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班长,就你。”时景单手托腮,认真的回答道:“今晚付账的男人最帅了,谁有异议,可以替班长买单。”
“行行行,他最帅!”几个男同学顿时就屈服了。
“这个理由太正确了,根本让人无、无法反驳啊……”看着班长那张懵逼脸,段宁直接笑得趴在了时景的肩膀上。
翌日,前来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里,剩下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到了酒店里,唯一有点意外的,大概就是,机械工程班级中仅有的三个女同学里,李薇薇到的时候,还带了一位家属过来了。
不过,这位家属当初是他们学院隔壁班的,男生宿舍都挨在一起,和不少人都认识,也不是外人。
当地负责组织的同学早就安排好了行程,上午先各自活动或者是休息,等人齐了之后,下去开始去这座旅游城市的知名景点玩。
两天的游玩之后,临别之前,又安排了一场聚餐,为了留作纪念,正对着摄像机的入场楼梯上还特意准备了红毯。
李薇薇名花有主,是和自己男朋友一起走的。
至于剩下的人,性别比实在是太悬殊,就剩下两个姑娘,最后,索性是时景和段宁两个人穿着长裙挽着手一起走过去了,后面那群男同学,明明都是一身整齐的西装,结果,两两并肩,愣是给整出了黑衣保镖团的架势……
时景、段宁和李薇薇三个女生自然而然的坐在了一起方便聊天,李薇薇的男友、隔壁班那哥们则是坐在了旁边。
闲聊的时候,段宁是个自由的单身狗,大家都知道,至于时景,现在并非单身的消息,闲聊的时候也能猜到。
只不过,隔壁班那哥们毕竟不像是时景他们同伴的同学那样,知道之前同学群里时景的澄清,话赶话的,再有当年的印象,直接就半开玩笑的笑着随便问了一句道:“时景你和傅子鸿是不是快结婚了,我前几天还看到他,最近正好在帝都休假呢,是婚假吧,你们两个怎么还不发喜帖?”
隔壁班那哥们的话音还没落下,桌上的气氛已经诡异的安静下来。
李薇薇反应也快,直接毫不犹豫的抓着他的胳膊里侧的嫩肉上使劲掐了一把,“你看错了!”
隔壁班那哥们疼得险些“嗷”一嗓子,不过还是忍住了,眼神委屈又可怜的看向自己女朋友。
“……”这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李薇薇恨不得把人拍到桌子下面去。
短暂的尴尬和沉默后,同桌的其他同学已经重新找了话题,协力将气氛炒热,仿佛刚刚令人尴尬的询问根本不存在一般,甚至没让时景再多解释一遍。
过了一会儿,李薇薇借故去洗手间的时候,还锤了自己男友两下,压低声音道:“时景和傅子鸿早就分手了,别提这个了。”
隔壁班那哥们消息一直不太灵通,这会儿突然知道了,简直整个人都被惊呆了,“分了?时景和傅子鸿竟然都分了!?我当初还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会毕业后就结婚呢!”
“闭嘴吧你呀!那么大声,服务员都听到了。”李薇薇又扯了他一把。
中午的聚餐之后,有些人机票、车票都是卡着时间的,只能尽早的离开。
当地负责组织接待的同学,还有班长他们都坚持到了最后重新把所有人都送走。
像是时景这种自己给自己放了个长假,时间不慌不忙的,晚上干脆在酒店里又单独开了个房间,打算明天一早再去机场回家。
国内的夜晚,正好对着美国的上午。
时景从浴室里出来,躺在柔软的床上,想起隔壁班那哥们今天不小心说错了的话,才恍然惊觉,再提起傅子鸿的时候,她的内心,虽然依旧有些波澜起伏,但是,脑海中盘旋的,却早已经不是当年学生时代那些浓墨重彩到令人惊艳的过往,而是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身影和画面。
接到时景的电话时,盛斯年还正在公司里忙着工作,他把手机附到耳畔,一手拿着签字笔,还没来得及和时景调侃一句,便听到,时景竟然开口就是一句:“我想你了。”
“哗啦”一声脆响,盛斯年的笔尖直接在纸面上划出了常常一条痕迹。
从来没有听到过时景如此主动的和他说这些,盛斯年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只不过下一秒,时景刚刚说想他的话语还在耳边盘旋,盛斯年就已经不想忍了。
去他的冷静!
