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队,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听得我们云里雾里的。”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我们才发现沈辉这条线索,接着就在之前的调查中发现了他的行踪,随后我们就在第一时间赶去了沈辉的出租屋,可还是晚了一步,他居然已经清理好现场并且逃走了。”尧舜说道。
    “这没什么问题吧!有可能是我们之前的调查打草惊蛇了。”
    “可是我们之前是以人口普查为理由,挨家挨户的搜集资料,并没有暴露我们的身份。”尧舜说道。
    “沈辉犯了这么大的案子,肯定会对身边的人和事有所警觉,很可能他担心自己的身份会因为人口普查而暴露,所以就提前采取了行动。”
    “恩,这样的可能性的确存在。不过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点,既然沈辉在出逃前把屋子都清理过了一遍,为什么只有卫生间里的血迹没有清洗呢?那出租屋内就只有那一个卫生间,从赵凯到李伟的遇害,这中间相隔了几天的时间,在这几天里,难道他能忍受每天用着一个到处都是血迹的卫生间吗?”
    “那些血迹都是他所谓的仇人留下的,或许看着那些血迹会令他感觉很痛快呢?”
    “这种可能也有,同时也有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他故意不想清除那些血迹,留下来让我们查,这样我们就能很顺利的确认第一凶案现场和凶手的身份。”
    “尧队,照你这么说,那沈辉岂不是故意留下线索给我们查,让我们抓吗?”
    “沈辉应该不会那么傻吧!”
    “那么现在我们暂时把这一点放在一边,来看另一个问题。”尧舜接着说道,“你们回忆一下,我们是如何找到沈辉的第二处租住地的。”
    “第三起凶案发生后,我们在离凶案6公里远的地方发现了沈辉遗弃的作案用的摩托车,之后又根据死者的弟弟提供的线索,在离摩托车相隔两条街的新洲路南面的一处老旧的住宅小区发现了沈辉的踪影。”
    “你们不觉得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尧舜反问道。
    “问题?什么问题?调查的过程非常顺利,没有问题啊!”
    “就是因为太顺利了,这就是问题。”尧舜说道,“你们想想看,假设没有死者弟弟提供的线索,如果仅靠那辆被沈辉遗弃的摩托车这条线索,我们有没有可能找到他呢?”
    “当然可以,毕竟弃车地点离沈辉的租住地仅相隔两条街,查到只是时间的问题。”
    “哦!尧队,我明白了,你难道认为摩托车的线索是故意留下的?”一名侦察员恍然大悟道。
    “没错。”尧舜点了点头,说道,“尤其是当我们查到沈辉的租住处时,我记得他的邻居曾说过,他曾在沈辉刚搬来的时候碰到过他,虽然没有看清对方的样貌,但是当时有打过招呼,是沈辉自己说出的名字。如果是普通人自我介绍,说出名字并不稀奇,但是以沈辉目前的处境来看,他很清楚我们正四处找他,那他有可能随意向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吗?如果你们站在他的立场,你们会这么做吗?”
    “听尧队你这么一说,的确是有问题。如果我是一名杀人重犯,又知道警方一直在抓我,我一定希望越少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越好,任何只要有可能暴露自己的行为都不会去做,更别说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了。”
    “正是如此,这个问题我相信沈辉不可能不清楚,可是他却偏偏主动向人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是问题之一。其次,沈辉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在这样的情况下,按理来说他应该做好随时逃走的打算才对,租房对他来说应该远不如拿一张假身份证,然后住到一些不起眼的小旅馆方便吧!就算他想来个‘大隐隐于市’,那么他也应该会准备好行李,做好随时逃跑的准备,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恰恰相反,他不仅租房,还一次性就付了一年的房租,在入住后,他居然还把所有的衣服和日常用品都从行李箱里搬了出来,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他根本来不及收拾,就像现在这样,什么都没带就逃走了,岂不是非常的狼狈?而最主要的一点,既然他把所有的衣物都放进了衣柜,这就说明他做好了长时间居住的打算,可奇怪的是,在整间出租屋内并没有发现清洁打扫过的痕迹,指纹也没有一组和之前出租屋内留下的是相同的,甚至就连那两组头发也只是在衣柜里的衣服上发现的。”
    “这么看来沈辉搬到那里后,只是把行李搬出了行李箱,却并没有在里面住过。”
    “既然不住,那租了干嘛,还付了一年房租。”
    “也是,租了又不住,那又干嘛要租。而且就算他身上带了很多钱,但是离开的时候所有的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都没带,那他的日常生活怎么办?难道全部换新的?”
    “其实换新的也是有可能啊!以沈辉动不动就付一年的房租来看,他似乎并不缺钱。”
    “可是我们一直都有追踪他的银行账户,但却没有发现他的账户在近期有存取款的情况。”
    “或许在事发前他已经取了足够的钱放在身上了呢?”
    “就算是这样,那么为什么他不像尧队说的那样去搞一张假的身份证,然后找个不起眼的小旅馆躲藏,反而四处找出租房,然后报上真实资料,再交一年的房租那么招摇,他现在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似的。”
    对于尧舜提出的疑问,侦察员们都非常认同,沈辉的反常行为的确值得推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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