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师傅这一招的确成功了,抓捕他的人,便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他们要抓的铁鹞子居然会在关死囚的牢房里。

    师傅每和他说起这段的时候,还十分的得意,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是刚拜师的时候了,早已经在江湖上混出了自己的名号。

    这两年,日本人的东西平凡失窃,尤其是一个日本军官晚上和情人睡去之后,第二天竟然发现自己居然睡在了隔壁的猪圈里,而他的情人早晨一揭被窝,却发现自己竟然搂着一头猪睡了一晚上,当场差点没吓疯。

    这件事当时十分的轰动,而他也得了一个绰号“疯鹞子”。不过,他并不喜欢这个绰号,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雏鹰”。

    这个绰号也是从师傅的一句话来学来的,师傅授艺的时候,曾对他说过,他是雏鹰学飞,必须胆大心细,放能成事。

    他觉得十分有道理,怕自己忘记,所以,尝尝以雏鹰自称。

    雏鹰以十三岁的年纪成为名头响亮的大盗,自然是少年得志,一时无两,不过,也正是因为他年少成名,少了挫折,从而酿出了大祸。

    第九十章 贸盘子

    雏鹰成名之后,其实便不再经常跟着师傅于飞了,这也是师傅的意思,师傅当初收他,也是看他天赋高,又有任性,觉得是个可造之才,又加上他一根筋,感动了师傅,这才将他收下。

    这些年为了教他,师傅没少耽误自己的事,见他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不用再照顾,也就离开了。

    少了师傅的束缚,又有一身本事的十三岁孩子,虽然自幼孤苦,使得他的心智远超同龄人,但他毕竟还是年轻人的心性,不然的话,也不会做出那种把人家丢到猪圈的事来。

    这些年师傅又管的太过严厉,师傅这么一走,一开始他还觉得有些伤心难过,但隔了不久,就感到自由自在,有现在的身手,再不会像以前那样饿肚子,更不会有人能欺负他,天下之大,好似没有他去不得的地方。

    性子这么一放松,便做出许多让他后来后悔的事来。

    尤其是那年那次贸盘子对上的那人,几乎改变了他一生。

    所谓贸盘子,是一种黑话,如果说两个人贼,同时盗一件东西,在现场碰了头,这在行里的叫法,就是贸盘子。

    一般他们这种大盗,如果在同一个地方活动,出现贸盘子这种情况的几率很大,这并非是什么玄幻的事,也非单纯的巧合。

    其中是有道理可循的,因为,同一地方能被他们这种大盗盯上的东西,也不会太多,而被盯之后,他们也不会随意动手,必然是走盘、踩点,做主了工夫,寻找到恰当的时机,这才会动手。

    而这种恰当的时机,并非一直都有,必然是偶尔出现什么可趁之机,而选定时机的时候,他们的判断基本上都很接近,即便是本领再高的大盗,也不可能胡乱冒险,除非是事出有因,不然,做贼的都讲一个稳妥。

    道上对这种情况也有规矩,一般是谁先得手算谁的,即便这东西对另外一人极为重要,也不可当场抢夺,一切要在脱身之后,再做他说。

    这些规矩,雏鹰的师傅早就告诉过他,但他年轻喜欢卖弄本事,也没有太过在乎这些。

    他这次盯上的是一对八刀玉,这种八刀玉,并非是玉制的刀,指的是一种雕刻手法,又叫汉八刀,传说一块美玉,只用八刀雕刻而成,极其考究工艺。

    实际上八乃是一个虚词,指的是寥寥几刀,便出精品之意,据说这家主人得到得这对八刀玉,是一对玉剑。

    这对剑似蝉似剑,剑壁上有小孔,风从其中而出,颜若蝉鸣,又似龙吟,分外好听,这家的主人得到这玉剑之后,便想献给日本人。

    听到这消息,他自然不能放过,已经盯了多日,这日潜入进来,没想到,竟然会和人贸盘子。

    这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其实他对这玉剑并非志在必得,只是不想落在日本人手中,即便是盗取之后,再送给眼前这人,也没什么。

    但是,在贸盘子的情况下,如若被他人先取走,这是他不能容忍的,毕竟这些年自从跟师傅学艺有成,成名之后,他还没有失过手,如果这次被别人比下去,感觉自己丢不起那人。

    好胜心一起,便没了退让之意。

    本来他还想卖弄一下,自己拿到了东西,如果那人的确有急用,转手丢给那人,也没什么,却没想到,那个人的性子比他还急。

    如此,两个人这一争夺,便惊动了主家。

    他们所盗的这家人,是清末的一个高官,那个时候,很多清朝的高官,都没得什么好下场,不过,也有那些能力强,或者是运道高的人,不单没什么事,反而平步青云,顺势而起。

    这家的主人虽然不算顺势而起的,但在当地,也是十分有影响力的人物,日本人扶持末代皇帝溥仪建了满洲国之后,这人及时地投靠了日本人。

    说白了就是做了汉奸,在当时的满洲国,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的家丁护院,百十多号人。

