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室九空,尸殍遍野,易子而食……
    他们此时才意识到,秦二世时的天下,比炼狱还恐怖。已经千疮百孔的整个世界,恐怕再承受不了战争了。
    于是,十二人在到达始皇帝陵入口的那个晚上,围着篝火,从天黑争论到天亮。
    天亮后,他们达成共识,就此散去,隐姓埋名各自生活。
    如有传承,便由子子孙孙守护金剑和金剑的秘密;如无传承,便要选择绝对安全的地方,藏匿好金剑,死在金剑旁,不辜负始皇帝的信任。
    这些内容,便是《永乐大典》这部残卷中记录的上半部分。
    而下半部分,则只跟那十二异教徒相关。
    他们中有人结婚生子,将金剑作为传家宝,由后人一代代守护,如现在的程家这般。
    但他们中也有人断了传承,没能结婚生子,最终与金剑一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只剩下这半卷古籍残卷还留有一段段没法考证的传说。
    第318章 缺少尸体
    如果换在一年之前,程相儒听到这些荒诞离奇的故事,肯定不会相信。
    什么十二邪神,什么魔界大门,都一定是骗人的!
    可在经历过这么多事,已经见识过那么多离奇古怪的存在,甚至多次亲身接触过两位古神的残存意志之后,程相儒已经没办法再去质疑了。
    现在程相儒手中有一柄金剑,自契丹古墓里带出,带有古神“阿兹阿斯”的残存意志;他爸程志风那里有两柄,其中一柄是在苗疆禁地从当代神女手里抢走的,但环形玉还在当代神女手里,因此古神“山神”的残存意志留在了苗疆禁地,但比较微弱;另一柄,便是程家一代代传下来的了,金剑及环形玉都已在程志风手里。
    程相儒脑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山神”和“阿兹阿斯”的恐怖模样,不自觉地汗湿衣背,同时心底生出一个大胆且疯狂的想法,越想抑制却越膨胀,以至于他呼吸急促,神色紧张。
    “爸,我……”程相儒抓紧裤管,憋了好几秒才小声道:“我想看看咱家金剑里的古神长什么样!”
    原本陷入争执和讨论气氛的房子里,瞬间寂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扭过头,将目光落在程相儒脸上,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难道,他疯了?
    估计此刻所有人的脑中,都浮现出了这个想法。
    程志风在短暂的愣神之后,看向程相儒的眼神,逐渐发生了变化。
    从最初的震惊,变成了恼怒,继而又无奈,最终竟莫名表现出了无力。
    程志风从背后解开金剑,又翻找出程相儒还给他的环形玉,冲程相儒招了招手,然后向门外走去。
    冷萤有些担心地想拉住程相儒,却被程相儒躲过。
    李教授的眼中出现了一场兴奋的神采,起身也想跟出去,却被汤彦和廖深一左一右地给挡住了,他看向两人,从两人的表情中读出了没有丝毫妥协的态度,于是他只好作罢,重新坐下。
    程相儒跟着程志风走出房门,正看到龙苗苗和程以沫坐在车后排,大开着车门,好像是一边看星星一边在聊着只属于母女的私密话。
    看得出来,程以沫已经接受了这位在印象中没怎么出现过的妈妈,血浓于水的至亲,让所有隔阂和陌生,都脆弱得一碰就碎。
    看到父子俩一前一后走出来,程以沫跳下车,想要过来找程相儒。
    程相儒冲程以沫摇了摇头,龙苗苗见父子俩的表情都不太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忙追上前拦住程以沫。
    小姑娘很懂事,没有坚持,仰面看向妈妈的脸,张嘴不知问着什么。
    龙苗苗俯下身,在程以沫耳畔不知说了些什么,程以沫有些担心地看向越走越远的哥哥和爸爸,咬着下唇,满面担忧,暗暗攥紧了衣角。
    程相儒随程志风走到林深处,两人确定离那废弃的赶尸客栈已远,并且四下无人,这才逐渐减缓速度停下。
    “你接下来暂时和沫沫留在湘西,多陪陪你妈妈吧。我会尽快想办法把这些事以及那些人都处理掉,然后咱们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
    程相儒恼火打断道:“不可能!”
    虽然程志风没有很明确地说,这些事是哪些事,那些人是哪些人,但程相儒能听得懂。
    程志风皱眉怒道:“这些事都不是你能参与的!”
