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心中一寒,连忙顺着楼梯往上跑,一路逃到三楼,都没有看见有房门打开的人家。
又逃上两层楼,他心中越来越凉,快尸就在身后,现在哪儿有时间撬门?要是整个单元每家的防盗门都紧闭,那么快尸追上来,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时来不及多想,他没命似的往楼上逃,这栋住宅楼只有七层,他转眼间已经到了顶楼,顿时绝望透顶,真没有一家的防盗门是打开的。
“这次真的完了。”
林志抽出手枪,连扣扳机,将追在前面的七八只丧尸统统爆头。
一个弹匣打光,立即快速另换一个,喀嚓一声顶上火,接着射击。
楼道狭窄,快尸不能一涌而上,这给了林志坚持下去的条件。
但他知道,快尸源源不断、疯狗一样的涌上来,他甚至不能抽出时间给打空的弹匣重新装上子弹,被抓住撕成碎片只是时间的问题。
林志逼着自己镇定下来,脑海里快速思索逃命的办法,他抽空对着一扇防盗门连开两枪,想要打坏门锁逃进去,但门后猛然响起的几声尸嚎,让他心中又是一凉。
如果快尸攻势稍缓,让他能腾出手来撬开门锁虽然已经打坏、但急切之间仍然打不开的防盗门,再解决掉困在里面的丧尸,那么逃生还有一线希望。
可是嗜血如命的恶魔们,没命似的抢上来,林志哪里又能腾出宽裕的时间?
面对潮水似涌上来的快尸,林志恨不得手里抱着的是一挺永远打不光子弹的机枪。
子弹咻咻地射击,枪声不断,转眼之间,最后一个弹匣只剩下最后两发子弹了,一颗留给自己,一颗杀掉小狗。
他把枪口抵在小狗头上,食指将扣未扣的时候,突然发现头顶上漏下来一片月光,抬头一看,原来楼板上开得有一扇四四方方的天窗。
林志心中升起一线希望,但随即又失望透顶,天窗离地三米来高,自己怎么也跳不上去。
可临死之际,不管怎样也要拼上一拼!
他把手枪往口袋里一塞,弯腰曲腿,大叫一声,双腿一弹,整个人陡然拔地而起……
要说人的潜能,有时候在危急时分真能发挥到意想不到的境地:
曾经有个年轻的母亲外出回家,快到自家楼下的时候,突然看见女儿从七楼的阳台上掉了下来。
这位母亲把手里的东西一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过去,硬是在女儿即将落地的那一瞬间,接住了女儿。
而且这位母亲当时脚上穿的,还是一双高跟鞋。
林志用尽全身力气猛然一跃,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他平常坚持不懈苦练的弹跳力才真正发挥了出来,双手高举,一把抓住了天窗边缘,随即手臂用力,“嗬”的一声,将整个身子吊了上去。
这时候也真是险到了极点,林志快要吊上去的时候,明显感到鞋底板有手爪一掠而过,就差那么几公分,要是被快尸一把抓住脚踝,肯定要将他硬生生拖了下去。
林志翻上天台,脚下尸嚎声鼎沸,他只觉大脑里一团混乱,过了半响,才如大梦初醒一般的嗷一声叫:“我跳上来了!”叫声里夹杂着一丝哭音。
……
这栋住宅楼有些年代,没有通向天台的楼梯,只是一共三个单元,都在楼板上开了天窗。
林志吊上来的是最左边一个单元,他过了半响查看其他两个天窗,中间单元的天窗下木头似的站着几道黑影,黑暗之中,也分辨不出来是快尸还是腐尸。
但他死里逃生,早也精疲力尽,手脚酸软,就算是孱弱的腐尸,他现在可也不想招惹。
他从右边的天窗吊了下去,楼道里一团死寂,中间人家的防盗门大开,屋里听不到动静。
在门口待了一会儿,林志轻手轻脚摸进门去,检查了几间屋子都没有丧尸,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心中余悸未消,楼下尸嚎声不断,看来今晚是回不去了。
突然,怀里的小狗发出呜呜呜的细微声音,林志“啊”的一声,连忙把它拿出来捧在手里,小狗伸出粉红的舌头,不断舔着自己的手指,显然是肚子饿了。
林志掏出一块饼干,小狗嗅了嗅,把毛茸茸的小脑袋转向了一边。林志有些发愁了:“这狗儿好像没有断奶,这就麻烦了,我到哪儿找奶喂它?”