盛斯年直接把手里的签字笔扔了,然后满怀柔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人说道:“我想看着你,我想现在就去你的身边陪着你。”
“……”时景似乎低低的笑了一下,声音里是难得的温柔,她拿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这才慢慢悠悠的轻声说道:“你来了,那,阿妹怎么办?”
刚刚的激动平复下来之后,盛斯年也知道自己刚刚的心情有些冲动。他并不向时景隐瞒自己因她而起的甜蜜的烦恼,只是笑着道:“阿妹你不用担心,你不在,它现在已经成了家中一霸了……”
第94章
盛斯年和时景聊了一会儿, 挂断电话之后,握着手里那支笔, 心思却越发的活跃起来。
隔天就是周末, 不想加班自然也就不用去公司。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带着大鹦鹉阿妹待在家里, 正站在阁楼的鸟架旁边剥瓜子的时候, 透过窗户,就看到院子里陈叶舟的车按了一下鸣笛之后, 已经直接开了进来。
盛斯年把手里的瓜子喂给大鹦鹉阿妹,从旁边抽出至今擦了擦手, 转身下楼,大鹦鹉阿妹稳稳的站在鸟架上, 看了一会儿他的背影, 然后干脆扑闪着翅膀跟着飞了下来。
“叶舟, ”盛斯年走到一楼打开门,这才发现, 除了陈叶舟之后,庄跃竟然也跟了过来。
“听说你养了一只会唱歌的亚马逊鹦鹉, ”庄跃笑着说道,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来意。他的年纪比盛斯年、陈叶舟他们都小,还在读书, 有些爱玩爱闹,听说盛斯年这边有了好玩的大鹦鹉,就想过来凑凑热闹围观一下。
“amazing是时景样了好几年的宠物了,不过现在说是我们一起养的也没差, ”盛斯年不觉莞尔。
“那只亚马逊鹦鹉叫amazing?”庄跃不由得稍稍愣了一下,要是叫amazon(亚马逊)他还能理解,为什么是叫amazing(吃惊)。
盛斯年笑笑,“嗯,小名阿妹。”
他话还没说完,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从楼上跟着飞下来的大鹦鹉阿妹已经扑闪着翅膀落在了盛斯年的肩膀上,愉快的“啾啾啾”了几声。
大鹦鹉阿妹站稳之后,立刻看向突然出现在家里的两个人,陈叶舟它早就认识了,大鹦鹉阿妹直看了他一眼,果断无视掉,锐利的视线很快便逡巡的落在了庄跃的身上,“啾!”
盛斯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大鹦鹉阿妹的时候,对方受了惊吓,差点冲上去啄他,还是时景一直拦着的,机缘巧合下的第一个拥抱……
没有任何犹豫,盛斯年果断的把大鹦鹉阿妹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了下来,确保它不会突然冲上去啄庄跃之后,才抱着鹦鹉和庄跃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也挡住了庄跃好奇的想要伸手摸摸阿妹漂亮的羽毛的手,“别上手,鹦鹉比较认生。”
“哦哦,”庄跃连忙收回手,点了点头。
“talkwithme!”大鹦鹉阿妹在盛斯年的手里叫道。
庄跃眼睛一亮,惊奇道:“它还会说话!”
“嗯,据说亚马逊鹦鹉天生比较话痨,说话什么的,都不用特意去叫,有时候当着它聊天,它就能记住不少,唱歌也是,都是自己学的,然后就一天到晚的自己话唠。”时景不在,都是盛斯年亲自照顾阿妹的,它之前又帮了盛斯年那么多忙,不管是爱屋及乌,还是投桃报李,盛斯年对大鹦鹉阿妹都十分喜爱。
相处的时间长了,盛斯年现在说起鹦鹉经来竟也头头是道起来。
陈叶舟坐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电脑随便上网查了查亚马逊鹦鹉的科普,也跟着打趣道:“资料上说,亚马逊鹦鹉擅长说话、唱歌,而且个性比较独立,不会因为离开鸟群独自生活而抑郁,身体健康,不容易生病,一般会认三到五个主人。”
“咦?”庄跃立刻发现了重点,看向盛斯年,惊奇道:“那正好适合一家人啊,以后斯年有了孩子,它也会认识的。”
盛斯年抱着大鹦鹉阿妹,笑着解释道:“话虽如此,不过,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不算小了,而且鹦鹉毕竟是攀禽,天生喜欢啃咬,阿妹的战斗力还是挺强的,平时有大人看着的时候还好,单独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考虑,还是得把它和小孩子隔开。”
盛斯年和庄跃讨论的兴高采烈,仿佛大鹦鹉阿妹已经认识了第三个小主人似的。
拿着平板电脑的陈叶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哭笑不得道:“……我知道你是自家孩子自己心疼,但是婚还没结,孩子也没怀呢……你不觉得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吗?”
