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当街被抓个正着,这是多大过!
    “四爷走好,四爷慢走——”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恭恭敬敬列成两排,点头哈腰的恭送杀人主使庞、杀人主犯丁小侠女,还有被打了该带去衙门接受问讯的公孙策三人坐车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要惊讶,不要骂娘,事情这样处理是应该滴。
    包拯下狱之后,京城的治安由高太尉统辖的禁军全面接管,接到百姓“报警”来到现场的那一队兵士,可不就是前几天奉命到七秀坊检查、铁面无私的四哥带着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搜了个遍,最后什么也没有现的那帮子禁军。
    老熟人了都,看见皇上钦命、庞太师保举、连高太尉都和和气气对待的特使天丁大人,自小队长到每一个兵丁,赶紧上前问好。
    至于生在现场的这桩凶案,我靠,大宋朝封建社会,上位杀个把两个人算啥啦凭“清剿反贼行动特派监查使”这个身份,清查反贼的过程中,杀了几个怀疑勾结南唐余孽的京城小混混,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士们都这么觉得,一个个赶紧逢迎吹拍,颂扬特使大人又立新功,为老百姓除掉了一批勾结反贼的恶霸流氓,为国家剿灭的动乱的萌芽剿反贼行动”的功劳簿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这样的解释,四哥很不满意!
    出身在现代法制社会的他,虽然现在成了特权阶级,杀个把人跟玩一样,毛毛雨,小意思啦,但是,心中坚定不移的正义感,和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社会主义的雨露中所培养出来的崇高品德,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能够因为现在的特殊身份而罔顾大宋律法!
    当着所有禁军兵士,当着所有围观百姓,当着公孙策的面,四哥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当时的全部经过,充份强调了地痞们下手的狠辣、心肠的恶毒,充份衬托出当时危机的形势,完美凸显了正当防卫生的必要。
    正当防卫明白不?说白了就是在公孙策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情况下,英武的四哥及时赶到了现场,为了救人打死了地痞混混,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就是这样。四哥地一张利嘴。包拯尚且能给呛死。何况是一票子三大五粗地兵士。四哥走地时候。他们心服口服。一声声“四爷走好”绝不是出于逢迎拍马。而是对正直无私地四哥自内心地敬仰和崇拜。
    难道不该崇拜么?在这个高官无数、勋贵遍地地京城。还有谁像四爷这么地尊崇律法?以四爷如今红到紫。左掌太子党。右任钦命特使地尊贵身份还有连包拯都被他踢进大牢地光辉业绩。律法在他面前本来就该是一本废纸!
    迎着禁军兵士和老百姓们崇拜地目光。四哥带着重伤地公孙策直奔宝芝堂。
    “怎么样。公孙小哥伤势如何?”四哥盯着林大国医。急切地追问。虽然比起色老头。他更相信那位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地美女太医文妤涵地医术。不过让皇宫第一圣手神医来治公孙策。明显地不现实。
    “老夫亲自检查过了。书生小哥地伤势虽重。不过天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内腑。大约半个月就能好转。”色老头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地往丁小侠女瞥。丫眼睛贼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那个曾经拿剑架他脖子。然后被他急哭了地美貌小姑娘。好幼女地淫性看来死了都不会改。
    续看啊。”四哥耸耸肩在他身份上去了,身为太子党的头不能动不动就玩要挟是吧,要不得滴,说话一样可以吓死色老头的“就刚才,我们丁小侠女在城南捅死了一十三个不知死活、胆敢调戏她的小混混,尸体刚被禁军收了去,大国医缺不缺尸体做研究?缺的话我叫人送两具来。”
    林大国医一下子僵了,脸疆,眼睛飞快地转回来。
    “书生小哥的伤若是交给普通大夫,没有半个月是别想好滴,但是,有我林大国医的独门秘方配制跌打消痛散,迟则五日,少则三天,书生小哥保准生龙活虎,又是好汉一条惠门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
    色老头说顺口了,连收的钱都一溜的报出来。
    “啊不不不不不不!”意识到犯了天大的错,他改口那叫一下快“能给天丁大人的朋友诊病,是本国医天大的荣幸,怎么怎么怎么怎么能收诊金要钱呢。”
    “怎么不能收啊!”四哥一拍桌子,震得林大国医差点尿裤子。
    看病要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是请闻名京国医亲自看诊,何况是要用林大国医你独门秘方配制的三天就能好的神药,我怎么可以不—呢!”庞嚷得很大声,不由分说掏出一大叠庄票子甩在桌上。xxxxxxxxxxx
    “什么?你给了一百贯!”站在公孙策休息的厢房外头,小萝莉跳脚大喊。
    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另外林大国医是大国医,请他诊断额外塞点是不成文的规定,不然复诊的时候他不会为公孙兄尽心的。”
    “你是不是疯了!”小萝莉怒喊,声音很大很大,隔着一扇门,里面躺着的公孙策想不听到都难“你知不知道一百贯是多少钱,秀香以前砍柴卖,一个月都赚不了两百文,你今天一甩手,秀香姐要在山里辛苦五十年!”