月光从窗户透进客厅,冷冷地照在茶几上,林志一瞥眼间,见茶几上摆着几件玩具和一个奶瓶,心中一宽:“太好了,这家有吃奶的小孩。”
他拉上窗帘,打开电筒在客厅找奶粉,奶粉没有找到,却找到了半截蜡烛,于是点亮了,端着走进厨房,把蜡烛放在洗菜池上,转身在橱柜里找奶粉。
一回头,突然惊得手臂一抖,眼前清清楚楚站着一人!
林志一惊之下,已经抽出了腰后的虎牙军刀,却见对面寒光一闪,对方也举起刀来,姿势动作都是一模一样,心中一愣,原来靠墙摆着一面穿衣镜。
“真是的,谁家会把镜子摆在厨房?”林志哑然失笑,在橱柜里找到奶粉后,出来用饮水机上的半桶水浓浓冲了一瓶,拿来喂给小狗。
小狗此时饿急了,含着奶嘴,大口大口地吞下肚去,将一瓶奶全部喝光,这才心满意足地盘在林志的大褪上,用一双乌溜溜地眼睛,对着林志左看右看。
林志抱着手心里的温热一团,心中平静喜乐,终于在这阴森森的死城里,感受到了一线生机。
橘红色的烛光下,他端详着小狗,见小狗从头到尾一色的黑,没有一根杂毛,不由想起:
“德牧的毛色很多,有狼灰色,草黄色,黑背黄腿,纯黑色,纯白色……纯白色被认为是失格淘汰的品种,而纯黑色,则是德牧里最优良的品种。”
林志点着小狗毛茸茸的脑袋,沉思道:“给你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嗯,你一身的黑毛,就叫暗夜幽灵好了。”
又逃上两层楼,他心中越来越凉,快尸就在身后,现在哪儿有时间撬门?要是整个单元每家的防盗门都紧闭,那么快尸追上来,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时来不及多想,他没命似的往楼上逃,这栋住宅楼只有七层,他转眼间已经到了顶楼,顿时绝望透顶,真没有一家的防盗门是打开的。
“这次真的完了。”
林志抽出手枪,连扣扳机,将追在前面的七八只丧尸统统爆头。
一个弹匣打光,立即快速另换一个,喀嚓一声顶上火,接着射击。
楼道狭窄,快尸不能一涌而上,这给了林志坚持下去的条件。
但他知道,快尸源源不断、疯狗一样的涌上来,他甚至不能抽出时间给打空的弹匣重新装上子弹,被抓住撕成碎片只是时间的问题。
林志逼着自己镇定下来,脑海里快速思索逃命的办法,他抽空对着一扇防盗门连开两枪,想要打坏门锁逃进去,但门后猛然响起的几声尸嚎,让他心中又是一凉。
如果快尸攻势稍缓,让他能腾出手来撬开门锁虽然已经打坏、但急切之间仍然打不开的防盗门,再解决掉困在里面的丧尸,那么逃生还有一线希望。
可是嗜血如命的恶魔们,没命似的抢上来,林志哪里又能腾出宽裕的时间?
面对潮水似涌上来的快尸,林志恨不得手里抱着的是一挺永远打不光子弹的机枪。
子弹咻咻地射击,枪声不断,转眼之间,最后一个弹匣只剩下最后两发子弹了,一颗留给自己,一颗杀掉小狗。
他把枪口抵在小狗头上,食指将扣未扣的时候,突然发现头顶上漏下来一片月光,抬头一看,原来楼板上开得有一扇四四方方的天窗。
林志心中升起一线希望,但随即又失望透顶,天窗离地三米来高,自己怎么也跳不上去。
可临死之际,不管怎样也要拼上一拼!
