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死!
    想到这里,周振邦看向莫如烟,“如烟,我错了,你冷静点,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你别冲动,把钥匙给我好不好?”
    莫如烟面无表情。
    她可不是赵天冬。
    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人欺骗。
    莫如烟直接扔掉点燃的火柴,“周振邦,钱盈盈,去死吧!”
    火柴在接触地上的汽油的那一刻,火势便一下子就起来了。
    来势汹汹。
    屋内很快便浓烟滚滚。
    “莫如烟,你这个贱人!快把门钥匙拿出来。”
    周振邦冲过来,对着莫如烟的脸就是一巴掌。
    莫如烟也不还手,就这么让他打着。
    反正他们最后都会一起死的。
    钱盈盈站在窗边,大声的呼叫救命,叫了几次发现发现没用后,她又跪到莫如烟身边,“如烟姐姐,求你了,放过我吧!我忏悔,我给你道歉!求你放我出去吧,只要你饶我一命,下半生我可以给你当牛做马!”
    莫如烟目光定定的看着钱盈盈,“这是你的报应!所有插足别人感情的人都得死! ”
    全部都得死。
    钱盈盈哭得梨花带雨,“如烟姐姐,我已经怀孕了,是!我是该死,可孩子是无辜的,他还没来得及看这个世界一眼呢,你就放过我们母子吧!”
    “怀孕?”莫如烟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怀孕了?”
    周振邦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跟钱盈盈跪在一起,“是的如烟,盈盈怀孕了,求你大人有大量,你就放我们一马吧!”
    莫如烟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
    所以,她肯定不忍心看着钱盈盈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一尸两命。
    莫如烟的眼眶瞬间就红了,看着钱盈盈和周振邦,一字一顿,“那你们一家三口就去阴曹地府团聚吧。 ”
    贱人生下来的孩子,也是个小贱人。
    与其留在世上害人,不如直接防患于未然。
    狂躁的火蛇很快就吞噬了一切。
    大火很快就引起了邻居们的注意。
    有人拨打了119电话。
    起初,在听到警笛声时,周振邦和钱盈盈还充满希望。
    可看到就连消防都无法将门顺利打开时,二人瞬间面如死灰。
    大火烧了两个多小时才被熄灭。
    待消防人员破门而入时,卧室内躺着三具焦尸。
    经过法医鉴定。
    其中一人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很快。
    这件事就上了新闻,并引起热议,引起多家报社争相刊登。
    程瑶看着早上刚送过来的报纸,清隽的脸上看出什么神色。
    她在想。
    倘若师父有莫如烟那样的魄力,或许就不用重蹈覆辙了。
    可惜......
    程瑶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点燃报纸。
    很快,报纸就燃成了灰烬。
    程瑶看着t国的方向,“恶有恶报。师父,您现在可以安息了。”
    赵天冬虽然和前世一样被卖到了缅甸,但他在被摘掉肝脏的第二天就因为感染并发症离开了这个世界。
    “阿瑶,你奶奶呢?”小院中突然出现一道声音。
    程瑶微微回眸,便看到韩芙蓉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
    “表姨奶奶,我奶奶跟我妈去逛街了,现在不在家。”
    不在家?
    韩芙蓉往里面看了看,笑着道:“不在也没关系,我跟你说一声就行。下周三是倩倩19岁的生日,到时候你跟你奶奶一定要来参加她的生日宴会。”
    说到这里,韩芙蓉顿了顿,“阿瑶,你知道江南苏家的苏二少吗?”
    “不知道。”程瑶微微摇头。
    韩芙蓉接着道:“苏家是江南的首富,苏二少更是李家唯一的继承人,下周三苏二少也会去参加倩倩的生日宴会。你平时应该很难接触到这样的家族,可千万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江南首富是什么概念?
    哪怕是十个宁家,也比不上苏家的一个小手指头。
    还是她的宝贝孙女厉害,随便认识一个人就是苏家二少,程瑶哪有这样的机遇?
    与此同时。
    一处高档西图澜娅西餐厅内。
    孙倩倩坐在苏怀瑾对面,心里非常紧张,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高高在上的江南首富苏家二少怎么会突然注意到她,并且主动邀请她吃饭!
    难道是她长得好看,苏怀瑾对她一见钟情了?
    念及此,孙倩倩脸颊微微发热。
    苏怀瑾给孙倩倩倒了杯红酒,“孙小姐不必紧张,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件事想要问问你。”
    “什么事?”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
    苏怀瑾生得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说起话来,声音也很温柔,“你的左边手臂上,是不是有一排牙印伤疤?”
    牙印?
    孙倩倩愣了下。
    她的左边手臂上确实有一个伤疤,但并不是牙印,而是被火烫伤的。
    难道......
    苏怀瑾认错人了?
    既然是认错人了,她要不要实话实说?
    可如果实话实说的话,她以后还能被苏二少另眼相待吗?
    一旦被苏怀瑾发现是他认错人了!
    别说另眼相待,他怕是连自己的生日宴会都不会去参加了!
    她跟苏怀瑾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与其实话实说,不如将错就错。
    既然苏怀瑾能把拥有牙印疤痕的人认成她,便能说明,苏怀瑾也记不清那些往事了。
    而且苏怀瑾如此激切的看着她,也说明那个人对苏怀瑾非常重要。
    说不定她还能借着这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地位。
    如此想着,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决定赌一把,“我手臂上是有个牙痕,但具体是怎么来的,当时年纪太小,我也记不清了。因为那个疤太丑了,我在夏天一般都不穿短袖。”
    第291章 旧事!
    孙倩倩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感。
    虽然苏怀瑾什么消息都没透露,但她能猜到,牙痕肯定跟苏怀瑾有关。
    说不定就是苏怀瑾自己咬的。
    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如此在意这个牙痕。
    既然是苏怀瑾咬的,那他听到自己说因为这个牙痕,夏天都不敢穿短袖,肯定会非常愧疚。
    孙倩倩就是为了加重苏怀瑾的愧疚感。
    一个男人一旦对这个女人有了愧疚感,就会加倍对她好。
    加倍补偿她。
    同时。
    孙倩倩也是豪赌一场。
    赌对了,就能荣华一生。
    若是赌错了,以后她跟苏怀瑾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牵连!
    所以现在的孙倩倩看着一切正常,实则心里非常慌张,甚至有些站不稳。
    为了掩饰住自己的紧张,孙倩倩深吸一口气,拿起桌边的咖啡喝了口。
    苏怀瑾就坐在孙倩倩对面,他脸上看不出异常神色,接着问:“你真不记得你手臂上那个牙痕是怎么来的了吗?”
    苏怀瑾小时候体弱多病,抵抗力差,动不动就需要住院吃药,七八岁时还动过一场大手术,三步一大喘,两步一小喘,是个标准的男版林妹妹。
    眼看家中保姆的孩子养在乡下,平时无人过问都体壮如牛,于是家中的长辈们便建议苏家父母,把苏怀瑾送到乡下保姆家糙养一段时间。
    起初苏家父母还很不放心,乡下虽然空气还不错,但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可瞧着儿子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差,苏家这才狠下心来将苏怀瑾送到了乡下。
    这说来也是奇怪,自从送到乡下后,苏怀瑾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好,直至一年后,他才重新被接回了家。
    这个时候,苏怀瑾已经从体弱多病的娇公子,变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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