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勋世奉合上书,这次拿在他手中的是我们那部只缺少结尾的《旧时王谢》的剧本。

    “晚饭和徐先生吃的还愉快吗?”

    听着,我自己又倒了第二杯水。

    灌下。

    我看了一眼树立在书桌旁边的古董座钟,夜晚11点。

    自从我两个都到燕城之后,一直是分开屋子睡觉,虽然他一直住在隔壁,根据老辈人的说法,这是新婚夫妇需要遵守的规矩。但是,我们又和普遍意义上的新婚夫妇不一样。

    勋世奉与我早已经是夫妻。

    这次回燕城只是回来举行家族传统婚礼,大宴宾客,当然,请客的意味似乎更甚于确定成为合法夫妻的含义。

    再说,我们两个自正是交往开始就开始同居。

    夫妻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所以,这段时间分开睡,与其说是遵守古礼,不如说是我们前段时间关系有些尴尬。

    我,“饭菜还好,不过,……我晚上一般吃的很少。徐樱桃口才很好,他一直在说话,而我,……”

    他走过来,在我身边,似乎稍微用力呼吸了一下。

    “你一直在喝酒。”

    “……”

    我把杯子放下,“是米酒,甜的,我感觉没什么酒劲。”

    勋世奉低头。

    一场极深极深的亲吻,……舌尖发麻……

    我的手掌捧着他的脸颊,却看不到他的眼睛。

    忽然!

    亲吻结束,他一把抱起来我。

    我这才看到他的双眼。

    ……燃烧着,蓝钻一般……

    似乎两步就到了床上。

    后背是软软的丝绸床单。

    深绿色的蕾丝裙子被撩起,……高高的,推到腰间……

    我的手环住他的腰身。

    天花板上的水晶灯开着,灯光明亮却柔和,然后就是床垫颠簸的动作,还有有规律的声音,……,好像惊涛骇浪中木船,……在摇荡,漂泊……

    “ arthur,……you are crushing me,……”

    ……

    第107章

    《色戒》里面曾经说过,张佳芝很喜欢和易先生在一起。

    每次度夜,她的全身就好像冲了一个烫烫的热水澡,似乎可以把沦陷时代的上海那种压抑在人们身上的阴霾还有她心底那些细碎的伤痕全部冲刷掉一般。

    我也是。

    可能是我们太久没有在一起过,这个夜晚渡过的异常热烈。

    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热烈。

    一层一层,把心里到皮肤上的冰冷和细碎的伤痕全部冲洗一遍,即使我知道,当我们停止之后,这些也许会重新附着,但是,至少在我的剧烈的频临死亡体验的喘息当中,它们已经远离。

    清晨。

    毕竟是冬天,阳光清冽,却失去了温度。

    我拉开半掩着的窗帘,让那些阳光多照进来一些。

    手指中捏着锋利无比的刀锋,在勋世奉线条无可挑剔的下巴上轻轻的刮着。

    青色的胡茬一点一点被去掉。

    我想,也许是最近工作太忙,很少见阳光,他的皮肤恢复了原本的颜色——比中国纯血的肤色要白,却不是那种轻柔的白皙,而是仿佛油画似的浓墨重彩的凝重。

    他仰着头,微微睁开眼睛,我看见那双褪去了情欲的双眼竟然如同碧水一般清澈。

    刀锋顺着他的下巴,在咽喉的地方缓缓滑动着。

    鼓起来的喉结。

    那是生命的特征,些微的颤动。

    呼吸。

    我感觉自己心间在颤动。

    我,“别动,我是生手,别伤着你。”

    “嗯。”

    最后两下,完满的完成了任务。我把刮刀在毛巾上擦干净,弯折上,放在旁边的红木茶几上,又递给他一块毛巾,擦了擦面孔。

    我忽然想起来,昨晚我们什么措施也没有做。

    他没有使用安全套,我的避孕药也已经停了很久,那这样,我们会不会,再拥有一个孩子?

    有人说过,生活就好像是珍珠项链,拽断,那些美丽而珍贵的珠子就会滚落,在地板上奔奔跳跳,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如果没有及时把它们找到,也许就会永远失去它们。

    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个孩子,会不会可以让我们整个生活完全向前推进!