    一百贯而以嘛,随便卖一瓶香水赚十个这么多)
    四哥心里想着,不过没有说出来。
    “你这个大坏蛋,大坏蛋!”小萝莉忽然扑过来,一对粉细小手拼命捶他“你钱多你浪费,本侠女懒得管,可是可是你答应要娶秀香姐姐的,你现在花的,都是秀香姐姐以后的钱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委屈秀香姐我不应、我不应,我不应啊啊啊啊啊啊——”
    “好妹子,你听我说!”庞一把摁住她幼细的肩膀,神情无比凝重“大哥哥我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公孙小哥的伤因我而起,我自然就要负责到底,就像大哥哥喜欢上你秀香姐,就要负责任娶了她一样,明白么?”
    “负责任你也不用带他来宝芝堂吧,京城有的是大夫!”小萝莉更加气愤了,恨不得一脚把他踹飞,然后把庄票子抢回来给秀香姐当私房钱。
    “那怎么可以,公孙兄伤的这么重,不来看最好的医官我不放心。”
    “一句‘不放心’,花了一百贯萝莉气噎不休,要不是想到这是秀香姐的丈夫,杀了他秀香姐就成了寡妇,早抓剑捅过去了,像刚才杀地痞一样,把这个昏了头的大坏蛋捅成马蜂窝!
    “就是一千贯也要花!”四哥露出坚毅的神色,一字一顿“钱是什么?身外物!人命才最重要,只要公孙小哥能早日康复,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
    萝莉要抓狂了,揪着他的手用力掐,把月俸全花在这个迂腐书生头上,秀香姐以后怎么办,秀香姐嫁给你不是还要过苦日子!”
    会去再赚的。”四哥深深地吸一口气,声如雷霆,透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决心:“但是,公孙小哥的伤,无论如何一定要先—这是我该负的责任,我把公孙小哥当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丁月华被庞话的震住了,大眼睛怔怔地看着他,闪动着愤怒爱闹的光的眼瞳深处隐有一丝淡淡感动,而在厢房里边,重伤的公孙策扶床而泣,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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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庞放下手里的碗筷,抬头问道。
    时间已经是夜晚了,上午安顿好公孙策在宝芝堂养伤,四哥连午饭都来不及吃就跑去出版社监督新一期周刊的编纂印刷,和范仲淹一起接连否决六个不同版本的头条评论文章,最后仍是不满意,逼不得以亲笔撰写了为破案,不择“手段”如此作为,如此办案的大头条,一直忙到夜晚才回来,才顾得上吃饭。
    一碗饭吃了一半,派去监视赵世清的龙五回来了。
    “收到派去的混混被杀个尽绝的消息,赵世清火冒三丈,当众扬言除非公孙策住进太师府,不然一定要整死他。”
    啊,一个被废为庶民的狗屁郡王,还敢这么嚣张。”
    “侯爷,是不是把公孙策接进府里,恶狗咬起人来可是不要命的。”
    “接什么?由着赵世清去咬。地冷笑,眼中掠过一抹精芒“昔日诸葛亮七擒七纵,方才收服蛮王孟获,我倒要看看,救公孙策几回他才会感恩戴德,乖乖投到我的麾下,为我做牛做马。”
    “另外。”庞把玩着喝空了的酒杯“想点办法,把赵允弼允我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把赵世清交出来、任太子党处置这件事让赵世清知道要他变成一条见人乱咬的疯狗,啊哈哈哈哈哈——”
    大笑声中,酒杯被他拧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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