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探盯望着罗菲,期待着他说出他的真知灼见。
罗菲指着报纸上的一行字说:“报道的原文这样写:‘卞玄在荷花山公园的人工湖附近草坪上,被人用利刀果断地捅进心脏,经法医鉴定,死者没有反抗一下,就流血过多死亡了。’从这句话看得出,凶手不是临时起意杀人,是有所准备。他跟卞玄交谈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把利刀精准地捅进了卞玄的致命之处——心脏。既然凶手是有所准备杀人,那么一定就不是在m酒店和料理店出现过的穿粉色的女人。她不会不知道酒店会有监控摄像头,这对她作案不利。更何况她还和卞玄大大方方地去了料理店吃饭,这样目击者肯定会把她的容貌提供给警察,所以结合这两点,凶手不是跟卞玄临死前在一起的女人。
“还有,警察们一直找不到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最后发现她陈尸山中。报道上说,因为尸体身上的衣服跟m酒店监控中出现的女人的服饰一模一样,所以就断定她是凶手,这是警察的结论。写报道的人写完报道后,还不忘幸灾乐祸地揶揄评判一句:‘由于她杀了人,老天报应,让她面部毁损的不见了原形。’,这句自以为是的评判,暴露了一个问题,女尸的面部毁掉的不能看清她的面相,就会出现两个命题:女人就是m酒店监控出现的女人;女人不是m酒店监控中出现的女人,只不过是穿了相同的衣服而已。报道中没有交待警察是否调查清楚了这个女人的身份,自始只凭她们的衣服相同,就断定女尸就是凶手,更何况也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监控中出现的穿粉色的衣服女人就是凶手。所以,女尸容貌被毁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高警探拍手称好,赶忙又给双方的杯子倒上酒,说道:“知己……你是我的知己,你从这份报道上就看出了凶手不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那么简单,还相信掉下悬崖的女人,另外有隐情。”
罗菲道:“写报道的人一直在强调,他们报道的依据,都是根据警察发布的消息写的,说来说去是警察的失职,没有依据地下结论。”罗菲跟高警探碰了碰杯,灌下酒液,说道,“看高警探喝酒发牢骚说凶手不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掉下悬崖,不是杀人愧疚自杀,面部毁损严重,想必另外有原因……”
高警探抢过话道:“我是卞玄谋杀案的负责人,案子中的疑点,我比任何人都知道的多,只是警局的某些人太过功利,急于得到嘉奖和升迁,等不及我去调查清楚案子的真相,就草草下结论结案了。”
罗菲道:“你作为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比我更清楚其中的不合理,我想听听高警探的高见。”
高警探看有人理解他,不禁一阵欣喜,把他调查的疑点详细告诉了罗菲,希望跟他一起分析案情,能把卞玄谋杀案的真相找出来,才不会心塞度日。
罗菲听完高警探的一番说辞,越发觉得这件谋杀案悬乎可疑,问道:“特别关注过女人的两个料理店的服务员,对女人的口红颜色产生了分歧,一个人说是大红的口红,一个人说是粉色的口红,如果他们说的没有错的话,其中肯定有隐情。”
高警探道:“关于口红颜色,我想不出那里有问题,虽然我知道探案不能只凭直觉,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口红中隐藏着端倪。”
罗菲道:“直觉是一个好东西……我们找不准事情的本末时,直觉会提醒我们,为此我们应该把问题多想一点,想的多了,自然会有不同凡响的发现。关于口红的颜色问题,你的直觉迟早会让你豁然开朗的。”
高警探苦笑了一下,说道:“但目前并没有因为我的直觉而有所发现。”
罗菲道:“你说料理店的人认为卞玄和那个女人是陌生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要等的第三个人,不得不认识,一起进到料理店等第三个人?”
高警探道:“卞玄和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本来要在料理店吃饭的,他们坐在那里迟迟没有点单,是因为他们要等一个人来。他们等人的半个小时内,女人把卞玄晾在一边,不跟她说话,卞玄想跟他说话。卞玄因为看她太过冷漠,就呆坐一边一声不吭。过了半个小时,他们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女人接到一个电话,应该是要约见他们的人改变了主意,他不到樱风堂料理店来吃饭了,所以女人挂了电话,就叫走了卞玄。说明这场谋杀中,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罗菲道:“卞玄和那个女人是一起进到樱风堂料理店的?”
高警探道:“是的。从m酒店监控中显示,他们是在m酒店会合,然后到樱风堂料理店的。”
罗菲道:“你说樱风堂的人觉得他们俩不是熟人,会不会是约见他们两个人的第三人,让女人去m酒店跟罗菲相见,然后带他去樱风堂料理店跟第三个人会面。第三个人因为某些原因,改变了见面的地点,比如约他们去案发现场荷花公园。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穿粉色衣服的女人不是凶手,但她知道凶手是谁!”
