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三叔一把打掉阿天手中几个小钱袋,骂道:“你傻x呀,你就看着丫头跟人走了?他妈的,浪费老子这么多粮食,还没回报老子,这死丫头就敢跑,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三叔一脚将张天踹倒在地,不断的在不大的木屋中度步。
    张天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抽泣着道:“不,不是我让她走的,是她自己要走的。”
    三叔正在气头上,听了阿天的话更是气往上冲,用力的又踢了张天几脚,怒骂道:“她要走你就让她走啊!傻死你得了,让你傻,让你傻,”惨叫声不断从张天口中传出,旁边的小偷们都幸灾乐祸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一个上来劝阻。
    半晌,三叔的气消了许多,他这才想起,张天毕竟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要是打坏了,哪儿去找这么听话的手下。气哼哼的拣起地上的钱袋,冲地上的张天道:“以后给我学机灵点。”说完,一个人走了出去,小偷们都知道,他是去喝酒了。
    张天全身疼痛的缩在角落里,嘴角便却是露出了笑容,虽然全身很疼,但是和丫头未来的幸福比,这不算什么。丫头临走时的话始终盘旋在他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天哥哥,我长大后嫁给你好不?”
    “天哥哥,你以后要对我好啊。”“那我多分你点馒头。”
    “天哥哥,一定要来接我啊......”
    其它的小偷吃着三叔不知道从哪个饭馆弄来的惨汤剩饭,嬉笑着聊着一天的经历。当张天想起自己一天还什么都没有吃时,早已经连渣滓都没有了。他心头仿佛被什么压着似的,对丫头的思念越来越强烈,丫头说的对,活着,真的是好痛苦啊!
    第二天一早,三叔大发慈悲的扔给张天一个馒头,当他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又被派出去开始了一天的牵鱼行动。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
    在路上缓慢的走着,此时的张天心却想着已经离去的丫头不知道怎么样了?自己也是笨啊,完全就没有问及一下那个老妇人的姓氏,“可是问了又能怎么样呢?”张天自嘲的笑了笑,自己连明天是否还能活下去都不知道,以后怎么真的可能去接丫头,“希望你过得幸福,不要再记着你这个骗你的天哥哥了。”
    边走边想着,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衣服下正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就像现代的暴发户炫耀自己的财富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财不露白,”这在信奉儒家文化的古时候来说的确是很奇怪的。
    张天立即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张天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
    张天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除了不符合年龄的成熟有关外,和他的韧性也是很有关系的,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
    跟着跟着,那个暴发户模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张天心想,能到这儿吃饭,他的钱袋中一定有不少钱。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三叔会让自己的日子好过点。
    “去,去,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张天一脚,嫌恶的看着他。
    张天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的门童,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张天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嘛,吃完总是要出来的。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暴发户酒足饭饱模样的走了出来,令张天兴奋不已的是,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
    张天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张天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张天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发,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张天脚下突然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张天顿时感觉手上一沉,东西到手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张天忙不跌的陪着不是。
    “哼,小乞丐,瞎了你的狗眼了,小心大爷我打断你的狗腿。”暴发户气势汹汹的咒骂着,抬腿就是一脚。只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衣襟间已经被割开了一道缝隙,腰间的钱袋已经不见了。
    挨了对方一脚,看着对方并没有难为自己,张天兴奋的向前跑去,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积雪滑了一下,摔了个四脚朝天,牵动昨天被三叔毒打的伤处,使得他不断的痉挛。但即使是如此,也难掩张天心中的兴奋,他在钱袋到手的时候,就发现重量异常大,按照往常的经验,即使里面完全是铜钱,也足够今天交差的。
    张天摇晃的爬起来,飞快的跑到一处小巷中。扭头看了看并没有人追来,不由得松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坐了下来。
    ……
    掏出沉甸甸的钱袋,张天心中充满了喜悦。钱袋很精致,是用皮革做成的,在张天得手过的许多钱袋中,算是比较精美的一个,迫不及待的打开上面的绳口,向里掏摸着。
    一边掏一边幻想着,如果钱袋中有一锭银子,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事啊!从来到这个世界干起这行算起也快一年了,张天就只偷到过一锭银子,记得那回,三叔兴奋的奖励了他一条大鸡腿,让其它同伴都羡慕的不得了。来到这里后,从来都没有吃过那么好的美味,最后和丫头分着,连骨头都吃进了肚子。那美妙的味道,至今仍然使他回味无穷。
    当张天将钱袋中的钱币全都掏出来时,惊讶的楞住了。因为,钱袋之中不但有他遐想已久的“鸡腿”外,更有着几枚浑圆剔透的珠子,或许换了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还不太知道眼前这几个珠子的价值,但附身到此,经历了现代化爆炸信息轰炸的张天,已经被惊呆了。
    “夜明珠,还是珍珠?”虽然前世涉及的珠宝知识有限,但是张天知道自己这回是真的发了。
    “可以吃饱了,我终于可以吃饱了。”张天兴奋的大叫着。
    或许很多人会奇怪,当得到了一笔财富后,张天第一件事情想到的竟然是能吃饱了,设身处地想一想,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试想当一个人整天都想着一件事,希望能达成某个愿望,然后有一天这个愿望突然能实现了,那么很自然的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吃饭了。
    “我是不是应该离开三叔了?”第一次有了这么多钱,张天在最初的激动过后,却是很快的冷静了下来,其实在前几个月,张天就会在牵鱼的钱里暗暗留下一两枚铜钱,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手头上有了足够的钱,再加上丫头的离去,张天的心里不禁打起了离开三叔的注意。
    “先回三叔那里看看吧。”张天在经过激烈的斗争后,还是放弃了立即离开三叔的想法,从钱袋里挑选了几块碎银子,准备拿回去交差,然后把剩下的银锭找了一个平时就已经看好的隐秘角落藏好,而那几颗珍贵的珠子则藏在了身上,狡兔三窟的道理张天可是懂的,自己可不会笨的把所有的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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