    再也不用看身后?

    勋世奉拉住我的手,靠近,然后,轻轻坐在他的腿上,我单手揽住他的肩膀。

    “冷不冷?”他问我。

    我摇头,我穿了一条长达脚面的丝质睡裙,不过批着一条羊绒大围巾,显得暖暖的。

    他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干,手指插进他浓密并且极其桀骜不驯的头发,手感异常饱满,可是我却在晨光中看到他鬓角边上有一根改变颜色的发丝,显得有些灰败。

    “这有一根白发,要揪掉吗?”

    “不用。”

    北美上层人士不染发,头发只要打理精致就好,至于颜色,本来是什么颜色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完全不用为了所谓的美观和恢复年轻什么的目的去改变颜色。据说,曾经是好莱坞演员的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之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纨绔,他喜欢染发的爱好曾经遭到东岸的上流社会的群嘲。

    我的手指继续揉他的头发。

    总感觉,他好像一只拥有很坚硬头发的大猫。

    他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再一次首先说话。

    我想了一下,决定坦白,“arthur,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栗舟庭和徐樱桃见我,似乎都是一个目的,他们因为知道你想要把万荷千峰园拆掉而惴惴不安。栗舟庭给我的理由是万荷千峰园是燕城的文化遗产,那是苏家的先人留给苏家同时也是留给燕城的瑰宝,毁之不详。徐樱桃也是这个理由,不过,我总感觉,他们好像另外还有想法。”

    勋世奉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昨晚,我一直看着他一般。

    “alice,你的意思呢?”

    “嗯。”我又抓了抓他的头发,“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栗舟庭和大堂哥都开口了,能帮得上忙,应该帮这样,这样,才显得我们做亲戚是很有诚意的!至于徐樱桃他们其他的想法,既然人家没有开口,也就不用去想。五爷爷也说,翻过山那边的隔壁的园子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那就留着呗。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我,“他们都说你拆园子为了我。我们这还没怎么着呢,一顶褒姒妲己的大帽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似乎还是按照我脑袋的尺寸剪裁的,随时都能直接扣在我的脑袋瓜子上。特别合适,这还不是我们在专卖店购买的ready to wear的成衣,是高级定制,绝对的高级定制。”

    勋世奉,“以后,我们要回燕城住,不能总是麻烦五爷爷,住在这里。”

    我,“为什么要来燕城住,我们以后,不是应该住在纽约吗?”

    他的手指忽然有些控制不住,捏的我有些疼。

    但是,只那一下,就松开。

    我看着他,“既然,你有一些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那么我就蒙上双眼,避而不见,自己也离的远远的。

    arthur,和燕城这些亲戚打交道和在美国是不一样。远交近攻,燕城这里,跟美国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完全是地球的两侧,这么远,不需要得罪他们,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是多么的完美!”

    勋世奉把我的头发顺了一下,有一绺乱发别在耳朵后面。“嗯,好。既然以后不在燕城长住,那么过来一趟,打扰一下五爷爷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五爷爷毕竟老了,他去世以后呢?”

    我,“如果五爷爷不在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回燕城呢?”

    “alice,你愿意在纽约定居吗?”

    我点头,“嗯,听说那里的pm2.5浓度比较低,早想过去晃晃,呼吸呼吸那样轻薄的空气了。……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可不可以让我到万荷千峰园拿几本书,我要写剧本,刚好那里有一些别处怎么也找不到的资料……”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提出想要与万荷千峰园的藏品有所交集。

    i’ve crossed the lioo far……

    良久,他说,“好。”

    乔深给我的那本书,我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只是因为巧合。

    他把书本递给我,清风吹过,书页翻开,正好看见那张纸张上,同时存在着钱文澜大师和苏离的笔记,而更加巧妙的是,苏离曾经的笔记却和我传给《旧时王谢》的剧本上的台词,有着惊人的一直。

    这是,意外中的意外?

    还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打开macbook pro,剧本的创作正在进行时。

    ——

    司马烈的最后一幕。

    他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乱世帝王,或者说,一位可以说的上是文韬武略的末代帝王,死在战场上应该是他最大的荣耀。

    他不是被元珩的箭矢所杀,他死于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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