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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探借着酒劲儿骂咧道:“他ta妈ma的de……这个浮躁功力的社会容不下我这种真心想做实事的人呀!既然警局容不下我,就去他tta娘niang的。你叫我一声老师,看我现在这么被人排挤,还愿意陪我喝酒。今晚这顿酒,我请你喝。”
张朗惶恐道:“老师,我约你出来就说好了,这酒我请了。”
高警探道:“这酒一定得我请,因为整个世界只有你相信我,我推想的是对的,卞玄不是被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杀掉的,横尸山中的女人既不是凶手,也不是监控中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女人更不会是跳崖自杀。如果不把这些调查清楚,我这个刑警做的不仅失败,还窝囊。”
张朗道:“就是因为相信老师,我才请老师喝酒解闷。”
高警探正要说什么,隔壁桌一直在认真听他们说话的一个年轻人,起身坐到高警探旁边,说道:“这酒我请了。”然后举杯说道,“为了表示对这位警察先生的敬重,违背众人的观点,坚持己见,我佩服,我敬警察先生一杯酒。”然后咕隆咕隆一饮而尽,把空杯放到桌上,说道:“——这酒我喝的高兴!”
高警探双眼迷离道:“我们是在借酒消愁,你高兴,这是对我们的挑恤。”
跟高警探套近乎喝酒的人正是名侦探罗菲,他离开舒适的别墅跑来上海,是为一件因为三角恋引起的谋杀案,案件不复杂,很快解决了,走在大街上时肚子饿了,进了这家装修很有特色的湘菜店。他进店前,刚好有一个小孩为了锻炼胆量,给他推销了一份上海的x报,他便买了一份。他一向喜欢看报纸上社会版的新闻,有什么新奇的谋杀案,引人瞩目的诈骗案、抢劫案,能引起他兴趣的,抱着猎奇的心态,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去插上一脚。
罗菲正看x报社会版上的一则《粉色谋杀嫌疑犯浮出水面》的新闻时,听到隔壁桌张朗和高警探在谈论这个案子,虽然他们穿的是便服,从他们对话听的出,他们是警察。年纪大的警察还是这则案子的负责人。他觉得这宗案子,从报道上看,漏洞百出,再看案子的负责人,因为对案子的结果不满,在这借着酒劲埋怨,这种巧遇,让罗菲感到新奇。
这个案子引起了罗菲的好奇,至少从报道上来看,受害者卞玄被人谋杀,凶手就是在m酒店监控中和卞玄一起出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让探案嗅觉灵敏的罗菲,觉得怪怪的。所以他讨好高警探,请他喝酒,好掺和到他们这一桌来,趁机了解这宗案子的具体情况。
罗菲笑嘻嘻地说:“我不是挑恤,关于卞玄谋杀案,我是想站在这位年轻人称呼的高老师这一边。”
高警探喷着浓烈的酒气,瞥了一眼罗菲,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掺和到我的事情中来?还大言不惭地说,要跟他站在一起。”
罗菲依然保持微笑,笑眯眯地说道:“我叫罗菲,是一名业余侦探,把侦探这个职业当命一样珍惜的人。不过……我最近对探案处于疲软状态,因为好久没有遇上一件让我觉得考验人的案子了。”
高警探不屑地瞟了一眼罗菲,握起酒瓶朝杯子里要到酒时,好像想起了什么,又马上停了下来,把酒瓶放到桌子上,说道:“你说你叫罗菲,是一个侦探?你是那个破获过很大案的侦探罗菲吗?”
罗菲道:“因为天生猎奇心强和大家信任我,受人委托到是破获过一些案子,但因为智慧不够,有些怪奇的案件,我很用心去调查,终究还是没有能调查出真相。无论你怎么努力,人生总会有遗憾,我想这是在说我的状态吧!”