盛斯年被陈叶舟毫不留情的吐槽,庄跃忍不住哈哈大笑着回答道:“哎呀,人对未来要有规划,未雨绸缪嘛!斯年想要孩子的话,其实仔细想想,从怀孕到出生时间也快,可能也就这一两年的事情,现在先想着免得到时候着急。”
说着,庄跃也凑上去看陈叶舟查到的资料,“我看看,资料上还说了什么?”
陈叶舟直接把平板电脑递给了庄跃。
庄跃接过来,低头继续念资料:“鹦鹉属于攀禽,而攀禽天性喜欢啃咬--哎,说白了不就是和哈士奇一样,在家里什么都喜欢拆呗!”说着庄跃看了看客厅的布置,“家具好像都没什么事?”
陈叶舟推测道:“这只大鹦鹉才搬过来几天啊,大概是还是住得时间比较短,所以还没来得及咬你吧!”
盛斯年抬头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忍不住笑了,“没,阿妹最近看上阁楼窗户外面的那棵树了,最近有事没事就飞出去在树上挖洞,正好现在天气渐渐暖和了,它可能是想在阁楼外面再自己搭个窝呢!”
“挖洞……?”庄跃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不是啄木鸟干的事情吗?”
“你继续看资料啊!”盛斯年指了指乖乖的躺在他胳膊上的大鹦鹉阿妹,尤其是那尖尖的鸟喙,笑着说道:“据说几乎所有的鹦鹉都能在树干上挖洞筑巢,尤其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也不算小了,想想自然动物的生存规律,浑身羽毛颜色这么鲜亮,性格咋咋呼呼的,特别惹眼,还能生活在野外,它的战斗力能弱?”
“……你说得好有道理。”庄跃点了点头,看到有趣的地方,忍不住又念道:“鹦鹉属于长寿鸟类,亚马逊鹦鹉的寿命一般是20-50年……”
庄跃忍不住把目光看向大鹦鹉阿妹,好奇道:“家里这只几岁了?”
盛斯年稍稍愣了一下,道:“这个我还真没问过时景。”
陈叶舟抬起眼皮,“金刚鹦鹉寿命最长吧了,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他那只鹦鹉现在得有一百多岁吧?”
盛斯年点了点头,“对,鹦鹉里面,金刚鹦鹉的体型最大、寿命最长,攻击力也最强,属于大型鹦鹉,阿妹则时属于中型鹦鹉。”
·
晚上,夜色渐深。
跑家里来玩了半天,又蹭了一顿饭才肯回去的陈叶舟和庄跃离开之后,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待在卧室里,翻了翻今天下午在院子里拍的照片,将其中最清晰的一个树洞发给了时景。
已经回到家里,难得睡个懒觉的时景听到了短信响了一下的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摸索着找到手机,看到了盛斯年的号码之后,才瞅了一眼照片,认出是盛斯年院子里的那棵树之后,直接一个电话打了回去。
“……嗯家里来啄木鸟了?”她刚刚睡醒,音调很轻,声音里还透着股慵懒的沙哑。
盛斯年靠在枕头上,听到时景的询问,忍不住笑了出来,打趣道:“阿妹挖的洞你都认不出来?”
“啊?”时景整个人顿时愣住,呆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它什么时候开始打洞了……”
“五月之后的这几天,”盛斯年笑道,“就咱们家阁楼外面对着的那棵树,你都不知道,阿妹这段时间一直在专心挖树洞,我一开始听到‘笃笃笃’的声音时,找了好久,才发现是阿妹弄出来的……大概是因为那棵树的高度正好,就对着阁楼的窗户,所以阿妹才想在外面再做个窝吧?””
“……怪我以前没给它在窗户边上种棵树。”时景沉默了许久,终于幽幽的说道。
盛斯年听得直接就笑开了,和她说话的时候,仿佛都含着笑意,声音格外温柔,“听你声音,我吵醒你了?”
