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眼睛一直,一声不吭,咚的一声晕倒在床榻上。
奉书微觉歉意,抓起一块布,将三个人头盖上,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林泽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
“文姑娘,你、你……你还说不是来专门吓我玩的……你干嘛随身带着这些东西……”
奉书笑道:“为了取信于人啊。”不慌不忙,将五虎大王里每个人的下场细细地说了:五大王是被蝎子用毒蛇杀的,那毒蛇随后又带走了女孩的性命,这是他们几个孩子亲眼看到的;四大王死于五坡岭的乱战,这是他们在战场上立刻得知的。还有三个,“苟活于世了这么多年,只是天道轮回,现在也都死于非命,请你验货罢。”
林泽脸色红白不定,战战兢兢地坐了起来,犹豫了好久,掀开布,将几个人头略略打量了一番,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奉书想笑话他,可是自己却也不由自主地酸了鼻子,想起了在五虎大王手中时那段无助的时光,想起了阿永的家,想起了蝎子,想起了壁虎、小耗子,想起了那一片蔚蓝的大海。
林泽好容易才平静下来,抽着鼻子说:“文姑娘,你……你要我做什么?”
奉书毫不客气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帮我伪造军户户籍。我要加入荆湖汉军。”
林泽竭力不去看地上的人头,目光定在桌上的一堆公文之间,摇摇头,道:“你要是想改名换姓,做个安分良民,寻常的民籍也就够了,伪造军籍做什么?这可格外麻烦,得调动兵部的档案……”
奉书微笑道:“我想参军啊。”
林泽眼睛瞪得浑圆,眼角还挂着一滴眼泪,“参军?你?你要当花木兰?你到底要做什么?”
奉书见他一定要寻根究底,叹了口气,拨开桌上的公文,一样样翻拣起来。
林泽连忙制止,“喂,喂,别乱动!”
奉书不理他,抽出几张纸,朝他晃了晃,“我在江湖上都听说了,朝廷又要打仗,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据说是要讨伐什么安南、占城,从一年前就开始在各地征兵了。”
奉书点点头,说:“几个月前,我在一个大官的府第,看到了同样一封公文。皇帝敕封皇九子脱欢为‘镇南王’,赐螭纽金印,驻兵荆湖,不日便要挥师南下。而派去辅佐他的副手,便是荆湖行省左丞……李恒。”
说到那个名字时,奉书觉得全身都沐浴在火焰中,不顾林泽惊愕的眼神,冷冷道:“我对李恒仰慕多时,只可惜他位高权重,府上守卫森严,我一直无缘拜见。眼下他再次带兵出征,我要做他帐下的小卒,跟他好好亲近亲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小蜗牛林泽:大家还记得我吗我在第二卷后面出场过的qaq都怪作者姐姐后面写的太长了
肌肉男脱欢:还记得我吗?我是真金的弟弟,胡小麻的叔叔,132章出场过的~
西夏狼李恒:主帅先别显摆了,赶紧整装出发吧,诶诶不用带沙滩裤自拍杆……咱们是去打仗的不是自助游!
