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笑了笑:“暗夜幽灵,四个字的名儿,是不是长了点,不过……嗯,我可以叫你幽灵。”
小奶狗歪着脑袋,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林志,半响,盘着身子睡了。
……
林志瞪着眼睛,却没有一点睡意,望着茶几上的蜡烛越烧越短,终于“噗”地一声,爆了个火花,彻底熄灭了。
一团漆黑之中,只听到小狗匀净的呼吸声。
第二天早上,林志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唤醒,睁开眼睛,房间里有些昏暗。
他拉开窗帘,才发现小奶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跳下沙发,正撕咬一团纸巾玩得起劲,见林志醒来,就用一双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林志。
在这样温柔的目光注视下,林志一颗心几乎要化了,他蹲下来,拍拍小奶狗的脑袋:“幽灵,你饿了吗?”
小奶狗呜呜地哼了哼,张开小嘴,奶声奶气地叫了两声:“汪汪,汪汪!”
林志连忙把食指竖在嘴唇上:“嘘,不许叫。小心引来丧尸,吃了你!”
小奶狗懵懵懂懂地望着林志,似乎领会了他的意思,果真闭上了嘴巴。
林志一笑,又拍拍小奶狗的脑袋:“真是聪明的乖狗儿。”
他给小奶狗冲了奶粉,走在窗前往下俯瞰,只见一条马路上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全是丧尸,瞧这阵势,也不知道还要被困在这儿几天。
小奶狗狂吸着奶嘴,咂得嗒嗒有声,林志心想:“安全起见,多呆几天就多呆几天吧,反正那冷冰冰的出云大厦,也不见得就比这儿强得了多少。”
这家人用的是电磁炉,没有液化气灶,林志劈开了一张木凳,就在客厅升起一堆火来,跟着淘米做饭,又在厨房里找到了两罐牛肉罐头,一瓶鸡丁辣椒酱。都还未开封。
他看了看商标上的日期,牛肉罐头保质期两年,鸡丁辣椒酱才过期一月,打开来尝了尝,鲜香麻辣,味道淳厚,吃下肚去完全没有问题。
饭熟以后,他盛了一大碗米饭,用鸡丁辣椒酱拌饭,下着牛肉。
小奶狗站在他脚边,昂着脑袋,使劲嗅着鼻子,林志夹了一块牛肉喂它,小奶狗摇着尾巴,竟也全部吃了下去。
“小东西,可以加餐了。”
林志有些欣慰,又夹了一块喂它,小奶狗吃完又要,直吃了四块,才扒在林志脚边,心满意足闭上了眼睛。
林志连吃了三大碗饭,这才填饱了肚子,饭后,逗着小奶狗玩了一会儿。
小东西初来到这个世界上,对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奇,林志恶作剧地用指头沾了些辣酱,假装添了添,然后放在小家伙嘴边。
幽灵添了两口,顿时在屋里团团打转,嘴里嗬嗬有声,象团毛绒滚来滚去。
林志忍不住笑了起来,拿水给它洗了,忽而间有些感慨,自从末日发生以来,自己还是第一次这样,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看着小奶狗活蹦乱跳的样子,林志却又忍不住地想:“凭什么你觉得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件幸运的事儿?”