时景也不在意,轻声道:“嗯,刚刚睡醒……”
“在家里吗?”盛斯年又轻轻的笑了笑。
“嗯,”知道美国那边是晚上,盛斯年应该也没什么事情,时景也就和他慢慢悠悠的闲话家常,“同学聚会结束了,直接就回家了。”
“那,打算什么回来……”说到这里,盛斯年的心念顿时一动。
“之前过年都没回来,这次正好在家里多住几天。”时景想了想,“具体时间的话,大概要到六月份之后吧!”
“这么久啊……”盛斯年轻轻的叹息,声音里也满是牵念。
作者有话要说: 丘吉尔养过的那只鹦鹉查理已经一百多岁了,会用丘吉尔的语调骂纳粹,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
第95章
放下电话之后, 时景还不知道,盛斯年已经琢磨着自己近期什么时候也回国一趟的事情了。
说起来, 时景家里在南方, 盛斯年却是在北方长大的, 就算到了国内, 两家的距离其实也称不上近,但是, 终究不会隔着地球对面的十二个小时时差了……
洗漱过后,时景就随意的穿着一身家居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这会儿已经是差不多上午九点半了,时景一直窝在床上, 早饭自然而然的跳了过去。
时景的父亲时见铭早上去了公司, 这会儿并不在家, 母亲关晓清今天倒是特意留在了家里陪着难得回国一趟的大女儿,时景下楼的时候, 正好看到关晓清拿着小喷壶浇花。
“醒了?你昨天夜里熬夜着吧,几点睡的?”关晓清抬起头看向时景, 顺手也放下了手里的花。
“快凌晨三点,正好是美国时间下午,和国外那边开了个视频会议。”时景踩着拖鞋扶着楼梯慢慢走了下来, 端详了一下茶几上的杯子,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沏好的茶。
关晓清仔细盯着女儿的脸,确定没有黑眼圈什么的之后,这才肯罢休, 只是和任何一个寻常的母亲一样,忍不住的跟孩子念叨了两句:“总是熬夜伤身体。”
“偶尔而已,再说我早就习惯了。”时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不管是学生时代不分昼夜的盯实验,还是在华尔街工作的时候,时间紧张是常态,很多时候确实需要高强度的二十四小时、甚至三十六小时加班。
关晓清看了看她,时景从小就主意特别大,她这个做妈妈的,除了偶尔提醒她两句,其实也做不了什么的。
“行行行,他最帅!”几个男同学顿时就屈服了。
“这个理由太正确了,根本让人无、无法反驳啊……”看着班长那张懵逼脸,段宁直接笑得趴在了时景的肩膀上。
翌日,前来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里,剩下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到了酒店里,唯一有点意外的,大概就是,机械工程班级中仅有的三个女同学里,李薇薇到的时候,还带了一位家属过来了。
不过,这位家属当初是他们学院隔壁班的,男生宿舍都挨在一起,和不少人都认识,也不是外人。
当地负责组织的同学早就安排好了行程,上午先各自活动或者是休息,等人齐了之后,下去开始去这座旅游城市的知名景点玩。
两天的游玩之后,临别之前,又安排了一场聚餐,为了留作纪念,正对着摄像机的入场楼梯上还特意准备了红毯。
李薇薇名花有主,是和自己男朋友一起走的。
至于剩下的人,性别比实在是太悬殊,就剩下两个姑娘,最后,索性是时景和段宁两个人穿着长裙挽着手一起走过去了,后面那群男同学,明明都是一身整齐的西装,结果,两两并肩,愣是给整出了黑衣保镖团的架势……
时景、段宁和李薇薇三个女生自然而然的坐在了一起方便聊天,李薇薇的男友、隔壁班那哥们则是坐在了旁边。
闲聊的时候,段宁是个自由的单身狗,大家都知道,至于时景,现在并非单身的消息,闲聊的时候也能猜到。
只不过,隔壁班那哥们毕竟不像是时景他们同伴的同学那样,知道之前同学群里时景的澄清,话赶话的,再有当年的印象,直接就半开玩笑的笑着随便问了一句道:“时景你和傅子鸿是不是快结婚了,我前几天还看到他,最近正好在帝都休假呢,是婚假吧,你们两个怎么还不发喜帖?”
隔壁班那哥们的话音还没落下,桌上的气氛已经诡异的安静下来。
李薇薇反应也快,直接毫不犹豫的抓着他的胳膊里侧的嫩肉上使劲掐了一把,“你看错了!”
