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中,这一幕似乎在哪里见过,可她确实没有见过。
熟悉的也许不是眼前这幅风景,而是一种心境。
这股莫名升起的情绪,让阮小花有了活着的感觉,她看到了希望。
这条路,去寻月华树的时候,她已经走过,也许仙鹊岛就是她寻过的其中一座,是哪一座呢?仙心石又是什么样子的?复活的孩子还会和从前长得一样吗?
这些未知都让她期待。
她的心好像也随身体腾空,重变得轻盈。
此时,蓬英在身后幽幽道,“你身上好香。”
阮小花:“?”
白云从裙角和指缝流过,像水一样冰凉,迅速。
傍晚时他们停下来休息,坐在燃起的火堆边,阮小花抬起头,“蓬英。”
他一直在看她,在她抬目时对上视线,又慌忙地移开。
他听见她问:“你很喜欢我吗。”
早春夜寒,她的眸光若一潭死水,再亮的光也无法穿透幽深的潭底。
很早很早以前,蓬英曾随父亲拜访过深山中一位隐世的道长。
那道观又小又破,父亲在主殿中与真人论道,他在观中胡走乱逛,来到一棵大树下,坐在池塘边托腮发呆。
忽然什么东西掉下来砸了他的脑袋,他捂住痛处仰头望去,看到一对雪白的脚丫挂在树梢上,白色裙角在她细伶伶的足踝处随风轻摆着。
他起身,眨眨眼,盯着那对脚,看得呆住。
他从未见过女子的脚,那是怎样的一双脚呢,他年纪不大,也不爱读书,想不到可以形容的东西,总之就是很好看,很特别。
砸在他脑袋上的是一颗青桃,他捡起桃,犹豫片刻,也脱了鞋袜上树。
那树很粗很高,树冠极大,叶浓翠,他抓着青桃爬到树上去,看见在两根树杈的中间有一张吊床,一白衣少女就躺在那吊床上,闭着眼睛,正熟睡。
吊床旁边还挂了个竹篮,里面装了很多吃的,洗净的青桃就有七八个,也许是盛得太满,所以才会被风刮掉。
吊床上的少女未束发,那如丝缎一般的长发在身前散开,她穿一身素雅的白裙,颜色微微发黄,材质是普通的棉麻,却比他见过最贵重的羽衣还要好看。
她在凡间,却又似不在,如天上一缕月光,地上一捧白雪。
少年时的蓬英忍不住靠近她,他想,她如果醒来,看见他,他该说什么呢。
哦,他是来还桃子的,她的桃掉了。
他趴在树干上,小心前行,距离越来越近,伸手可触时,树下有人冷声道:“下来。”
伴随那道声音的是一束白光,蓬英被击下树,摔了个脸着地。
树下站一名着灰色道袍的青年,他的眼神像刀一样利,像冰一样冷,那瞬间迸发的杀意令人胆寒。
青年一言不发,提着他的后衣领,连同他的鞋袜一起扔出了道观。
蓬英爬起来,仰头看他,用袖子揩脸上的泥,那青年“砰”一声关了门,带起的劲风又一次把他掀翻。
蓬英穿好鞋袜,桃子捡回来,只好坐在门口等,期间想的,全是那白衣少女的脸。
她好漂亮,好特别。
之后蓬英时常在想,他当时为什么没有冲上去,跟那青年打一架。幸好之后她也没有跟那个坏青年在一起,她喜欢的是一棵树。
世事无常,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缘分竟是在这里。
原以为再没有机会见面了,却不想历尽千帆后,竟还能以这样的方式相遇。
她伸手可触。
也没有讨厌的灰衣青年把他扔得远远的。
那时他没有见过她的眼睛,如今见到的这双眼,里面已经没有光了。
他想让她的眼睛重新亮起来。
也许很难,还是想试试。
“我喜欢,喜欢你。”
“我想要你的魔皇血脉,你也喜欢吗。”她冷静道。
蓬英讶异,“魔皇血脉?”