第178章 0142
·异花开绝域,野风吹征衣·
安南即为后世越南的前身,当时由身为宋人后代的陈氏当政,国号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时,蒙古就已对安南地区虎视眈眈。那时候,蒙古刚刚攻下大理,计划进一步收伏位于东南的大越,以对宋廷形成合围之势。元将兀良哈台带兵三万入越,攻陷国都升龙,也就是后世之河内。此役只为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台只是浅尝辄止,一番屠杀和劫掠之后凯旋北返。战争的结果,是陈氏停止向大宋称臣,改对蒙古朝贡,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协约。
此后蒙古帝国兄弟争位,汗国混战,加之灭宋艰难,战事频繁,也就无心约束这个新得到的属国。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发现,这个身处丛林的小小藩国已经欠了多年的朝贡,对于其他的义务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当即决定,是时候将越南纳入帝国版图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镇南王脱欢、荆湖左丞李恒率领陆军,右丞唆都、将军乌马儿带领水军,五万军马水陆并进,以讨伐占城的名义,借道伐越。其中脱欢是深受宠爱的皇子,李恒、唆都都是在灭宋之战中立功无数的,可见忽必烈对此役的重视。休养已久的蒙古战争机器即将再次发动,没有人知道,这次将会又有多少生灵涂炭。
而在奉书心里,小小越南对蒙古的不敬,不过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她才不管越南那些姓陈的王子皇孙怎生保家卫国,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恒留在他鄂州的豪宅里养老,她恐怕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恒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样会一辈子不痛快。
至于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将领,但毕竟和她没有过直接冲突,不妨暂且放过。一次只能盯紧一个目标。这是她这些年来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教训。
可是江湖上得来的消息毕竟晚了半拍。等奉书拿到精心伪造的假军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到荆湖占城行中书省报到时,才得知李恒早已率主力部队出征多日了。管征兵的小吏皱着眉头,大约是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十七岁少年,最后命令奉书去押运粮草的小队,负责每日清点新运到粮食的数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发。
奉书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毕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亲的督府军中的经历告诉她,一个完整的军队里,真刀实枪的部队也许只占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负责后勤、补给、维护,让整支部队能够正常运作。蒙古骑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们不需要漫长的补给线——马儿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马奶——从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这一次,元军要在丛林里和沙滩上作战,骑兵便发挥不出他们的优势。李恒所率领的,便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这些步卒里,有半数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这支征越大军里,也出现了许多非战斗人员:伙夫、铁匠、大夫、文员、通译……他们来自帝国的各个领地,种族各异,南腔北调,三教九流。
奉书知道自己一个花季少女,要想在这些男人堆里蒙混,只靠换装、束发,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花木兰》毕竟只是民间歌谣,要是木兰的伙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战场的第一天,就得让敌人算计得落花流水,哪有机会活下来传唱花木兰的故事?
她用灶灰把脸蛋、脖颈、和双手涂得黝黑,素衣贴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袄掩饰纤细的身形,用旧棉絮充实靴子,少喝水,这样就能少上茅厕;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说话。其实这最后一点也不难做到。她只要效仿林泽,每句话里掺几段子曰诗云,那些目不识丁的军汉们便自然不愿和她一般见识。当他们觉得她这个“秀才兵”好欺负,打算整治她的时候,她便大声咳嗽,在衣服上抹带臭味的水,声称自己有传染病。人们不愿意搭理她了。她被挤到最角落里的破烂铺位,吃饭也总是轮到冷的。
便有人想把这个古怪、孤僻、又生病的年轻人开除出军队。可她偏偏头脑聪颖,又识字,经手的粮草账目没一次算错的。慢慢的就没人愿意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只有需要她的时候,才颐指气使地唤上一声。
有时候,奉书也受不住自己这副窝囊样子了,偶而会在半夜偷偷伤心一阵子。她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自己刚刚进入太子府时,也曾被几个小丫头结伙欺负,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而现在,这些军队里的大男人,排挤人的手段居然也没有高明多少。她又想起来,有人曾经告诉她,老人欺侮新人,这种事到处都有,军队里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一次,是她主动把自己变成了被排挤的那个。别人越是少看她一眼,她越是安全。
她安慰自己,一切都是为了接近李恒。倘若不跟随军队,而是贸然去战场上寻找李恒的踪迹,无异于大海捞针。若是不幸撞见了军队——任何一方的军队——自己大抵都会是死路一条。况且,她也不认识去越南的路。
她暗下决心,等锁定了李恒的位置,就可以摆脱这个狭小酸臭的军帐,心安理得地做一名逃兵,大展身手。
也许这不是接近李恒的唯一办法,可她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法子了。有时候她想,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在军中长期磨练过的人给自己出主意,自己的日子也许会好过很多。每当起了这样的念头,她便会莫名其妙地想哭,只得在脑海中拼命念诵李恒的名字,直到仇恨把泪水收干为止。
等到奉书所在的部队终于接到命令,经由湖南、广西,跨过可利隘进入越南时,已经到了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奉书以为自己在广东生活时,已经到了世界南部的尽头了,可如今才发现,这世界比她想象得要大了许多。奇异的民居、方言、习俗,每一天都格外的光怪陆离。她开始还暗记路线,计算着此地离大都有多少距离。可是当队伍走进了迷宫般的昏暗丛林时,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进入越南国土的第一天,队伍里便迎来了一个传令兵,带了一袋子东西,一个个分发下去。
奉书领到自己的那份,打开一看,小纸包里包着两枚漆黑的药丸,散发出苦涩的气味。
只听那传令兵说:“这是避瘴丸,都给我吃下去,七天后再吃第二枚,保你们一个月平安。否则,嘿嘿……就算你是铁人,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气的道儿。都收好了吧!这可是上面的恩赐!”
