”

    说完这番话,他又摸着鼻子笑了笑,“你别嫌我大言不惭,也被看老六他鲁,那是因为你今天当着弟兄们下了他面子。其实他轻易不伤人性命,不然的话我也留他不得了。”

    仝则不介意和白六爷的过节,倒是很认真地,半宽慰半鼓励起高云朗,“你这想法不错,而且事在人为,我从前在京都听人说起过,侯爷为人豁达,并非那种拘泥出身的人,回头不妨试试看,兴许有机会得他青眼——就是不知侯爷几时能到咱们这?”

    “这事我也关心哪,一直派人在查访,估计也就这几天了。”高云朗慢慢敛了笑意,颇为正色道,“不过侯爷一出山海关就遭遇了埋伏,如今到了关外,哪个山沟里找不出几个亡命之徒来,我总担心有些人会利用图财的响马,对侯爷再下手。”

    仝则神情倏地一凛。

    怎么之前没想到这点?裴谨虽然在政斗中落败,可人却还好端端活着,那些政敌岂肯善罢甘休?凭借他对历史事件粗浅的记忆,也还没忘记王阳明在发配途中,曾被大太监刘瑾暗中追杀过……

    仝则心里忽然浮起一层说不出的恐惧,“侯爷现在走到哪里了?”

    高云朗听其话音,略略怔了下,随即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这人不久前才刚经历了生死悬于一线,那时不见他流露半点害怕的表情,怎么此刻提到裴侯安危,却突然紧张起来?

    看来自己并没走眼,此人确是个坚韧良善的忠义之辈。

    高云郎不由好感更盛,坐在他面前,切切说道,“昨日已到东林县。不瞒你说,别的地方我不方便露面,但到了这地界,我还是有些人脉手段的,也正打算下山去,尽我所能暗中护送侯爷一段。”

    仝则心想这主意不错,就是高云郎他们的兵器太烂,都火器时代了,整间寨子还在用刀剑,也不知道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不过从侧面看,可见朝廷对军火的管制倒是颇为成功,换个角度再想,那帮刺客们手里说不定也不趁什么杀伤力强的武器。

    一念起,仝则道,“说心里话,我也很仰慕侯爷,被大哥一提就更加神往了。”他顺势睨着那画像,神经又抽了两抽,琢磨着还是少看为妙,忙又收回视线再道,“大哥要下山护送侯爷,能不能捎带上我,我也正有心一睹侯爷的风采。”

    “嗳,这可是有危险的事……不过说起来嘛,你那支枪没准还能派上用场。”高云朗斟酌着,忽然一笑,“话说那玩意,我见你百般不舍,想必是什么重要之人送你的吧?”

    仝则也笑了笑,“它跟我走过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虽然只是个物件,但沾染了回忆就变得不同寻常了,如此而已。”

    果然是个长情、懂得珍惜的人,高云郎借着好感,不吝主观臆断地胡乱猜道,面前这人并非看上去那么冷淡冷静,而是心思细腻,外冷心热。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商议兵贵神速,趁明日天黑之后便下山,直奔东林镇接应裴侯的队伍。

    不出意外,高云郎的消息不算太准,仝则跟着他在官道上等了两天,白日埋伏在山口,身上脸上被朔风吹得是七零八落,连头发丝里都混杂着土腥气,胡子也有三天没刮过,论模样俨然已和土匪没两样。

    不过等待消磨了内心的忐忑,驱散了心底那一点点怯意。

    之前无数次想象过重逢的场景,裴谨会生气吧,毕竟做了那么多努力就是为了把他摘出来,为了不让他看见自己有多狼狈,结果他还是一意孤行,非要撞上来。

    没关系的,仝则数不清多少次安慰自己,裴谨气恼是应该的,大不了他认罚,也愿意服软。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什么可端着的了。裴谨只需一个眼神,就能让他甘心去做任何事,包括放低身段,包括忘记自己曾经固守的、坚不可摧的小世界。