高警探习惯性地手指在桌子上敲打着,说道:“我知道你,我们算是同行,你能破获那么多要案,已经很神了。我佩服你。”然后把罗菲和他的酒杯上斟满酒,“来,我敬你一杯,认识你我很高兴。同时,我很羡慕你这样的业余侦探,纯粹为了猎奇去破案,不用像我这么窝囊,要受体制内的种种牵绊。因为探案想法跟大家不一样,还要受大家排挤,反抗不了,只能在这喝闷酒骂骂人。我还知道网友们叫你“猎奇侦探”,做侦探要像你这样自由,才可以好好办案。”
罗菲喝完高警探的敬酒,说道:“高警官,你是警察,我就这么称呼你了。关于卞玄被谋杀的事情,我会站在你这一边。你刚才和你同事的对话,我听出了大概,你是不认同报道上所说的凶手就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
高警探确认道:“你说你跟我站在一起,你的意思是你也不认同报道中说的凶手就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
罗菲从他桌上拿过那份报纸,说道:“报纸上的大概意思是说,一个月前,美籍华人卞玄回国,当天住在m酒店,和一个穿粉色衣服的女人碰了面,一起到樱风堂料理店吃饭。据樱风堂料理店的目击者说,他们没有在料理店点单就离开了,不久卞玄被人杀死在料理店后面的荷花山公园里,心脏果断地被人用利刀捅破身亡,和卞玄在一起的女人消失不见了。警察在卞玄住的m酒店的监控中看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与跟卞玄去料理店的女人是同一个人。卞玄被杀害后,女人失踪不见了,她是凶手的可能性比较大。警察花费了一个月时间,都没有找到这样一个女人,也没有谁认识这个女人,从而给警察提供线索。警察找到这个女人时,女人横尸在山中了,想必是她杀了卞玄,承受不了心理压力,跳崖自杀了。由于她杀了人,老天报应,面部被毁损严重,都看不清原来的模样了。表面看,跟卞玄在一起的女人就是凶手,好像说的通。写报道的人,没有好好斟酌一下,就说凶手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这是多么地站不住脚的结论啊!”
高警探借着酒劲儿骂咧道:“他ta妈ma的de……这个浮躁功力的社会容不下我这种真心想做实事的人呀!既然警局容不下我,就去他tta娘niang的。你叫我一声老师,看我现在这么被人排挤,还愿意陪我喝酒。今晚这顿酒,我请你喝。”
张朗惶恐道:“老师,我约你出来就说好了,这酒我请了。”
高警探道:“这酒一定得我请,因为整个世界只有你相信我,我推想的是对的,卞玄不是被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杀掉的,横尸山中的女人既不是凶手,也不是监控中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女人更不会是跳崖自杀。如果不把这些调查清楚,我这个刑警做的不仅失败,还窝囊。”
张朗道:“就是因为相信老师,我才请老师喝酒解闷。”
高警探正要说什么,隔壁桌一直在认真听他们说话的一个年轻人,起身坐到高警探旁边,说道:“这酒我请了。”然后举杯说道,“为了表示对这位警察先生的敬重,违背众人的观点,坚持己见,我佩服,我敬警察先生一杯酒。”然后咕隆咕隆一饮而尽,把空杯放到桌上,说道:“——这酒我喝的高兴!”