普通人若因修习邪功入魔,会短暂获得强大的力量,超越自身原本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但也只是最低等的魔,若无魔息加身,当身体渐渐承受不住负荷,便会爆体而亡。
魔息当中,又以魔皇血脉为最强,但这魔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魔息淬体,将要焚其经脉,断其骨骼,打碎神魂重塑,如此方能永堕成魔。
在魔域,每年都有魔息大典,任何人都可以接受魔皇的魔息淬体,不成功便成仁,许多走投无路的人族修士都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堕魔。
力量交换通常以性命为代价,若侥幸不死,便能一飞冲天,获得无上力量,成为人上之人。
尽管如此,每年魔息大典,顺利淬体者,仍是百不存一。
阮小花说:“我不想参加魔息大典,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的下落,所以我想让你偷偷给我你的魔息,可以吗?”
这几乎不能称之为要求,但既已问出口,蓬英知道,言下之意是,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成功淬体而不死。
“我的天赋不算好,如果你见过柳陌,应当知道,他是我们这四兄妹中天赋最高的,我如今的修为,看起来跟你差不多,其实都是师兄们帮的忙。仙门法道上已经是极限,此生都无法再突破,我并非妖族也无法修炼出内丹,唯有魔道了。
“我刚出生的时候就要被溺死在水里,是师父路过,救了我,给了我一口饭吃。我赚钱给师父盖了道观,算偿还了师父的恩情。师兄们,不亏不欠,已下定决心不再往来,我如今孑然一身,无处可去,亦没有亲人存世。如果孩子能活过来,我应当足够强大,才能庇护她,我不想再借助别人的力量,但我没有办法,我只能求你,帮我。
“我不会让你白白付出,我若堕魔,毕生都将效忠魔域,我愿意献出一切……包括我的性命。”
她起身,来到他的面前,跪地,双目噙泪,“我没有办法了,我知你心善,我求你……”
天上的月光落在泥潭,清光被黑暗吞噬;瓦檐上白雪落地,与污浊的泥水混为一体。
蓬英心痛如绞,撩袍与她同跪,两手握住她肩膀。他后悔,自责,之前的那么多次,哪怕有一次,他没有选择沉默,她何至于此。
他不愿让她堕魔,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不敢轻易许诺,“你可能会死。”
为什么非要堕魔呢,只要你一句话,我什么事都可以为你做。月亮本该高挂天穹,可望不可即。
“死就死了。如果我连这一关都过不去,就算救活了她又能怎么样呢,我还是护不住她,再经历一次离别吗。那便死吧。”
我本来,就该溺死在那条不知名的小河里,我这一生过得如此失败。死便死罢。
“我不想让你堕魔……”他眼眶发热,竟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我喜欢你,我在那小破观里见过你,你在树上睡觉,我……喜欢你好多年,我离开魔域,也是想找你,却没想过到真的遇见你,我……”
他克制自己,不去拥抱她,怕惹她厌烦,“不要堕魔,我不想让你死,你别死,我可以帮你,怎么样都可以……好吗。”
我只恨自己勇气不够,来得太晚。
我从来没有想过,长睫下紧闭的那双眼,是如此多愁。
她静静地看着他,风扬起鬓发,泪水模糊视线。
许久,她才轻声说:“谢谢你,蓬英,但这一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求人。”
因为心中仍存着一丝善念,她练不了挖人心肝、食人魂魄的邪功,唯有此计。
没有人生来强大,如果可以,她也愿意做那高树上闭目沉睡的白衣少女,永远无忧无虑,做那朵开在人心中的山栀子。
天偏要将她打落进泥潭,抽她筋骨,折断她脊梁。
别无他法。
第52章 改到尼玛的无语……
缘分真是奇妙。
她上一次来,是寻月华树,那时并不知道这就是仙鹊岛。因为寸心渡不了海,还是坐船来的。
夜里海上下大雨,迎头一个大浪把船掀翻,天亮时在沙滩上醒来,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那岛上恰好就有一棵月华树。
这次有蓬英陪着,他的剑名叫丹朱,剑脊有三条红色的细线,据他说,是因熔炼了丹雀神鸟的三根尾羽所致。
反正这剑是顶好的,渡海不成问题,阮小花想,不若先去那岛上看看,没有再去别处找。
好巧不巧,那岛就叫仙鹊,从半空俯瞰,整座岛形似一只振翅欲飞的大鸟。也亏得是御剑来的,不然根本发现不了。
所以说,缘分,很巧。
立在岸边的沙滩上,初春的太阳温暖平和,蓬英第一次见到海,很稀奇,御剑飞在天上的时候就一直“啊啊啊”叫,现在在沙滩上跑来跑去,不一会儿,捧了一把贝壳回来,往她面前一搡,也不说话。
他说她喜欢她,阮小花无法想象,一个陌生人,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人,只见过她一面就喜欢了这么多年,可能吗?