中午小睡一会儿,林志醒来后,将餐桌拉到客厅中间,然后脱下防刺服外套,跳上去,又跳下来,再跳上……
不论在什么地方,也不论心情如何郁闷,他总是每天坚持不懈地进行锻炼。
跳了五十个后,他接着做俯卧撑,只是屋里没有合适的地儿,才没有做引体向上。
运动以后,大脑分泌的多巴胺让林志很是愉悦,当锻炼身体成为一种习惯后,就会让人无比的上隐,一天不训练,就感觉全身都不自在。
屋子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林志锻炼完毕,就走进书房,靠墙摆着一个大书柜,满满当当都是书籍。
他拿起一本书,随意翻了翻,一抬头,忽而看见正对着书房的窗户、隔壁邻居的窗台上种着两盆草莓,红红的果实在绿叶之间若隐若现。
林志早上吃饭,牛肉罐头和鸡丁油辣椒虽然美味,但都油腻得很,这时一见到红彤水灵的草莓,不由嘴里一酸,口水都流出来了。
他当即推开窗户,见隔壁阳台距离这边两米左右,只是阳台上封了玻璃,不能一跳而过。
林志稍一考虑,一枪打碎了玻璃,玻璃碎成七八块,呼呼地直掉下去。
楼下群尸接踵摩肩,不料祸从天降,嚓嚓两声,玻璃锋利的茬口,顿时把两只丧尸的脑袋瓜儿,削去了半边天灵盖。
群尸一阵叫嚣,都仰起脑袋来看,林志抱着“暗夜幽灵”,已经一跳而过。
他落进对面阳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抽出手枪,警惕地打量着客厅。
只听脚步声拖拉,次卧里转出一只丧尸来。
这丧尸生前是个肥胖的中年油腻大叔,这从它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衣就能看得出来,只是现在脸色枯槁,皮包骨头,早已经瘦得和竹竿一样。
林志抽出匕首,对方是一只衰弱的腐尸,就没有必要浪费子弹或者弓箭了。
他迎上两步,身子一晃,灵活避开丧尸伸过来的双手,左手一把抓住头发,虎牙军刀直此对方眼窝。
眼看就要得手,林志忽感左手一轻,丧尸一低头,避开了刀锋,一口咬在小臂上。
林志大吃一惊,这才惊觉丧尸戴着的是假发,虽然隔着防刺服,丧尸咬不破皮肤,但剧痛之下,还是控制不住的身体一抖。
丧尸牙齿紧咬不松口,林志刀交左手,再又一刀干掉丧尸,这才用刀撬开了丧尸嘴巴。
“他妈原来是个秃子。”
林志咒骂了一句,检查屋子安全,这才提起丧尸,从阳台上丢了下去。
他拍了拍手,摘下战术手套,拿起茶几下的果盘,从两个花盆里共摘下三十七颗草莓。
草莓颗粒不大,不过酸酸甜甜的很可口。林志将小狗放在茶几上,摆了几颗草莓在它面前,幽灵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如此过了三天,楼下的丧尸不但没有减少,不知道又从哪儿冒出一群丧尸,都挤在这条马路上,不分白天黑夜的嚎叫不休。
小奶狗歪着脑袋,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林志,半响,盘着身子睡了。
……
林志瞪着眼睛,却没有一点睡意,望着茶几上的蜡烛越烧越短,终于“噗”地一声,爆了个火花,彻底熄灭了。
一团漆黑之中,只听到小狗匀净的呼吸声。
第二天早上,林志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唤醒,睁开眼睛,房间里有些昏暗。
他拉开窗帘,才发现小奶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跳下沙发,正撕咬一团纸巾玩得起劲,见林志醒来,就用一双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林志。
在这样温柔的目光注视下,林志一颗心几乎要化了,他蹲下来,拍拍小奶狗的脑袋:“幽灵,你饿了吗?”
小奶狗呜呜地哼了哼,张开小嘴,奶声奶气地叫了两声:“汪汪,汪汪!”
林志连忙把食指竖在嘴唇上:“嘘,不许叫。小心引来丧尸,吃了你!”
小奶狗懵懵懂懂地望着林志,似乎领会了他的意思,果真闭上了嘴巴。
林志一笑,又拍拍小奶狗的脑袋:“真是聪明的乖狗儿。”
他给小奶狗冲了奶粉,走在窗前往下俯瞰,只见一条马路上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全是丧尸,瞧这阵势,也不知道还要被困在这儿几天。
小奶狗狂吸着奶嘴,咂得嗒嗒有声,林志心想:“安全起见,多呆几天就多呆几天吧,反正那冷冰冰的出云大厦,也不见得就比这儿强得了多少。”
这家人用的是电磁炉,没有液化气灶,林志劈开了一张木凳,就在客厅升起一堆火来,跟着淘米做饭,又在厨房里找到了两罐牛肉罐头,一瓶鸡丁辣椒酱。都还未开封。
他看了看商标上的日期,牛肉罐头保质期两年,鸡丁辣椒酱才过期一月,打开来尝了尝,鲜香麻辣,味道淳厚,吃下肚去完全没有问题。
饭熟以后,他盛了一大碗米饭,用鸡丁辣椒酱拌饭,下着牛肉。
小奶狗站在他脚边,昂着脑袋,使劲嗅着鼻子,林志夹了一块牛肉喂它,小奶狗摇着尾巴,竟也全部吃了下去。
“小东西,可以加餐了。”
林志有些欣慰,又夹了一块喂它,小奶狗吃完又要,直吃了四块,才扒在林志脚边,心满意足闭上了眼睛。
林志连吃了三大碗饭,这才填饱了肚子,饭后,逗着小奶狗玩了一会儿。
小东西初来到这个世界上,对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奇,林志恶作剧地用指头沾了些辣酱,假装添了添,然后放在小家伙嘴边。
幽灵添了两口,顿时在屋里团团打转,嘴里嗬嗬有声,象团毛绒滚来滚去。
林志忍不住笑了起来,拿水给它洗了,忽而间有些感慨,自从末日发生以来,自己还是第一次这样,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看着小奶狗活蹦乱跳的样子,林志却又忍不住地想:“凭什么你觉得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件幸运的事儿?”