隔壁班那哥们疼得险些“嗷”一嗓子,不过还是忍住了,眼神委屈又可怜的看向自己女朋友。
“……”这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李薇薇恨不得把人拍到桌子下面去。
短暂的尴尬和沉默后,同桌的其他同学已经重新找了话题,协力将气氛炒热,仿佛刚刚令人尴尬的询问根本不存在一般,甚至没让时景再多解释一遍。
过了一会儿,李薇薇借故去洗手间的时候,还锤了自己男友两下,压低声音道:“时景和傅子鸿早就分手了,别提这个了。”
隔壁班那哥们消息一直不太灵通,这会儿突然知道了,简直整个人都被惊呆了,“分了?时景和傅子鸿竟然都分了!?我当初还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会毕业后就结婚呢!”
“闭嘴吧你呀!那么大声,服务员都听到了。”李薇薇又扯了他一把。
中午的聚餐之后,有些人机票、车票都是卡着时间的,只能尽早的离开。
当地负责组织接待的同学,还有班长他们都坚持到了最后重新把所有人都送走。
像是时景这种自己给自己放了个长假,时间不慌不忙的,晚上干脆在酒店里又单独开了个房间,打算明天一早再去机场回家。
国内的夜晚,正好对着美国的上午。
时景从浴室里出来,躺在柔软的床上,想起隔壁班那哥们今天不小心说错了的话,才恍然惊觉,再提起傅子鸿的时候,她的内心,虽然依旧有些波澜起伏,但是,脑海中盘旋的,却早已经不是当年学生时代那些浓墨重彩到令人惊艳的过往,而是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身影和画面。
接到时景的电话时,盛斯年还正在公司里忙着工作,他把手机附到耳畔,一手拿着签字笔,还没来得及和时景调侃一句,便听到,时景竟然开口就是一句:“我想你了。”
“哗啦”一声脆响,盛斯年的笔尖直接在纸面上划出了常常一条痕迹。
从来没有听到过时景如此主动的和他说这些,盛斯年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只不过下一秒,时景刚刚说想他的话语还在耳边盘旋,盛斯年就已经不想忍了。
去他的冷静!
盛斯年直接把手里的签字笔扔了,然后满怀柔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人说道:“我想看着你,我想现在就去你的身边陪着你。”
“……”时景似乎低低的笑了一下,声音里是难得的温柔,她拿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这才慢慢悠悠的轻声说道:“你来了,那,阿妹怎么办?”
刚刚的激动平复下来之后,盛斯年也知道自己刚刚的心情有些冲动。他并不向时景隐瞒自己因她而起的甜蜜的烦恼,只是笑着道:“阿妹你不用担心,你不在,它现在已经成了家中一霸了……”
第94章
盛斯年和时景聊了一会儿, 挂断电话之后,握着手里那支笔, 心思却越发的活跃起来。
隔天就是周末, 不想加班自然也就不用去公司。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带着大鹦鹉阿妹待在家里, 正站在阁楼的鸟架旁边剥瓜子的时候, 透过窗户,就看到院子里陈叶舟的车按了一下鸣笛之后, 已经直接开了进来。
盛斯年把手里的瓜子喂给大鹦鹉阿妹,从旁边抽出至今擦了擦手, 转身下楼,大鹦鹉阿妹稳稳的站在鸟架上, 看了一会儿他的背影, 然后干脆扑闪着翅膀跟着飞了下来。
“叶舟, ”盛斯年走到一楼打开门,这才发现, 除了陈叶舟之后,庄跃竟然也跟了过来。
“听说你养了一只会唱歌的亚马逊鹦鹉, ”庄跃笑着说道,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来意。他的年纪比盛斯年、陈叶舟他们都小,还在读书, 有些爱玩爱闹,听说盛斯年这边有了好玩的大鹦鹉,就想过来凑凑热闹围观一下。
“amazing是时景样了好几年的宠物了,不过现在说是我们一起养的也没差, ”盛斯年不觉莞尔。
“那只亚马逊鹦鹉叫amazing?”庄跃不由得稍稍愣了一下,要是叫amazon(亚马逊)他还能理解,为什么是叫amazing(吃惊)。
盛斯年笑笑,“嗯,小名阿妹。”
他话还没说完,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从楼上跟着飞下来的大鹦鹉阿妹已经扑闪着翅膀落在了盛斯年的肩膀上,愉快的“啾啾啾”了几声。
大鹦鹉阿妹站稳之后,立刻看向突然出现在家里的两个人,陈叶舟它早就认识了,大鹦鹉阿妹直看了他一眼,果断无视掉,锐利的视线很快便逡巡的落在了庄跃的身上,“啾!”