这种事,换作她原本生活的世界,都是当个笑话听。
——扯淡。
她至今不能理解,这里的人们那种近乎疯狂的执着。如此执着地追杀月华,就因为一句真假都无从论证的传言。
月华没能让他们如愿,他们又盯上了她的女儿……
前人留下的古籍,她恨得要死,希望是假的,现在又巴不得是真的。
这世上,有好人,有坏人,不能一棒子打死,哪怕到现在,经历过那么多惨事,阮小花依旧能保持理智,着实不容易。
那与之相反的,人的爱和真心,是否也能像他们的恶意和贪婪那样热烈、长久?
运气不会一直那么差的。她想,再也不会有比现在更糟糕的时刻了,她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在乎了,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该触底反弹了吧。
信他一回,是她心中最后的善良。
阮小花接过了那捧五颜六色的小贝壳,“可以用绳子串起来,挂在孩子的摇篮上,她一定喜欢。”
于是蓬英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魔族两百岁成年,他才一百八,还是个年轻小伙子。
站在剑上时,他口气很自豪地推销自己:“我才一百八十岁,未及弱冠,还很嫩呢!”
阮小花险些跌下剑去。
好吧,就把他当成十八岁的小伙子吧。
他们开始找仙心石,书上说是一种白色的石头,这里到处都白色的石头。
熟悉的也许不是眼前这幅风景,而是一种心境。
这股莫名升起的情绪,让阮小花有了活着的感觉,她看到了希望。
这条路,去寻月华树的时候,她已经走过,也许仙鹊岛就是她寻过的其中一座,是哪一座呢?仙心石又是什么样子的?复活的孩子还会和从前长得一样吗?
这些未知都让她期待。
她的心好像也随身体腾空,重变得轻盈。
此时,蓬英在身后幽幽道,“你身上好香。”
阮小花:“?”
白云从裙角和指缝流过,像水一样冰凉,迅速。
傍晚时他们停下来休息,坐在燃起的火堆边,阮小花抬起头,“蓬英。”
他一直在看她,在她抬目时对上视线,又慌忙地移开。
他听见她问:“你很喜欢我吗。”
早春夜寒,她的眸光若一潭死水,再亮的光也无法穿透幽深的潭底。
很早很早以前,蓬英曾随父亲拜访过深山中一位隐世的道长。
那道观又小又破,父亲在主殿中与真人论道,他在观中胡走乱逛,来到一棵大树下,坐在池塘边托腮发呆。
忽然什么东西掉下来砸了他的脑袋,他捂住痛处仰头望去,看到一对雪白的脚丫挂在树梢上,白色裙角在她细伶伶的足踝处随风轻摆着。
他起身,眨眨眼,盯着那对脚,看得呆住。
他从未见过女子的脚,那是怎样的一双脚呢,他年纪不大,也不爱读书,想不到可以形容的东西,总之就是很好看,很特别。
砸在他脑袋上的是一颗青桃,他捡起桃,犹豫片刻,也脱了鞋袜上树。
那树很粗很高,树冠极大,叶浓翠,他抓着青桃爬到树上去,看见在两根树杈的中间有一张吊床,一白衣少女就躺在那吊床上,闭着眼睛,正熟睡。
吊床旁边还挂了个竹篮,里面装了很多吃的,洗净的青桃就有七八个,也许是盛得太满,所以才会被风刮掉。
吊床上的少女未束发,那如丝缎一般的长发在身前散开,她穿一身素雅的白裙,颜色微微发黄,材质是普通的棉麻,却比他见过最贵重的羽衣还要好看。
她在凡间,却又似不在,如天上一缕月光,地上一捧白雪。
少年时的蓬英忍不住靠近她,他想,她如果醒来,看见他,他该说什么呢。
哦,他是来还桃子的,她的桃掉了。
他趴在树干上,小心前行,距离越来越近,伸手可触时,树下有人冷声道:“下来。”
伴随那道声音的是一束白光,蓬英被击下树,摔了个脸着地。
树下站一名着灰色道袍的青年,他的眼神像刀一样利,像冰一样冷,那瞬间迸发的杀意令人胆寒。
青年一言不发,提着他的后衣领,连同他的鞋袜一起扔出了道观。
蓬英爬起来,仰头看他,用袖子揩脸上的泥,那青年“砰”一声关了门,带起的劲风又一次把他掀翻。