中午小睡一会儿,林志醒来后,将餐桌拉到客厅中间,然后脱下防刺服外套,跳上去,又跳下来,再跳上……
不论在什么地方,也不论心情如何郁闷,他总是每天坚持不懈地进行锻炼。
跳了五十个后,他接着做俯卧撑,只是屋里没有合适的地儿,才没有做引体向上。
运动以后,大脑分泌的多巴胺让林志很是愉悦,当锻炼身体成为一种习惯后,就会让人无比的上隐,一天不训练,就感觉全身都不自在。
屋子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林志锻炼完毕,就走进书房,靠墙摆着一个大书柜,满满当当都是书籍。
他拿起一本书,随意翻了翻,一抬头,忽而看见正对着书房的窗户、隔壁邻居的窗台上种着两盆草莓,红红的果实在绿叶之间若隐若现。
林志早上吃饭,牛肉罐头和鸡丁油辣椒虽然美味,但都油腻得很,这时一见到红彤水灵的草莓,不由嘴里一酸,口水都流出来了。
他当即推开窗户,见隔壁阳台距离这边两米左右,只是阳台上封了玻璃,不能一跳而过。
林志稍一考虑,一枪打碎了玻璃,玻璃碎成七八块,呼呼地直掉下去。
楼下群尸接踵摩肩,不料祸从天降,嚓嚓两声,玻璃锋利的茬口,顿时把两只丧尸的脑袋瓜儿,削去了半边天灵盖。
群尸一阵叫嚣,都仰起脑袋来看,林志抱着“暗夜幽灵”,已经一跳而过。
他落进对面阳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抽出手枪,警惕地打量着客厅。
只听脚步声拖拉,次卧里转出一只丧尸来。
这丧尸生前是个肥胖的中年油腻大叔,这从它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衣就能看得出来,只是现在脸色枯槁,皮包骨头,早已经瘦得和竹竿一样。
林志抽出匕首,对方是一只衰弱的腐尸,就没有必要浪费子弹或者弓箭了。
他迎上两步,身子一晃,灵活避开丧尸伸过来的双手,左手一把抓住头发,虎牙军刀直此对方眼窝。
眼看就要得手,林志忽感左手一轻,丧尸一低头,避开了刀锋,一口咬在小臂上。
林志大吃一惊,这才惊觉丧尸戴着的是假发,虽然隔着防刺服,丧尸咬不破皮肤,但剧痛之下,还是控制不住的身体一抖。
丧尸牙齿紧咬不松口,林志刀交左手,再又一刀干掉丧尸,这才用刀撬开了丧尸嘴巴。
“他妈原来是个秃子。”
林志咒骂了一句,检查屋子安全,这才提起丧尸,从阳台上丢了下去。
他拍了拍手,摘下战术手套,拿起茶几下的果盘,从两个花盆里共摘下三十七颗草莓。
草莓颗粒不大,不过酸酸甜甜的很可口。林志将小狗放在茶几上,摆了几颗草莓在它面前,幽灵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如此过了三天,楼下的丧尸不但没有减少,不知道又从哪儿冒出一群丧尸,都挤在这条马路上,不分白天黑夜的嚎叫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