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倒是极有耐性,脸上的表情也是前所未有的温和。

    伸出一双美手,“夫君你看,只剥了一天这手就有些糙了,而且这指甲也起了个刺边儿,不仔细打磨一下还怕会把衣服挂出毛边呢!”

    韶华倒是愣了愣,他因为常年习武,手上原本就有一重薄茧,习以为常倒也没真正在乎过这些,如今听叶梨歌这么一讲,倒还真是感觉有点羞愧。

    左右为难间,倒是实话实说道,“实不相瞒,我家母亲以前最喜的就是一边与大嫂闲坐着聊天,一边让大嫂给她剥干果吃。

    以前母亲在边关好歹还有事情要做,此番母亲回到皇城,整天闲在府中无事可做,肯定要拉了你这个儿媳妇一边聊天,一边让你剥了干果给她吃的,所以……”

    “所以你就想着让我整天陪在她身边,给她剥干果吃?”

    叶梨歌眸色淡淡,单凭外相看不出内心喜怒。

    韶华虽知叶梨歌心里不痛快,却还是解释道,“以阿娘的性格来看,她又不懂管理,连中馈之权估计也不会用的,整天闲得无所事事,可不就得找你这个儿媳妇拉拉家常,说说八卦呗!”

    叶梨歌没说话,只是阴阴的盯了韶华一眼,转身再不肯吃半个坚果,她的时间也蛮紧张的,又要修炼,又要不停的让人找寻这个时空的穿越空洞,到时候还不知道以他们这几个特异功能者,有无能力修补得上呢!

    大哥说的对,既然我们来到了这个时代,那就要好好的生活下去,好好的为这个时代的百姓打造出一片祥和的天空。

    而穿越空洞的出现,显然给这个时空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危害,如果是些日用品倒也没什么,哪怕是些医疗用品也甚有好处,可偏偏还要时不时的穿送过来一些可以改变这个时代历史的运行轨迹的高科技武器。

    还有一些穿越过来的重生的群体,所有这一切,按理说都是逆向而行的,比如说李雪娇当初的那些不能适应这个时代的建议,若不是叶梨歌最后出手挽救,岂不真的要天下大乱?

    再比如说,慧智大师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重生者,不仅强行改变了原本的历史轨迹,而且还给辰王凤宇长鹰下了所谓诅咒术。

    这种所谓的诅咒术,不知慧智老和尚是通过药物注身还是真的是无形中的咒术,总之是在遇到叶梨歌之前,折腾了辰王二十多年的时间,所有这一切,都违反了人类的正常生存规律。

    同时,更是给这个时代带来了越来越麻烦的乱相。

    所以,第一步就是让人尽快找寻不知在何处的穿越空洞,然后才能对症下药的想办法,而在寻找到空洞之前,叶梨歌不得不给自己加大了修炼力度,以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她可没天真的以为,单凭自己现在的些微能力就能够修补日益扩大化的空洞的。

    这么多的事情堆在眼前,哪里有时间陪着韶华那个看样子极喜欢作妖的母亲,磕瓜子剥坚果呢?

    叶梨歌没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是在那之后,再不碰韶华采买来的那些干果。

    韶华虽然也知这一整套事情做下来,确实难为了阿梨,可是如果不提早给她打个预防针,真正面临自己家那个压根就不同意他娶阿梨的母亲的时候,岂不乱了套?

    在这个孝大于天的时代,母亲的权威岂是可以轻视的?

    再者就是,原本对一切都极不在乎的韶华,忽然又重点干涉起了叶梨歌的生活,之前叶梨歌在梅园,甚至外出的时候,都会随身带着一只藏獒,反正也是溜着玩儿的,那些狗狗们又喜欢亲近于她,只要外出不伤人,身边跟个一两只何妨?

    那天韶华抱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试探性的说道,“阿梨啊,你养的那些藏獒太吓人了,不适合养在内宅,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养只乖巧的小猫?

    你看,为夫给你抱来的这只,就挺可爱的哈,不如养来试试如何?”

    叶梨歌两眼一动不动的盯着韶华,她可不认为韶华会莫名其妙的抱只猫给她养的,即便是韶华愿意抱来,她的丫头们也不会放任他养在身边的,因为叶梨歌对猫过敏。

    离开一定距离后,半天叶梨歌吐出两个字,“原因?”

    韶华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那啥,刚听说不久,表妹富悦到时候也要跟着母亲一起来皇城。

    表妹人不错,自小长于军中,可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你的藏獒如果真要养一两只在候府,母亲指定会不同意的。”

    “猫呢?”姑且将韶华同学当成一位关爱表妹的好表兄吧!可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养猫呢?