蓬英穿好鞋袜,桃子捡回来,只好坐在门口等,期间想的,全是那白衣少女的脸。
她好漂亮,好特别。
之后蓬英时常在想,他当时为什么没有冲上去,跟那青年打一架。幸好之后她也没有跟那个坏青年在一起,她喜欢的是一棵树。
世事无常,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缘分竟是在这里。
原以为再没有机会见面了,却不想历尽千帆后,竟还能以这样的方式相遇。
她伸手可触。
也没有讨厌的灰衣青年把他扔得远远的。
那时他没有见过她的眼睛,如今见到的这双眼,里面已经没有光了。
他想让她的眼睛重新亮起来。
也许很难,还是想试试。
“我喜欢,喜欢你。”
“我想要你的魔皇血脉,你也喜欢吗。”她冷静道。
蓬英讶异,“魔皇血脉?”
普通人若因修习邪功入魔,会短暂获得强大的力量,超越自身原本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但也只是最低等的魔,若无魔息加身,当身体渐渐承受不住负荷,便会爆体而亡。
魔息当中,又以魔皇血脉为最强,但这魔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魔息淬体,将要焚其经脉,断其骨骼,打碎神魂重塑,如此方能永堕成魔。
在魔域,每年都有魔息大典,任何人都可以接受魔皇的魔息淬体,不成功便成仁,许多走投无路的人族修士都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堕魔。
力量交换通常以性命为代价,若侥幸不死,便能一飞冲天,获得无上力量,成为人上之人。
尽管如此,每年魔息大典,顺利淬体者,仍是百不存一。
阮小花说:“我不想参加魔息大典,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的下落,所以我想让你偷偷给我你的魔息,可以吗?”
这几乎不能称之为要求,但既已问出口,蓬英知道,言下之意是,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成功淬体而不死。
“我的天赋不算好,如果你见过柳陌,应当知道,他是我们这四兄妹中天赋最高的,我如今的修为,看起来跟你差不多,其实都是师兄们帮的忙。仙门法道上已经是极限,此生都无法再突破,我并非妖族也无法修炼出内丹,唯有魔道了。
“我刚出生的时候就要被溺死在水里,是师父路过,救了我,给了我一口饭吃。我赚钱给师父盖了道观,算偿还了师父的恩情。师兄们,不亏不欠,已下定决心不再往来,我如今孑然一身,无处可去,亦没有亲人存世。如果孩子能活过来,我应当足够强大,才能庇护她,我不想再借助别人的力量,但我没有办法,我只能求你,帮我。
“我不会让你白白付出,我若堕魔,毕生都将效忠魔域,我愿意献出一切……包括我的性命。”
她起身,来到他的面前,跪地,双目噙泪,“我没有办法了,我知你心善,我求你……”
天上的月光落在泥潭,清光被黑暗吞噬;瓦檐上白雪落地,与污浊的泥水混为一体。
蓬英心痛如绞,撩袍与她同跪,两手握住她肩膀。他后悔,自责,之前的那么多次,哪怕有一次,他没有选择沉默,她何至于此。
他不愿让她堕魔,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不敢轻易许诺,“你可能会死。”
为什么非要堕魔呢,只要你一句话,我什么事都可以为你做。月亮本该高挂天穹,可望不可即。
“死就死了。如果我连这一关都过不去,就算救活了她又能怎么样呢,我还是护不住她,再经历一次离别吗。那便死吧。”
我本来,就该溺死在那条不知名的小河里,我这一生过得如此失败。死便死罢。