他把手枪往口袋里一塞,弯腰曲腿,大叫一声,双腿一弹,整个人陡然拔地而起……
要说人的潜能,有时候在危急时分真能发挥到意想不到的境地:
曾经有个年轻的母亲外出回家,快到自家楼下的时候,突然看见女儿从七楼的阳台上掉了下来。
这位母亲把手里的东西一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过去,硬是在女儿即将落地的那一瞬间,接住了女儿。
而且这位母亲当时脚上穿的,还是一双高跟鞋。
林志用尽全身力气猛然一跃,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他平常坚持不懈苦练的弹跳力才真正发挥了出来,双手高举,一把抓住了天窗边缘,随即手臂用力,“嗬”的一声,将整个身子吊了上去。
这时候也真是险到了极点,林志快要吊上去的时候,明显感到鞋底板有手爪一掠而过,就差那么几公分,要是被快尸一把抓住脚踝,肯定要将他硬生生拖了下去。
林志翻上天台,脚下尸嚎声鼎沸,他只觉大脑里一团混乱,过了半响,才如大梦初醒一般的嗷一声叫:“我跳上来了!”叫声里夹杂着一丝哭音。
……
这栋住宅楼有些年代,没有通向天台的楼梯,只是一共三个单元,都在楼板上开了天窗。
林志吊上来的是最左边一个单元,他过了半响查看其他两个天窗,中间单元的天窗下木头似的站着几道黑影,黑暗之中,也分辨不出来是快尸还是腐尸。
但他死里逃生,早也精疲力尽,手脚酸软,就算是孱弱的腐尸,他现在可也不想招惹。
他从右边的天窗吊了下去,楼道里一团死寂,中间人家的防盗门大开,屋里听不到动静。
在门口待了一会儿,林志轻手轻脚摸进门去,检查了几间屋子都没有丧尸,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心中余悸未消,楼下尸嚎声不断,看来今晚是回不去了。
突然,怀里的小狗发出呜呜呜的细微声音,林志“啊”的一声,连忙把它拿出来捧在手里,小狗伸出粉红的舌头,不断舔着自己的手指,显然是肚子饿了。
林志掏出一块饼干,小狗嗅了嗅,把毛茸茸的小脑袋转向了一边。林志有些发愁了:“这狗儿好像没有断奶,这就麻烦了,我到哪儿找奶喂它?”
月光从窗户透进客厅,冷冷地照在茶几上,林志一瞥眼间,见茶几上摆着几件玩具和一个奶瓶,心中一宽:“太好了,这家有吃奶的小孩。”
他拉上窗帘,打开电筒在客厅找奶粉,奶粉没有找到,却找到了半截蜡烛,于是点亮了,端着走进厨房,把蜡烛放在洗菜池上,转身在橱柜里找奶粉。
一回头,突然惊得手臂一抖,眼前清清楚楚站着一人!
林志一惊之下,已经抽出了腰后的虎牙军刀,却见对面寒光一闪,对方也举起刀来,姿势动作都是一模一样,心中一愣,原来靠墙摆着一面穿衣镜。
“真是的,谁家会把镜子摆在厨房?”林志哑然失笑,在橱柜里找到奶粉后,出来用饮水机上的半桶水浓浓冲了一瓶,拿来喂给小狗。
小狗此时饿急了,含着奶嘴,大口大口地吞下肚去,将一瓶奶全部喝光,这才心满意足地盘在林志的大褪上,用一双乌溜溜地眼睛,对着林志左看右看。
林志抱着手心里的温热一团,心中平静喜乐,终于在这阴森森的死城里,感受到了一线生机。
橘红色的烛光下,他端详着小狗,见小狗从头到尾一色的黑,没有一根杂毛,不由想起:
“德牧的毛色很多,有狼灰色,草黄色,黑背黄腿,纯黑色,纯白色……纯白色被认为是失格淘汰的品种,而纯黑色,则是德牧里最优良的品种。”
林志点着小狗毛茸茸的脑袋,沉思道:“给你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嗯,你一身的黑毛,就叫暗夜幽灵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