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祺知道谢瑾华和他一样,都误会了这门亲事的意义,谢瑾华也一直以为他们有天是会分开的。于是,在临睡前,柯祺忍不住说:“谢哥哥,你有没有想过……若是我们不和离,那日子该怎么过?”

    “仍和现在一样吧。”谢瑾华不假思索地说。

    “你难道不会觉得……委屈吗?”柯祺问。

    谢瑾华不解地说:“这有什么委屈的?和柯弟在一起很开心啊。”

    然而,离婚的理由中往往有一条是性生活不和谐啊!我们两个大男人难道要柏拉图吗?柯祺正想把这两句话脱口而出,转念一想,谢瑾华如今还没有开窍呢,于是就把两句话重新咽回了肚子里去。

    “船到桥头自然直。”柯祺对自己说。在谢瑾华开窍前,一切都维持原状。说得现实点,柯家的一切都比不上谢家,所以主动权一直都被掌握在谢家手里,和离不和离哪里是现在的柯祺能说得算的?

    正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柯祺觉得有什么硌着自己了。

    他伸手往被子里一掏,从自己身体底下掏出一只给玩偶穿的小鞋子来,很显然是谢瑾华睡前给阿黄换衣服时,不小心把这只小鞋子遗落在被子里了。柯祺简直哭笑不得。他“媳妇”现在只要在睡前玩玩布偶就心满意足了,他到底在担心什么?柯祺便决定暂时把亲事的真相瞒下来,别叫谢瑾华担心。

    日后的事情,自然日后再说。

    柯祺很快就睡着了。他开始做梦。柯祺知道自己在做梦,因为他竟然带着谢瑾华在坐火车!谢瑾华身上还穿着安朝的衣服。柯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西装革履,又见自己随身有个包,便从包包里找出了一套高中校服,递给谢瑾华,说:“你去卫生间把这衣服换上。这校服虽丑,但你有颜值,不怕!”

    谢瑾华捏着校服,紧张地说:“老公,奶奶会不会喜欢我?”

    梦里头的柯祺没觉得这一声“老公”有什么问题,握着谢瑾华的手,说:“你放心,奶奶就盼着我早日成亲,现在有了你这个大宝贝,她高兴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他心里却隐隐有些奇怪,他奶奶在他念大学的时候就去世了,怎么还能撑到他带媳妇回家呢?果然是因为他此刻正在做梦吧?

    下了火车要坐汽车,下了汽车要换小三轮车,下了三轮车还有牛车……

    柯祺只觉得这梦真是做得太累了。

    奶奶立在老屋子前迎着,见着谢瑾华后,果然很开心。她牵着谢瑾华的手往屋里走,却狠狠地瞪了柯祺一眼。柯祺被瞪得莫名其妙的。奶奶叫谢瑾华在堂屋里坐了,又塞给他一把零食,然后揪着柯祺的耳朵说:“你给我滚过来!”柯祺知道奶奶是生气了,他奶奶生气时,能够分分钟化身为霸王龙。

    “奶奶!在金花花面前好歹给我留点面子。”柯祺双手合十地对着奶奶拜了拜。

    奶奶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柯祺对这样的笑容很熟悉。因为,在他小时候,他奶奶就是面带这种笑容,对小柯祺说:“你再不听话,邻居家的大猫要来挠你的小唧唧了。”小柯祺被吓得哇哇大哭。

    现在,柯祺长大了,见着奶奶这笑容后,还是忍不住想要伸手挡住自己的小兄弟。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奶奶掏出一本刑法。刑法封皮上的国徽闪着万丈光芒。

    柯祺一激灵,被吓醒了。

    第五十四章

    柯祺恨不得能以头抢枕头。

    太禽兽了!

    简直是太禽兽了!梦里的自己竟然心安理得地听着谢瑾华叫老公!要不要这么快就接受了已婚的设定啊!柯祺喃喃自语:“奶奶, 您的法律学得真好。”这也就是做梦了,其实他奶奶大字不识一个。

    不过, 说起来谢瑾华穿校服的样子还挺好看的!柯祺梦里的校服就是那种毫无设计感的华国传统校服,任你玉树临风、婀娜多姿, 大面口袋似的校服一罩, 美好的青春就立刻丁点不剩了。不过, 颜值特别高的人往往都比较任性。谢瑾华即便穿上了校服, 也遮掩不住他那种校草级别的长相和气质。

    这就是所谓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额,不对!这句话貌似是用来形容女人的?