    虽然是深夜,但惊锣一响,屋子外,便被围的水泄不通了。

    两人还在里面争夺之际,便见外面火把闪耀,人声赫赫,雏鹰一看这阵势,知道再不走就麻烦了,而那人还在和他纠缠,一怒之下,一掌就拍在了对方的胸口上,虽然感觉触感似乎不太一样,软绵绵的,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虽说身材长得已如成人,但对男女之事,知者甚少。

    也就是以前偷看过窑姐洗澡,大概地知道一些,哪里会去细想,自己这么推,碰触到了什么东西。

    将眼前之人推开之后,顺手将装玉剑的木盒一抓,怀中的梁上绳一抖,便跃到了房顶。

    所谓梁上绳,是一种端头带着可开合勾爪的绳索,一般是用来攀爬高处用的,但是这绳子在高手的手中,作用却不限于此了。

    来到屋顶,他也没有理会贸盘子那人,趁着夜色,沿着屋顶,挨着身子疾奔而去。

    离开倒是没有废什么手脚,后面那人,被他一推失了先机,再加上身手又不如他,逃跑的时候,被护院发现了。

    当时的护院和现在的保安可不一样,是可以配枪的,虽然大多都是土枪,而且也不是人人可以用,但这家的护院显然不一般,他刚刚逃出外面,就听得身后一阵枪响。

    他本不想多管,可转念一想,毕竟是同行,这个人也来偷这汉奸的东西,应该不是什么坏人,便在外面停留了一会儿,想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没过多久,便见一个人从他方才逃出的地方跃了出来,只是,这人也不知怎地,从墙上落下之后,竟然“扑通!”一下,坐在了地上。

    这对干他们这行来说,可是大忌,下墙的方法有很多种,最怕这种直接跳下来的,因为偷盗之事大多是在夜晚,所谓夜深人静,这个时候每发出一点声音,都要比白天清晰许多,更别说直接从墙上跳下,这么大的响动了。

    其中最简单也实用的方法,叫“沿边儿”,意思就是贴着墙壁滑下来,身手好的,可以接着关节弯曲和身体的滚动来卸掉力道,从而将声响降到最低。

    他和这人在里面交过手,知道这人不是一般的小贼,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估摸着应该是受了伤。

    想到对方受伤多少和自己有关,他便摸了过去,扶起那人就走。

    这时,那人也不起什么性子了,很配合地跟着他而去……

    第九十一章 肿块

    两人一路飞奔,身手的追喊声,逐渐远离,但身旁之人,却逐渐跟不上他的脚步了,无奈下,他只好背着这人奔逃,好在,这人看着个头不矮,却身材纤细,体重要比他想象中轻的多,倒也不是十分费力。

    雏鹰找了一处民居,悄悄地潜入进去,这是一户寻常百姓,屋子里住着三个人,一对年轻的夫妻和一个三四岁的娃娃。

    雏鹰点燃了一支迷香,插在了三人的床头,便扶着那人躲到了厨房。

    厨房里的地方狭小,但有一点好处,就是这里是全封闭的,没有窗户,一扇门也距离窗户很远,在这里点了灯,光线不会透出太远,不用担心被邻居或者追兵看到屋子亮灯,从而起疑。

    毕竟这个年头,人们的生活乐趣比较单调,熬夜的人是极少的,尤其是这种普通人家,大半夜屋子亮灯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

    师傅一直教导他要胆大心细,这一点,他做的倒是不错,不然,也不会以这么小的年纪而成为有名的大盗。

    将一切准备好,他这才去查看身旁这人伤在什么地方,只见这人身着一身灰色的贴身劲装,头上蒙着一块灰布,连眼睛都没有露出来。

    雏鹰撩起灰布瞅了瞅,只见这块灰布质地极薄,从里面看外面,看的真切,从外面却看不到里面。

    他也不以为意,一般人都以为做贼的夜晚要穿黑衣,其实并非如此,纯黑色在夜色中如有背景相衬,是极为显眼的,这种土灰色才能更为遮人耳目。

    当然衣服的颜色,也并非固定,一般情况,都是准备好多套,随着环境不同,穿着也不同。

    他瞅了两眼,就没了兴趣,倒是对这人的长相有些好奇,正想将灰布完全扯开,看看这人长什么模样,这时这人却轻哼了一声,微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似乎要醒过来,他的手一顿,眼神顺着这人挪动的地方,这才发现,这人左胸的地方,有鲜血溢出,把灰色的衣襟都染红了一大块。