“我不想让你堕魔……”他眼眶发热,竟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我喜欢你,我在那小破观里见过你,你在树上睡觉,我……喜欢你好多年,我离开魔域,也是想找你,却没想过到真的遇见你,我……”
他克制自己,不去拥抱她,怕惹她厌烦,“不要堕魔,我不想让你死,你别死,我可以帮你,怎么样都可以……好吗。”
我只恨自己勇气不够,来得太晚。
我从来没有想过,长睫下紧闭的那双眼,是如此多愁。
她静静地看着他,风扬起鬓发,泪水模糊视线。
许久,她才轻声说:“谢谢你,蓬英,但这一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求人。”
因为心中仍存着一丝善念,她练不了挖人心肝、食人魂魄的邪功,唯有此计。
没有人生来强大,如果可以,她也愿意做那高树上闭目沉睡的白衣少女,永远无忧无虑,做那朵开在人心中的山栀子。
天偏要将她打落进泥潭,抽她筋骨,折断她脊梁。
别无他法。
第52章 改到尼玛的无语……
缘分真是奇妙。
她上一次来,是寻月华树,那时并不知道这就是仙鹊岛。因为寸心渡不了海,还是坐船来的。
夜里海上下大雨,迎头一个大浪把船掀翻,天亮时在沙滩上醒来,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那岛上恰好就有一棵月华树。
这次有蓬英陪着,他的剑名叫丹朱,剑脊有三条红色的细线,据他说,是因熔炼了丹雀神鸟的三根尾羽所致。
反正这剑是顶好的,渡海不成问题,阮小花想,不若先去那岛上看看,没有再去别处找。
好巧不巧,那岛就叫仙鹊,从半空俯瞰,整座岛形似一只振翅欲飞的大鸟。也亏得是御剑来的,不然根本发现不了。
所以说,缘分,很巧。
立在岸边的沙滩上,初春的太阳温暖平和,蓬英第一次见到海,很稀奇,御剑飞在天上的时候就一直“啊啊啊”叫,现在在沙滩上跑来跑去,不一会儿,捧了一把贝壳回来,往她面前一搡,也不说话。
他说她喜欢她,阮小花无法想象,一个陌生人,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人,只见过她一面就喜欢了这么多年,可能吗?
这种事,换作她原本生活的世界,都是当个笑话听。
——扯淡。
她至今不能理解,这里的人们那种近乎疯狂的执着。如此执着地追杀月华,就因为一句真假都无从论证的传言。
月华没能让他们如愿,他们又盯上了她的女儿……
前人留下的古籍,她恨得要死,希望是假的,现在又巴不得是真的。
这世上,有好人,有坏人,不能一棒子打死,哪怕到现在,经历过那么多惨事,阮小花依旧能保持理智,着实不容易。
那与之相反的,人的爱和真心,是否也能像他们的恶意和贪婪那样热烈、长久?
运气不会一直那么差的。她想,再也不会有比现在更糟糕的时刻了,她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在乎了,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该触底反弹了吧。
信他一回,是她心中最后的善良。
阮小花接过了那捧五颜六色的小贝壳,“可以用绳子串起来,挂在孩子的摇篮上,她一定喜欢。”
于是蓬英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魔族两百岁成年,他才一百八,还是个年轻小伙子。
站在剑上时,他口气很自豪地推销自己:“我才一百八十岁,未及弱冠,还很嫩呢!”
阮小花险些跌下剑去。
好吧,就把他当成十八岁的小伙子吧。
他们开始找仙心石,书上说是一种白色的石头,这里到处都白色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