    柯祺继续用脑袋撞枕头。太禽兽了!他竟然把形容杨贵妃的诗句套在谢瑾华身上了!

    这一日已经是婚宴过后的第二日,柯祺和谢瑾华该回书院中去了。柯祺吩咐下人去采买了一些东西,又叫厨房里弄了两大罐酱料。民以食为天。有了这些, 他可以用小炉子做出更好吃的食物来了。

    谢二和新婚妻子你侬我侬,这回送他们去书院的人是谢三。

    “叫管事套上马车送我们去就是了, 哪里需要三哥亲自走一趟?”谢瑾华觉得场面太隆重了。

    柯祺附在谢瑾华耳边小声地说:“你就让他跟着吧。他那日闹洞房时有点过, 留在家里怕被谢二哥追着打……他只是想要出去避避风头,哪里真是为了送我们?”这虽是调侃的话,却说中了三分真相。

    剩下的五分原因则落在了主母张氏那里。

    张氏嫁进谢家这些年,只在最初几年摸过账册, 后来因排除异己、任人唯亲、中饱私囊等行为把府里弄得乌烟瘴气的, 侯爷虽从未落了她身为主母的脸面,账册等物却再也不叫她经手了。而现在, 庄氏才刚刚嫁进来,听侯爷漏出来的口风,日后这家竟先叫庄氏管着了, 张氏差点没咬坏一口银牙。

    张氏左思右想,也知道自己真接了账册仍不懂如何行事,不如赶紧给谢三娶个媳妇回来,好分了庶子媳妇的权!于是,张氏回回见到亲儿子谢三时,开头都是一句话:“某家有女,我瞧着极好……”

    谢三自觉有一颗浪子的心,受不了他亲娘这种“逼婚”的行为,就想要出去躲躲。

    谢瑾华领了谢三的好意。谢三将他们送到半山脚下,捏了捏谢瑾华的脸,说:“四儿啊,在书院里要是被谁欺负了,你只管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回头告诉我。我带着一帮同伴们帮你把场子找回来。”

    不等谢瑾华说什么,谢三嘿嘿一笑,又道:“不过,要是柯祺欺负你了,我可不会管。”

    这要在两天前,柯祺绝对不会就这一句多想什么。然而,在知道谢瑾华是自己合情合理合法的媳妇儿之后,柯祺就觉得谢三这话似乎是在……开黄腔?除了在床上嘿嘿嘿,他还能怎么欺负谢瑾华?

    柯祺很想把刑法糊谢三脸上去!

    “柯弟待我至诚,哪里会欺负我?三哥说笑了。”谢瑾华老老实实地说。

    谢三又是嘿嘿一笑,道:“那你欺负他啊!一样的,都一样的。”

    柯祺面无表情地想,奶奶啊,您今晚要是有空,就给谢三托个梦吧,吓死了他算我的!

    回到他们住的小院,柯祺远远见到邵瑞在他们的院门前转着圈圈。谢瑾华快步上前。邵瑞眼睛一亮,说:“你们可算回来了!我有个大消息要告诉你们。后天又有一场雅集,谢贤弟一定要参加啊!”

    “不是才开过吗?”柯祺问。谢二成亲的日子正好和本月雅集的日子撞上了。

    邵瑞道:“野连慕老将至,再开雅集是为了给慕先生接风洗尘。这机会千万莫错过了。”

    野连是地名,在江南一带,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慕老先生已近古稀,身体依然很硬朗。《野连文集》是他的作品,谢瑾华翻来覆去看过好几遍,都能倒背如流了。慕老年轻时,皇帝还是姓燕的,燕氏王朝的末后几十年,官场黑暗,吏治败坏,科举自然毫无公平可言。他一身才华却屡试不中。几次名落孙山后,他见一商人之子分明目不识丁却成了秀才,愤怒之下写了一首讽世诗,就此成了狂生,还因为太狂傲了下过监牢,很是受过一番苦楚。