    他估摸着是这里中了枪,当下也不急着去查看这人长什么模样,摸出一把小刀,将这人的衣衫隔开,便去看伤口。

    这一眼下去,惊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这人长得和自己不一样,胸前凸起一块肉来,沾着鲜血,也不知是不是肿了起来。

    他身手捏了捏,触手极为柔软,又不像是肿了,而且,如果肿得话,也肿的太大了一些,便将衣衫又往开扯了一些,这才发现,随着衣衫被扯开的,“肿块”全貌露出。

    这次,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他虽然对女子的身体不甚了解,但是胸还是知道的,尽管以前偷看窑姐洗澡,隔着很远,也看不真切,却也是一个判断的依据。

    “居然是个娘们儿。”他自语着,心里明白过来,却感觉有些棘手,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这是救人,所谓医者父母心,管不了那么多了。

    给自己找了理由之后,就光明正大的借着查看伤势,仔细地端详了半天。

    雏鹰的身份,是一个大盗,而且是一个年轻的大盗,大盗也是贼,又不是什么读圣贤书的君子,因此,他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心理负担。

    看了半晌,又去查看这女子的伤势,只见在胸下的位置,有一个血洞,皮肉外翻,里面有一颗铁丸,紧紧地镶嵌在伤口之中。

    他对这种土枪所伤的伤口,倒也不陌生,这些年跟着师傅长了不少见识,简单的处理这些伤口,也是十分的得心应手。

    而且,这姑娘的身材纤细,显得有些消瘦,胸口处,除了那团被他误以为肿块的地方,其他地方也没多说肉,这铁丸打如皮肤之内,便被骨头挡住,并未深入。

    如果这姑娘是个胖子,铁丸深入血肉之中,处理起来可能需要费一番手脚,但眼下这种情况,却并不费事。

    他拿起小刀,在蜡烛上烤了烤,用刀剑轻轻一挑,铁丸便被挑了出来。

    他深怕这姑娘还有其他地方受伤,别干脆将衣衫全部撕扯开,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除了这块,腰间还有一道血痕,不过,看模样是被擦伤,伤得并不严重。

    如此,便放下心来,将随身带着的治外伤的药敷好,简单包扎了一下,又擦了擦血,感觉自己做的不错,看着被他扒得光秃秃的女子,又觉现在深夜,天色已凉,怕她生病,又把自己的外衣脱下,给她穿上,临了又瞅了瞅胸前那对“肿块”觉得长得着实可爱,发觉这姑娘还没有苏醒,不舍地捏了两把,这才帮她把衣服穿好。

    虽然感觉这姑娘好似微微抖了一下,也没有太在意。

    忙乎完了,他也有些疲惫,想小憩一会儿,瞅了姑娘一眼,这才想起,这半天都不知道对方长得什么模样,便身手将头上遮着的那块灰布取了下来。

    这不取还好,取下来一瞅,却发现这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一张脸不知是羞得还是气得,一副憋红之色,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双手紧紧握在一切,身体还微微颤抖着,看模样,好似恨不得杀了他。

    本来这姑娘在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就醒了过来,只是当时的情况,让她尴尬的厉害,从来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办了。

    本来想着,干脆装晕,反正对方也看不到自己,等到伤口处理好,过了今天即便再处理这事,也好过现在四目相对,羞煞了人。

    只是,怎么也没想到,这家伙手脚这么不老实,竟然捏哪里,这也忍了,这混球居然还把她脸上的面纱扯了去。

    这下哪里忍得住,当即骂了一声:“禽兽。”说罢,爬起来,抬手就打,她的身手,本来就不如雏鹰,更何况是受了伤。

    而雏鹰又是从小在社会最底层生活,什么事情没有遇到过,哪里有什么怜香惜玉之情,见人打他,管对方是男是女,架住对方打开的手,一脚就踢在对方的肚子上。

    姑娘哪里受得了他这一脚,身体径直就飞了出去,后背撞开了厨房的门,跌了出去。

    “我不会放过你的!”外面传来了姑娘的声音,随后,便听到脚步远去的声响。

    他也没有追出去,耸了耸肩膀,觉得这女人未免太过小题大做,自己是为了救她的命,不领情就罢了,还打人,既然她要走,就随她去。

    还好屋子里的人被他点了迷香,睡得死沉死沉的,并不会被惊醒。

    他本打算就在这里住一夜,白天再说,但又怕这姑娘回来找他麻烦,如果睡梦之中给他来一刀,死的就冤了。

    当即又换了一个地方,这才舒坦的睡去。

    他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解决了,哪知,麻烦这才开始,那个女人竟然不要命的追杀他。

    第九十二章 你要娶我

    “用不着这么狠吧?不就摸了几下。”听到这里,借着老爷子喝酒的工夫,炮仗插了句嘴。

    “其实,那姑娘做的也没错,那个年代,女子对名节要比现在注重的多。”老爷子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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