高警探双眼迷离道:“我们是在借酒消愁,你高兴,这是对我们的挑恤。”
跟高警探套近乎喝酒的人正是名侦探罗菲,他离开舒适的别墅跑来上海,是为一件因为三角恋引起的谋杀案,案件不复杂,很快解决了,走在大街上时肚子饿了,进了这家装修很有特色的湘菜店。他进店前,刚好有一个小孩为了锻炼胆量,给他推销了一份上海的x报,他便买了一份。他一向喜欢看报纸上社会版的新闻,有什么新奇的谋杀案,引人瞩目的诈骗案、抢劫案,能引起他兴趣的,抱着猎奇的心态,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去插上一脚。
罗菲正看x报社会版上的一则《粉色谋杀嫌疑犯浮出水面》的新闻时,听到隔壁桌张朗和高警探在谈论这个案子,虽然他们穿的是便服,从他们对话听的出,他们是警察。年纪大的警察还是这则案子的负责人。他觉得这宗案子,从报道上看,漏洞百出,再看案子的负责人,因为对案子的结果不满,在这借着酒劲埋怨,这种巧遇,让罗菲感到新奇。
这个案子引起了罗菲的好奇,至少从报道上来看,受害者卞玄被人谋杀,凶手就是在m酒店监控中和卞玄一起出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让探案嗅觉灵敏的罗菲,觉得怪怪的。所以他讨好高警探,请他喝酒,好掺和到他们这一桌来,趁机了解这宗案子的具体情况。
罗菲笑嘻嘻地说:“我不是挑恤,关于卞玄谋杀案,我是想站在这位年轻人称呼的高老师这一边。”
高警探喷着浓烈的酒气,瞥了一眼罗菲,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掺和到我的事情中来?还大言不惭地说,要跟他站在一起。”
罗菲依然保持微笑,笑眯眯地说道:“我叫罗菲,是一名业余侦探,把侦探这个职业当命一样珍惜的人。不过……我最近对探案处于疲软状态,因为好久没有遇上一件让我觉得考验人的案子了。”
高警探不屑地瞟了一眼罗菲,握起酒瓶朝杯子里要到酒时,好像想起了什么,又马上停了下来,把酒瓶放到桌子上,说道:“你说你叫罗菲,是一个侦探?你是那个破获过很大案的侦探罗菲吗?”
罗菲道:“因为天生猎奇心强和大家信任我,受人委托到是破获过一些案子,但因为智慧不够,有些怪奇的案件,我很用心去调查,终究还是没有能调查出真相。无论你怎么努力,人生总会有遗憾,我想这是在说我的状态吧!”
高警探习惯性地手指在桌子上敲打着,说道:“我知道你,我们算是同行,你能破获那么多要案,已经很神了。我佩服你。”然后把罗菲和他的酒杯上斟满酒,“来,我敬你一杯,认识你我很高兴。同时,我很羡慕你这样的业余侦探,纯粹为了猎奇去破案,不用像我这么窝囊,要受体制内的种种牵绊。因为探案想法跟大家不一样,还要受大家排挤,反抗不了,只能在这喝闷酒骂骂人。我还知道网友们叫你“猎奇侦探”,做侦探要像你这样自由,才可以好好办案。”
罗菲喝完高警探的敬酒,说道:“高警官,你是警察,我就这么称呼你了。关于卞玄被谋杀的事情,我会站在你这一边。你刚才和你同事的对话,我听出了大概,你是不认同报道上所说的凶手就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
高警探确认道:“你说你跟我站在一起,你的意思是你也不认同报道中说的凶手就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
罗菲从他桌上拿过那份报纸,说道:“报纸上的大概意思是说,一个月前,美籍华人卞玄回国,当天住在m酒店,和一个穿粉色衣服的女人碰了面,一起到樱风堂料理店吃饭。据樱风堂料理店的目击者说,他们没有在料理店点单就离开了,不久卞玄被人杀死在料理店后面的荷花山公园里,心脏果断地被人用利刀捅破身亡,和卞玄在一起的女人消失不见了。警察在卞玄住的m酒店的监控中看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与跟卞玄去料理店的女人是同一个人。卞玄被杀害后,女人失踪不见了,她是凶手的可能性比较大。警察花费了一个月时间,都没有找到这样一个女人,也没有谁认识这个女人,从而给警察提供线索。警察找到这个女人时,女人横尸在山中了,想必是她杀了卞玄,承受不了心理压力,跳崖自杀了。由于她杀了人,老天报应,面部被毁损严重,都看不清原来的模样了。表面看,跟卞玄在一起的女人就是凶手,好像说的通。写报道的人,没有好好斟酌一下,就说凶手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这是多么地站不住脚的结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