    因那时朝廷的名声确实不好,敢于发声抗争的慕老竟隐隐成了当时读书人暗中推崇的对象。

    等到安朝建立后,慕老的名声就更好了。

    慕老的存在于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燕朝的腐朽不堪,于是,安朝的谋朝篡位就成了顺应天命。可以说,慕老能有今天,也是因为安朝官方一直在暗中表示支持。再加上他确实有才华,当年又确实傲骨铮铮,既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岂有不被人推崇的道理?慕老如今在清流中名声极好,是当世大儒。

    既然慕老会来,这雅集确实不容错过。不光秋林书院对此很重视,附近的文人都会赶过来。

    无论是像柯祺这样的功利读书人,还是像谢瑾华那样因为喜爱读书而读书,若是他们能在雅集上得慕老一句赞扬,这对于他们的未来是有极大好处的。但柯祺要守孝,这回便只有谢瑾华去参加了。

    邵瑞又说:“咱们秋林书院的人去参加雅集,都是穿书院常服的,你若穿了别的,反叫人觉得你不合群。对了,谢贤弟可会做白粉妆?我原也不会,但书院里不能带小厮,就硬是自己练出来了……”

    白粉妆,也叫白面妆,就是用一种特质的粉把整张脸都涂成白的。这在读书人中非常流行。

    据柯祺所知,这种粉卖得并不便宜,于是非重要场合,做白面妆的书生并不很多。柯祺早就知道了有白面妆的存在,却见得很少,只是在柯家时见一位兄长弄过,那简直就是对他眼睛的一场强奸。

    哦,其实柯主簿也弄过。

    不过,柯祺常年见不到柯主簿的面,从来没真见过柯主簿弄白面妆的样子,只听柯祐提起过。柯祐那时是这么说的:“爹今日做了白面妆……他的脸和腊肉似的,根本挂不住粉,哪有大哥好看啊!”

    问题是,柯祺觉得柯大哥的白面妆已经够丑了啊!

    绝对不能让谢瑾华的脸被白面妆荼毒了!不然他就是柯小狗!柯祺赶紧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谢哥哥已是这样难得的好样貌,何必还要浓妆艳抹?不如谢哥哥就这么去吧,别弄白面妆了。”

    邵瑞眼珠子一转,说:“柯弟,雅集设在红林山上,席间以茶代酒,且无歌姬助兴。大家都是正经人,又有我帮你看着,你就只管放心吧,谢贤弟绝对没什么招蜂引蝶的机会。所以,让谢贤弟好好弄个白粉妆也没什么。”此时皆以白面妆为美,于是他把柯祺当作那种不愿意媳妇打扮的小气男人了。

    柯祺一口血闷得内伤。

    审美差异的存在确实让人无法沟通。虽柯祺觉得白面妆丑,但若谢瑾华真素着一张脸,会不会叫人觉得他很奇怪?读书人的嘴皮子和笔杆子都很厉害,谢瑾华目前没什么根基,还是随大流比较好。

    汪。

    柯小狗艰难地说:“是我想岔了……谢哥哥还是做白面妆吧。”得,坐实小气男人的名头了!

    邵瑞很热心,等雅集那日,还提前过来帮谢瑾华上妆。柯祺蹲在院子里的角落里,郁闷地折腾那一盆小葱。审美这种东西真是跟着时代走的。柯祺穿越前曾在网上看到过唐朝流行的女人妆,那时可不仅仅是以胖为美,还以粗眉小嘴为美,用柯祺现代人的眼光去看,所谓的美人妆简直是惨不忍睹。

    “我得提前想好台词,等会儿才好昧着良心把谢瑾华夸一遍。”柯祺叹着气说。

    邵瑞不懂柯祺内心的纠结,一边给谢瑾华涂粉,一边故作意味深长地对叶正平说:“柯贤弟常说自己不擅诗词,两日前为了拦着谢贤弟不做白粉妆,他竟是脱口而出一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个时空中没有李白大大。

    谢瑾华说:“柯弟确实偶有妙句。不过,他总说这些句子并非是他独创的。”谢瑾华很相信柯祺说的话,并不觉得柯祺是故作谦虚。至于柯祺那些妙句是怎么来的,柯祺不说,谢瑾华也就不追问了。

    “不管是不是他独创,他赞你天生丽质,也不见你脸红一下。”邵瑞说。

    谢瑾华忍不住笑了起来:“柯弟常常如此……”

    原本坏心想要打趣谢瑾华的邵瑞被塞了好大的一捧狗粮,虽然他不知道狗粮这个梗。谢瑾华拿着勺子使劲地往邵瑞的喉咙里塞,一边塞,一边说:“够了没有?再多吃一点吧,我们这儿狗粮管饱!”