    “但我已经陷进去了,不可能再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难道不是吗?而且,如果你一直处理不完,该怎么办?难道我和沫沫,就从此一直留在湘西吗?我无所谓,但沫沫怎么办?她还小呢!”
    “你……”
    程志风紧攥着拳头,似乎想要打孩子,但孩子大了,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讲道理又讲不过。
    任何父母,遇到这样的问题,通常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逃避,要么妥协。
    程志风离家太久,对家人一直充满愧疚之情,他没法转身就走,更不可能以“断绝父子关系”作为要挟,他只能选择妥协。
    “你知道吗,当你爷爷和我说,咱们程家世代传下来的金剑中,封印有远古邪神的时候,我和你的反应差不多。”程志风表情复杂地看着程相儒:“我那时只是好奇而已,你呢?”
    程相儒点头道:“是的,我已经见过两尊古神的样子了。所以我想知道,属于我们家的古神,是什么样的。”
    作为程氏传人,无论程志风还是程相儒,都应该肩负起守护金剑的重任,怎么可以连自已守护的到底是什么都搞不清,
    “哦?”程志风挑了挑眉毛:“苗疆禁地的山神我在迷雾中见过,内蒙那个古神,是什么样的?”
    程相儒回忆片刻,连说带比划地讲解道:“它有那么长的头发,每根都像触手一样可以乱动,它还有很多的眼睛……它只能发出‘阿兹阿斯’的声音,所以我们都叫它阿兹阿斯……它和山神对周遭一切生灵的淡漠不同,它特别热衷于吃掉我们噩梦般的回忆……”
    听完程相儒的描述,程志风低头沉默了许久,才叹气道:“这些古神都强大得远超想象,以我们这个世界的任何武器,都对它们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在它们的眼里,我们就像蚂蚁一样微不足道。你见到的阿兹阿斯,仅仅是被释放出的残存意志,就具有轻易摧毁任何人精神的能力,更别提它的本体会有多么恐怖了。阿儒,咱们程家这柄金剑内的古神,比你见过的那两个古神都要恐怖,我第一次见到时,做了一个多月的噩梦。”
    “我不是小孩子了!”程相儒攥紧拳头:“而且,自你和妈妈离开后这么多年,我哪怕醒着,做过的噩梦也不少!”
    程志风苦笑着摇了摇头:“你了解不多,所以不知道,和古神的残存意志接触久了,便有概率成为古神忠诚的信徒。这是咱们程家守护的金剑,里面的古神,本就很容易与你建立起一些沟通,万一你受到了影响,那可是会影响你一辈子的。”
    “我有心理准备,我不怕!”
    在沉默了好一会后,程志风叹气无力道:“好吧,我答应你给你看,但现在不行。”
    “为什么?”程相儒有些不耐烦了,语速急促了很多。
    “因为缺少举行仪式所需的尸体!”程志风的这个回答,让程相儒震惊得无以复加!
    第319章 捕蛇列阵
    想要窥见金剑内的古神,毫无疑问,必然要举行特定的献祭仪式,而献祭仪式必然需要有生命作为引路者,去建立起某种看不见的桥梁。
    商周前任何与神明有关的献祭仪式,都是以活人献祭,虽然汉朝以后开始逐渐废除,但以牛羊等动物为献祭的仪式直到当代都没有完全断绝。
    程相儒知道这些道理,但现在这种时候,让他去找尸体,别管是牛羊的,还是猪狗的,甚至是蛇鼠的,他都找不来啊!
    他盯着黑暗中的程志风,看着对方手中沉甸甸的金剑,皱眉沉默了片刻后,忽然笑了:“你还有其它办法对不对?”
    其实从程志风带出金剑和环形玉的这个行为来看,就基本能够确定,他不管愿不愿意,都已经做好了满足儿子心愿的准备。
    难道,在那之前,还需要程相儒去达成某种考验?
    程志风似乎仍有些犹豫,过了好一会,他才轻叹一口气道:“算了,你去找石头吧,我来想办法找尸体。”
    “找石头?什么样的石头?”程相儒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种红褐色的石头,他在大清龙脉见过,在苗疆禁地见过,在赤霞村和迷雾之境也都见过。
    可在这荒郊野岭中,在如此漆黑的山林内,他上哪去找那种石头?