高警探道:“你这种推想算是一种可能,我们警察想到过找到这个女人,案情就可以轻易解决了,见鬼的是,满世界都找不到这个女人。jm山的女尸穿了一身跟那个女人相同的衣服,但面部毁掉了,所以她是不是那个女人是一个谜,警察目前还没有找到女尸的家人和亲朋认领女尸。眼下还让我心急的同事给女尸扣上了因为杀人——畏罪自杀的帽子。”
罗菲嗯了一下,说道:“你说女尸面部毁损是一个重要疑点,死者手腕上的刀口,也是让人起疑,你再具体讲讲。”
高警探稍微有了醉意,微醺道:“你从报纸上看到的这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报纸上少量的信息,你竟然都看出凶手不是监控中出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那么简单,以及女尸的死亡也不是跳崖自杀。我服你的能力。如果你亲眼看到女尸手腕上的刀伤,想必你会比我联想更多。”
罗菲指着报纸上的一行字说:“报道的原文这样写:‘卞玄在荷花山公园的人工湖附近草坪上,被人用利刀果断地捅进心脏,经法医鉴定,死者没有反抗一下,就流血过多死亡了。’从这句话看得出,凶手不是临时起意杀人,是有所准备。他跟卞玄交谈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把利刀精准地捅进了卞玄的致命之处——心脏。既然凶手是有所准备杀人,那么一定就不是在m酒店和料理店出现过的穿粉色的女人。她不会不知道酒店会有监控摄像头,这对她作案不利。更何况她还和卞玄大大方方地去了料理店吃饭,这样目击者肯定会把她的容貌提供给警察,所以结合这两点,凶手不是跟卞玄临死前在一起的女人。
“还有,警察们一直找不到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最后发现她陈尸山中。报道上说,因为尸体身上的衣服跟m酒店监控中出现的女人的服饰一模一样,所以就断定她是凶手,这是警察的结论。写报道的人写完报道后,还不忘幸灾乐祸地揶揄评判一句:‘由于她杀了人,老天报应,让她面部毁损的不见了原形。’,这句自以为是的评判,暴露了一个问题,女尸的面部毁掉的不能看清她的面相,就会出现两个命题:女人就是m酒店监控出现的女人;女人不是m酒店监控中出现的女人,只不过是穿了相同的衣服而已。报道中没有交待警察是否调查清楚了这个女人的身份,自始只凭她们的衣服相同,就断定女尸就是凶手,更何况也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监控中出现的穿粉色的衣服女人就是凶手。所以,女尸容貌被毁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高警探拍手称好,赶忙又给双方的杯子倒上酒,说道:“知己……你是我的知己,你从这份报道上就看出了凶手不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那么简单,还相信掉下悬崖的女人,另外有隐情。”
罗菲道:“写报道的人一直在强调,他们报道的依据,都是根据警察发布的消息写的,说来说去是警察的失职,没有依据地下结论。”罗菲跟高警探碰了碰杯,灌下酒液,说道,“看高警探喝酒发牢骚说凶手不是穿粉色衣服的女人,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掉下悬崖,不是杀人愧疚自杀,面部毁损严重,想必另外有原因……”
高警探抢过话道:“我是卞玄谋杀案的负责人,案子中的疑点,我比任何人都知道的多,只是警局的某些人太过功利,急于得到嘉奖和升迁,等不及我去调查清楚案子的真相,就草草下结论结案了。”
罗菲道:“你作为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比我更清楚其中的不合理,我想听听高警探的高见。”
高警探看有人理解他,不禁一阵欣喜,把他调查的疑点详细告诉了罗菲,希望跟他一起分析案情,能把卞玄谋杀案的真相找出来,才不会心塞度日。
罗菲听完高警探的一番说辞,越发觉得这件谋杀案悬乎可疑,问道:“特别关注过女人的两个料理店的服务员,对女人的口红颜色产生了分歧,一个人说是大红的口红,一个人说是粉色的口红,如果他们说的没有错的话,其中肯定有隐情。”
高警探道:“关于口红颜色,我想不出那里有问题,虽然我知道探案不能只凭直觉,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口红中隐藏着端倪。”
罗菲道:“直觉是一个好东西……我们找不准事情的本末时,直觉会提醒我们,为此我们应该把问题多想一点,想的多了,自然会有不同凡响的发现。关于口红的颜色问题,你的直觉迟早会让你豁然开朗的。”
高警探苦笑了一下,说道:“但目前并没有因为我的直觉而有所发现。”
罗菲道:“你说料理店的人认为卞玄和那个女人是陌生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要等的第三个人,不得不认识,一起进到料理店等第三个人?”
高警探道:“卞玄和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本来要在料理店吃饭的,他们坐在那里迟迟没有点单,是因为他们要等一个人来。他们等人的半个小时内,女人把卞玄晾在一边,不跟她说话,卞玄想跟他说话。卞玄因为看她太过冷漠,就呆坐一边一声不吭。过了半个小时,他们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女人接到一个电话,应该是要约见他们的人改变了主意,他不到樱风堂料理店来吃饭了,所以女人挂了电话,就叫走了卞玄。说明这场谋杀中,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罗菲道:“卞玄和那个女人是一起进到樱风堂料理店的?”
高警探道:“是的。从m酒店监控中显示,他们是在m酒店会合,然后到樱风堂料理店的。”
罗菲道:“你说樱风堂的人觉得他们俩不是熟人,会不会是约见他们两个人的第三人,让女人去m酒店跟罗菲相见,然后带他去樱风堂料理店跟第三个人会面。第三个人因为某些原因,改变了见面的地点,比如约他们去案发现场荷花公园。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穿粉色衣服的女人不是凶手,但她知道凶手是谁!”
高警探道:“你这种推想算是一种可能,我们警察想到过找到这个女人,案情就可以轻易解决了,见鬼的是,满世界都找不到这个女人。jm山的女尸穿了一身跟那个女人相同的衣服,但面部毁掉了,所以她是不是那个女人是一个谜,警察目前还没有找到女尸的家人和亲朋认领女尸。眼下还让我心急的同事给女尸扣上了因为杀人——畏罪自杀的帽子。”
罗菲嗯了一下,说道:“你说女尸面部毁损是一个重要疑点,死者手腕上的刀口,也是让人起疑,你再具体讲讲。”
高警探稍微有了醉意,微醺道:“你从报纸上看到的这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报纸上少量的信息,你竟然都看出凶手不是监控中出现的穿粉色衣服的女人那么简单,以及女尸的死亡也不是跳崖自杀。我服你的能力。如果你亲眼看到女尸手腕上的刀伤,想必你会比我联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