    只要裴谨能够平安无事就好。

    第三天晌午过后,在一众人被冻得鼻尖通红时,仝则那说不上什么时候灵的直觉,突然没来由地发作了。之后没过多久,众人便看见承恩侯兼牡丹江总署署长的队伍如一道旋风,出现在视野中。

    仝则定睛望去,见打头的全是裴谨亲卫,队伍安静整肃,依然充满了训练有素的秩序感。

    但总有同样快,却纷繁麻烦的东西如影随形。

    还没等仝则看清裴谨的车驾,对面山头上的冷箭忽然如雨而下,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群人,像是不要命般冲向了亲卫队伍中。

    高云朗一看形势,当即骂了一声娘,随即喝令左右埋伏的弓箭手射杀贼人,自己带着一队人就要往山下去,冲锋前不忘回头对仝则喊道,“兄弟,我顾不上你了,自己千万小心,你那枪关键时候记得要用上。”

    关键时候是指什么?两人在刹那间默契交织,仝则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指保护裴侯,看来高云郎受他蛊惑不轻,真以为他拿着一杆空枪就有能耐唬住所有人。

    可惜仝则辜负了高云郎让他埋伏在此的心意,没过多久便冲下山,直奔裴谨的马车。

    亲卫们杀得兴起,正规军对付响马如同砍瓜切菜,不料平地又冒出另一伙人,正暗道不妙呢,谁知右边山头的和左边行刺的打将在了一起,看那架势下手毫不留情,却原来是给自己助阵的。

    眼看亲卫和高云郎的人占据上风,仝则一面躲闪刀剑一面奔至车前,却见那车驾纹丝不动,里头的人显然稳如泰山,他脑子里随之闪过一丝奇怪的念头,怎么车驾周遭竟没有人护持?

    就在此时,一枚重箭突如其来划破长空,直袭那辆青呢车。只听砰地一响箭身没入顶篷,旋即轰地一下燃烧起来,火苗借风势急速蔓延,很快就席卷至一整座车身。

    仝则在心惊胆战时心想,那箭尖一定涂有白磷,所以脱落之后才会自燃!

    此时天地仿佛都化作一片火海,仝则心口狠狠一震,也顾不上再想刺客用的手段,直扑过去大喊一声,“快跳车。”

    他像看不见冲天火势一般,奔上前掀起烧着的帘子,边咳喘边拉起车内之人,一把将人拽了下来,随即察觉那车身剧烈摇晃起来。

    只一眨眼的功夫,那青呢车塌了。

    仝则本能的将人压在自己身下,以老母鸡护小鸡的姿势为其遮挡热浪,火苗飞溅着,落在他发梢耳畔,灼痛了皮肤,却不能让他有分毫动摇。

    车前被拴住的马受了惊吓,四蹄扬起,疯狂向前奔去,带着一团火光横冲直撞,倒是把几个负隅顽抗的贼人撞翻在地,等到那火海渐渐远了,亲卫们才反身前来“救驾”。

    仝则被呛了几口烟,头有些发晕,感觉身下人动了动,连忙回过魂,就地朝一旁滚了两滚。

    身下人正好转过头,四目相对,彼此都愣住了。

    仝则口鼻被烟火熏着,狗鼻子短暂失了灵,方才没闻出什么不对,此时再感觉,裴谨身上并没有他熟悉的味道,再看其人满脸写满惊惧,哪里有素日裴谨的半分沉稳?

    只有眉眼和他朝思暮想的人有七分相像。

    然而像不等于是,这人压根就不是裴谨。

    仝则心头一慌,一柄长刀已架在他脖子上。可等到亲卫低眉一看,手中刀势立刻向后收了收。

    “是你?”

    那亲卫正是当日奉裴谨之命传信给游恒之人,不光认得仝则,更知道仝则对于侯爷的意义。可是这人不是已被带走了么,怎么又会出现在此地,莫非是一路追随而来的?

    亲卫恍惚了一下,有点弄不明白什么情况,千里寻夫么……这难道,不是戏文里才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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