    程志风的语气有点不耐烦:“随便什么石头,越光滑越好,越大越好。去找吧,多搬一些。”
    “呃?哦!”程相儒挠了挠头,虽然有点不理解,但还是去认认真真搬石头了。
    程志风站在原地,凝望着程相儒在黑暗中忙碌的身影,久久未动。
    他忽然想起自已年幼时,也曾拉着爸爸,吵着闹着想要看金剑内的古神,也是被爸爸不耐烦地赶去搬石头。
    没想到,匆匆数十载过去了,老父亲早已逝去,自已的孩子也长这么大了,而他则活成了自已最不想成为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程志风才动起来。
    他从裤子兜里掏出来一件硬塑香水瓶,左右环顾一圈,找到附近一棵老树下的地洞。
    在将香水瓶中的液体喷在那地洞四周后,他后退一步,缓缓蹲下身子,开始耐心等待。
    瓶子内的液体带有一股非常奇怪的香味儿,但与不死水不同,它的这种香味儿,像是用胭脂水粉混杂了鱼腥,不算刺鼻,但也绝对谈不上多好闻。
    虽然程志风只喷洒出了少量这种香水,但香味儿很浓郁,即使夜风一直在吹,也久久不散,引得程相儒频频望向这边。
    过了大概有十分钟,地洞内传出细微的“沙沙”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了。
    程志风原本已经慵懒地打起了哈欠,好像困得随时要睡着,但在听到那“沙沙”声后,他精神猛地一振,缓缓起身,呈半蹲姿势,一双眸子闪着光,紧紧盯着那地洞的洞口。
    没一会,一个扁平的三角脑袋从洞口内探了出来,竟是一条两指粗的蛇在左顾右看,似乎在寻找着那让它垂涎的香味儿的来源。
    程志风保持着姿势不变,一动不动地继续等待。
    忽然,那条蛇扭头朝向程志风,“沙沙”地吐出分叉的红信子,也不再乱动,似乎锁定了猎物的目标。
    一人一蛇在黑暗中就这样对峙了许久,宛若两座雕塑,任阵阵夜风吹过,谁都没动一下。
    他们互是对方的猎物,同时也是对方的猎手,他们在比拼着耐心,赌注是生死。
    或许是那香水的气味儿实在太诱人,那条蛇在等了几分钟后,终于抵挡不住诱惑,一双蛇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猛地一窜,冲出地洞,迅捷如闪电般向着程志风弹射而去。
    它那血腥的口中甩着混有剧毒的涎液,一对獠牙锋利如钩。
    可以想象到,有多少猎物曾被它毒得失去行动能力,眼睁睁目送自已被它吞入腹中,被消化成渣。
    程志风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冷笑,在那条蛇激射而来的同时,他身子微微侧偏,侧步闪身,轻松避开那双摄人心魄的獠牙,并找准时机,劈出右手,精准地抓住了那条蛇的七寸处。
    蛇的七寸,是它的心脏所在位置,并不是真的距离蛇头七寸远。把一条蛇平均分成十段,所谓的“七寸”,正在第三段上。
    程志风能够在如此紧迫的形势下,精准抓住蛇的七寸,可见他的身手有多么敏捷,出手有多么精准。
    被抓住了七寸的蛇,便只能徒劳地扭动身子,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程志风看了看蛇头和蛇身,随手甩动了两下,有些不满意地摇了摇头。
    这条蛇,比他预想的,要小很多,但再小也好过没有,只能将就用了。
    程相儒那边,此时已经搬来了很多石头,石头有大有小,拳头大小的居多。
    这些石头被随意堆在一起,像是一座坟冢。
    “好了!差不多够用了!”程志风叫停了程相儒。
    程相儒抬手用袖口擦了擦汗,站在石碓旁,静静等待他爸的下一步指示。
    “来,你拿着,拿这里。别让它跑了,也别使太大劲给捏死了。”程志风走过来,不由分说便将那条蛇递给了程相儒。
    程相儒一眼就认出了这条蛇有剧毒,他以前在村里和妹妹相依为命,如果没能在村里混到吃食,他就只能去山林里想办法。他吃过很多常人想不到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蛇,所以他对怎么抓住蛇并不手生。
    看到儿子轻松自如地抓着那条毒蛇,程志风感到有些欣慰,微笑着抬手想要揉程相儒的头,却被程相儒敏锐地躲开了,他尴尬地手悬半空,表情有些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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