    “表妹喜欢小猫咪,如果阿梨你也养一只的话,估计你们两个会相处融恰,和乐融融的,所以……”

    叶梨歌没再说话,也没再想要了解韶华家母亲那一系列稀奇古怪的规矩,于她来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做过人家的儿媳妇,也没与婆婆有过相处的经历。

    对于婆婆这种稀罕物种,她原也就比较抵触,如今还赶上了这么个奇葩的婆婆,她自己无事可做不要紧,那也不能浪费别人的大把时间吧!

    人生如此之短暂,哪有时间,把大好的年华浪费在与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太婆的斗智斗勇之上?

    叶梨歌原以为,她这般明显的拒绝已经足以说明她对这件事的反感了,岂知,隔天韶华竟然带回来一个年纪约有五十多岁的婆子。

    如平素那般,看到叶梨歌那一刻,韶华一脸欣喜的上前握住手,两眼熠熠的说道,“阿梨,你猜我带她前来要做何事?”

    叶梨歌最近对他一波又一波的骚操作越来越难理解,人无完人,术业有专攻,他怎么能够想象一面让她做个文才武略都齐备的完人的时候,还能够有大把的时间在内宅陪着他那个喜欢作妖的母亲,剥干果聊八卦,那岂不是要了她的老命?这种事,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甩了韶华一计眼白,“不知!”

    韶华便夸张的大笑道,“阿梨素来不喜俗物,想来你亦是不知的。”

    叶梨歌一动不动的盯着他,不通俗物吗?

    除却自己所必须的一切,她还得打理自己的生意,管理自己的园子和辅子,即便是不休不眠,也不可能均出太多时间来参与俗物。

    “三郎你是在怪责于我吗?”

    韶华颇有些无奈的摸摸鼻子,讪笑一声,“哪能呢?”

    他自是不会在意这些的,可赤果果的现实不允许任性,随即补充道,“有件事阿梨你有所不知,我家母亲最是贤惠,我家父亲,哥哥,小侄,小侄女还有我的鞋子,都是她亲手所做。”

    “哦。”叶梨歌眨眨眼睛,这是一个凡事都喜欢自给自足的时代,内宅妇人的如此倒也不算个什么,奇就奇在韶华的母亲富氏夫人,手能提枪的同时,还能给这么些人做针线活,那还要家里的婆子和绣娘做甚?

    看着叶梨歌一副兴致怏怏的表情,韶华暗暗叹息一声,他自己也不明白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我家母亲有时候也是要随父亲他们上战场打仗的。”

    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当得叶梨歌敬重一二。

    “母亲平时也没那么时间来做衣服鞋帽,但又不想让人说她不够贤惠。

    所以,之前大嫂在世的时候,就让大嫂专门的纳鞋底子,做好了鞋帮子绣好了东西之后,母亲只负责将鞋帮缀到鞋底上即可。”

    哦,叶梨歌明白了,敢情这位富氏夫人就是完成最后一道工序,也即是加上万里长城的最后一块砖。

    叶梨歌还真是,为那位韶关早逝的先夫人,挑大拇指,当赞一句真贤惠呢!

    “所以呢?”

    “为夫看你素不喜此种事物,想来也是不会的,所以就专门请来个熟于此事的婆子来教导你一二,我家阿梨最是聪明了,估计用不过几日便可熟练操作了。”

    哦,这敢情是怕自己在富氏夫人面前露怯,怕被责难,是这个意思吧?

    可他凭什么要替自己乱做主张呢?

    纳鞋底子可是比内宅的小姐们打络子绣花费力多了,就连谢候府教导女儿,也都是不主张女儿们一味的纳鞋底子。

    因为姑娘家的手软,肤嫩,平时做些技术活儿还成,若然实打实的做这些杂事儿,也就失了大家闺秀的体面了。

    尤其是韶华这些武将的鞋底子,厚实坚硬,以前都是叶梨歌让园子里的婆子替他做来的,鞋面和上边需要绣的纹饰都是请来的专门的绣娘,几人合作之下,做一双这样的厚底鞋,那也要三天时间。

    要么说叶梨歌就感叹韶华那位已逝的大嫂呢,一大家子的人全靠她的一双素手,可也真是够难为她了。

    再者说了,大把的时间都耗在这些俗物上,要下人做甚?

    事必亲行的话,前世做为皇储的她怕是早就累死了。

    怎么?韶华这是想让她扛起当初他大嫂替一家老小做衣做饭的做鞋袜的全部事情?

    叶梨歌继续不动声色,“还有什么其它的吗?”

    看不懂叶梨歌的喜怒,韶华这心里有点没底儿,但想着能够以后大家相安无事,还是说道,“我家大嫂以前不仅要侍膳,而且在母亲胃口或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做得一手好菜,其实阿梨你也不必懂得太多,但好歹也得会做那么几道菜吧!”

    免得到时候母亲刁难她的时候,又要如大嫂初嫁之时那般哭鼻子了。

    他这么个疼惜老婆的男人,到时候心也会碎的。

    叶梨歌没说话,于她来说,她真的真的完全不认为自己事必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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