    等三人从屋里走出来,做好了眼睛再次被强奸准备的柯祺战战兢兢地朝门口望去。大约是他期待值太低,竟觉得谢瑾华的白面妆还行吧。即便是这么毁人三观的妆,谢瑾华也比邵瑞和叶正平好看。

    某一些自以为笔直笔直的人迟早是会弯的,先弯的是审美。

    汪——汪汪汪汪汪汪。

    第五十五章

    雅集处处离不开一个“雅”字。

    此次雅集由名士闫欣德起头, 他是秋林书院的先生,便借了秋林书院的场地, 把雅集办在了修贤山庄里。修贤山庄建在红林山上,秋日的红林山真是美不胜收,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书院的财大气粗。

    也是因为这一层关系, 虽此次雅集对所有文人开放, 但秋林书院的学生们到底占了些便宜。

    谢瑾华第一回 面对这种场合, 便安静地跟在了邵瑞身后。原本叶正平也是和他们一起的,但叶正平头上的污名还没有彻底洗清,到了山庄后,他非要独自行动。邵瑞晓得好友的脾气, 就随他去了。

    “据说那边已经开始病了,再拖上两三月, 正平兄就再无这么多烦心事了。”邵瑞对谢瑾华说。

    谢瑾华叹道:“大人等一等倒是无妨, 只是可怜正平兄那外甥女……不耽误她休养就好。”为了叶正平姐姐家的事,谢瑾华特意为他引荐了一位大夫。这大夫比叶正平之前请的那几位水平都要高,但也说叶正平外甥女的后遗症有些严重,需要好好养着。正因为如此, 叶正平姐姐是铁了心要和离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邵瑞转了话题,道:“我估摸着, 慕老得在雅集的后半段才会出现,前半段应该都由我们自己交流,作诗也好, 作赋也好,表现的机会总有很多。即便入不了慕老的眼,但能在这么多书生同伴面前一展才华,说不得又能交上三五知己。”真等到慕老出现,表现的机会反而就少了。

    谢瑾华点了点头。他今日主要是为了来见识一番,倒是没有想过要出什么风头。

    修贤山庄中有九曲回廊。文人们爱玩曲水流觞,这原是上巳时的风俗,渐渐成了雅集中的保留节目。若茶盏恰好落在谢瑾华面前,他当然不会拒绝。但若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不会撸起袖子去争。

    谢瑾华却不知道,他这样的表现落在他人眼中,竟叫人觉得他腹有华章却谦和有礼了。

    修贤山庄中有一处高楼。此时,主持雅集的闫欣德已经入场,慕老先生却站在高楼之上,身边由秋林书院的山长公孙宏作陪。公孙山长年逾五十,论年纪、名气都不及慕老,因此尊称慕老为先生。

    高楼上视野很好。学子们或作诗,或辩思,或联句,或赏画,无论做什么,都能叫楼上人尽收眼底。只不过到底距离太远,当书生们高谈论阔时,楼上人只能见其气度,却听不清楚他们说什么了。

    谢瑾华跟着邵瑞参加了一场思辨会。

    对方咄咄逼人,邵瑞一时词穷,谢瑾华慢悠悠地站起来,道:“在下姓谢,乃秋林书院学生。”在这样的场合,自然还是这样的自我介绍比较好,他要说一句“在下出自庆阳侯府”,反倒是落了下乘。

    谢瑾华帮邵瑞一一辩了回去。邵瑞起初还傻傻地听着,很快就忍不住拍案叫绝了。

    公孙山长于高楼之上见谢瑾华如此表现,就指着这少年,道:“先生,您观这位学子如何?”

    慕老先生已有些老眼昏花,知道公孙有心卖弄,只淡定地摇摇头,说:“何必卖关子!”

    公孙山长却偏要卖关子,道:“不知先生可听说过忆仙楼门上的那句上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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