盛斯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大鹦鹉阿妹的时候,对方受了惊吓,差点冲上去啄他,还是时景一直拦着的,机缘巧合下的第一个拥抱……
没有任何犹豫,盛斯年果断的把大鹦鹉阿妹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了下来,确保它不会突然冲上去啄庄跃之后,才抱着鹦鹉和庄跃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也挡住了庄跃好奇的想要伸手摸摸阿妹漂亮的羽毛的手,“别上手,鹦鹉比较认生。”
“哦哦,”庄跃连忙收回手,点了点头。
“talkwithme!”大鹦鹉阿妹在盛斯年的手里叫道。
庄跃眼睛一亮,惊奇道:“它还会说话!”
“嗯,据说亚马逊鹦鹉天生比较话痨,说话什么的,都不用特意去叫,有时候当着它聊天,它就能记住不少,唱歌也是,都是自己学的,然后就一天到晚的自己话唠。”时景不在,都是盛斯年亲自照顾阿妹的,它之前又帮了盛斯年那么多忙,不管是爱屋及乌,还是投桃报李,盛斯年对大鹦鹉阿妹都十分喜爱。
相处的时间长了,盛斯年现在说起鹦鹉经来竟也头头是道起来。
陈叶舟坐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电脑随便上网查了查亚马逊鹦鹉的科普,也跟着打趣道:“资料上说,亚马逊鹦鹉擅长说话、唱歌,而且个性比较独立,不会因为离开鸟群独自生活而抑郁,身体健康,不容易生病,一般会认三到五个主人。”
“咦?”庄跃立刻发现了重点,看向盛斯年,惊奇道:“那正好适合一家人啊,以后斯年有了孩子,它也会认识的。”
盛斯年抱着大鹦鹉阿妹,笑着解释道:“话虽如此,不过,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不算小了,而且鹦鹉毕竟是攀禽,天生喜欢啃咬,阿妹的战斗力还是挺强的,平时有大人看着的时候还好,单独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考虑,还是得把它和小孩子隔开。”
盛斯年和庄跃讨论的兴高采烈,仿佛大鹦鹉阿妹已经认识了第三个小主人似的。
拿着平板电脑的陈叶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哭笑不得道:“……我知道你是自家孩子自己心疼,但是婚还没结,孩子也没怀呢……你不觉得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吗?”
盛斯年被陈叶舟毫不留情的吐槽,庄跃忍不住哈哈大笑着回答道:“哎呀,人对未来要有规划,未雨绸缪嘛!斯年想要孩子的话,其实仔细想想,从怀孕到出生时间也快,可能也就这一两年的事情,现在先想着免得到时候着急。”
说着,庄跃也凑上去看陈叶舟查到的资料,“我看看,资料上还说了什么?”
陈叶舟直接把平板电脑递给了庄跃。
庄跃接过来,低头继续念资料:“鹦鹉属于攀禽,而攀禽天性喜欢啃咬--哎,说白了不就是和哈士奇一样,在家里什么都喜欢拆呗!”说着庄跃看了看客厅的布置,“家具好像都没什么事?”
陈叶舟推测道:“这只大鹦鹉才搬过来几天啊,大概是还是住得时间比较短,所以还没来得及咬你吧!”
盛斯年抬头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忍不住笑了,“没,阿妹最近看上阁楼窗户外面的那棵树了,最近有事没事就飞出去在树上挖洞,正好现在天气渐渐暖和了,它可能是想在阁楼外面再自己搭个窝呢!”
“挖洞……?”庄跃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不是啄木鸟干的事情吗?”
“你继续看资料啊!”盛斯年指了指乖乖的躺在他胳膊上的大鹦鹉阿妹,尤其是那尖尖的鸟喙,笑着说道:“据说几乎所有的鹦鹉都能在树干上挖洞筑巢,尤其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也不算小了,想想自然动物的生存规律,浑身羽毛颜色这么鲜亮,性格咋咋呼呼的,特别惹眼,还能生活在野外,它的战斗力能弱?”
“……你说得好有道理。”庄跃点了点头,看到有趣的地方,忍不住又念道:“鹦鹉属于长寿鸟类,亚马逊鹦鹉的寿命一般是20-50年……”
庄跃忍不住把目光看向大鹦鹉阿妹,好奇道:“家里这只几岁了?”
盛斯年稍稍愣了一下,道:“这个我还真没问过时景。”
陈叶舟抬起眼皮,“金刚鹦鹉寿命最长吧了,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他那只鹦鹉现在得有一百多岁吧?”
盛斯年点了点头,“对,鹦鹉里面,金刚鹦鹉的体型最大、寿命最长,攻击力也最强,属于大型鹦鹉,阿妹则时属于中型鹦鹉。”
·
晚上,夜色渐深。
跑家里来玩了半天,又蹭了一顿饭才肯回去的陈叶舟和庄跃离开之后,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待在卧室里,翻了翻今天下午在院子里拍的照片,将其中最清晰的一个树洞发给了时景。
已经回到家里,难得睡个懒觉的时景听到了短信响了一下的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摸索着找到手机,看到了盛斯年的号码之后,才瞅了一眼照片,认出是盛斯年院子里的那棵树之后,直接一个电话打了回去。
“……嗯家里来啄木鸟了?”她刚刚睡醒,音调很轻,声音里还透着股慵懒的沙哑。
盛斯年靠在枕头上,听到时景的询问,忍不住笑了出来,打趣道:“阿妹挖的洞你都认不出来?”
“啊?”时景整个人顿时愣住,呆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它什么时候开始打洞了……”
“五月之后的这几天,”盛斯年笑道,“就咱们家阁楼外面对着的那棵树,你都不知道,阿妹这段时间一直在专心挖树洞,我一开始听到‘笃笃笃’的声音时,找了好久,才发现是阿妹弄出来的……大概是因为那棵树的高度正好,就对着阁楼的窗户,所以阿妹才想在外面再做个窝吧?””
“……怪我以前没给它在窗户边上种棵树。”时景沉默了许久,终于幽幽的说道。
盛斯年听得直接就笑开了,和她说话的时候,仿佛都含着笑意,声音格外温柔,“听你声音,我吵醒你了?”
时景也不在意,轻声道:“嗯,刚刚睡醒……”
“在家里吗?”盛斯年又轻轻的笑了笑。
“嗯,”知道美国那边是晚上,盛斯年应该也没什么事情,时景也就和他慢慢悠悠的闲话家常,“同学聚会结束了,直接就回家了。”
“那,打算什么回来……”说到这里,盛斯年的心念顿时一动。
“之前过年都没回来,这次正好在家里多住几天。”时景想了想,“具体时间的话,大概要到六月份之后吧!”
“这么久啊……”盛斯年轻轻的叹息,声音里也满是牵念。
作者有话要说: 丘吉尔养过的那只鹦鹉查理已经一百多岁了,会用丘吉尔的语调骂纳粹,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
第95章
放下电话之后, 时景还不知道,盛斯年已经琢磨着自己近期什么时候也回国一趟的事情了。
说起来, 时景家里在南方, 盛斯年却是在北方长大的, 就算到了国内, 两家的距离其实也称不上近,但是, 终究不会隔着地球对面的十二个小时时差了……
洗漱过后,时景就随意的穿着一身家居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这会儿已经是差不多上午九点半了,时景一直窝在床上, 早饭自然而然的跳了过去。
时景的父亲时见铭早上去了公司, 这会儿并不在家, 母亲关晓清今天倒是特意留在了家里陪着难得回国一趟的大女儿,时景下楼的时候, 正好看到关晓清拿着小喷壶浇花。
“醒了?你昨天夜里熬夜着吧,几点睡的?”关晓清抬起头看向时景, 顺手也放下了手里的花。
“快凌晨三点,正好是美国时间下午,和国外那边开了个视频会议。”时景踩着拖鞋扶着楼梯慢慢走了下来, 端详了一下茶几上的杯子,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沏好的茶。
关晓清仔细盯着女儿的脸,确定没有黑眼圈什么的之后,这才肯罢休, 只是和任何一个寻常的母亲一样,忍不住的跟孩子念叨了两句:“总是熬夜伤身体。”
“偶尔而已,再说我早就习惯了。”时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不管是学生时代不分昼夜的盯实验,还是在华尔街工作的时候,时间紧张是常态,很多时候确实需要高强度的二十四小时、甚至三十六小时加班。
关晓清看了看她,时景从小就主意特别大,她这个做妈妈的,除了偶尔提醒她两句,其实也做不了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