奉书将那药丸嗅了一嗅,将信将疑。但见周围的同伴全都服从命令,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跟着把药丸服了下去。那药似乎确实是能抗衡瘴气的。此后她闻到丛林中的怪味道时,便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恶心。
一路上行得很顺利,脱欢和李恒的陆军已经长驱直入,打开了大越的国门,攻陷了万劫、红河等要塞。从永平到升龙,每三十里立一军寨,每六十里设一驿站,每一寨和驿都派三百名士兵驻守,重重设防,后方固若金汤。但越南人也自有他们的办法。据哨探来报,每当战事不利,他们或窜入莽莽原林,或藏身地形复杂的险山,或浮舟入海,打起了神出鬼没的游击战。蒙古人从没有见过这种战术,焦躁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旦擒获了藏身的越南兵将,一气之下,也通常不会对他们手软。
等到气候渐渐变暖,大家不得不脱下棉袄的时候,路边就不时能看到破败的大越旗帜和腐烂发臭的尸体。奉书几乎可以预见到大越国几个月以后的命运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个陈氏王朝能撑得稍微久一些,至少要等她见到李恒之后再垮掉。
可是这份希望似乎也日渐稀薄了。有一日,辎重小队穿过了一片丛林废墟。那里刚刚被纵火焚烧,远远的就能看到青烟袅袅,潮湿漆黑的树干散发着腐败的火焰气息。
而当奉书看到那片熏黑的林地里的东西时,肠胃一阵翻江倒海,怎么都忍不住,回身伏在一刻树桩上,没命地呕吐起来。
一面吐,还一面想:“糟了,这么娇气,可别让人看出什么蹊跷……不能吐,不能吐,忍住……”
奉书微觉歉意,抓起一块布,将三个人头盖上,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林泽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
“文姑娘,你、你……你还说不是来专门吓我玩的……你干嘛随身带着这些东西……”
奉书笑道:“为了取信于人啊。”不慌不忙,将五虎大王里每个人的下场细细地说了:五大王是被蝎子用毒蛇杀的,那毒蛇随后又带走了女孩的性命,这是他们几个孩子亲眼看到的;四大王死于五坡岭的乱战,这是他们在战场上立刻得知的。还有三个,“苟活于世了这么多年,只是天道轮回,现在也都死于非命,请你验货罢。”
林泽脸色红白不定,战战兢兢地坐了起来,犹豫了好久,掀开布,将几个人头略略打量了一番,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奉书想笑话他,可是自己却也不由自主地酸了鼻子,想起了在五虎大王手中时那段无助的时光,想起了阿永的家,想起了蝎子,想起了壁虎、小耗子,想起了那一片蔚蓝的大海。
林泽好容易才平静下来,抽着鼻子说:“文姑娘,你……你要我做什么?”
奉书毫不客气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帮我伪造军户户籍。我要加入荆湖汉军。”
林泽竭力不去看地上的人头,目光定在桌上的一堆公文之间,摇摇头,道:“你要是想改名换姓,做个安分良民,寻常的民籍也就够了,伪造军籍做什么?这可格外麻烦,得调动兵部的档案……”
奉书微笑道:“我想参军啊。”
林泽眼睛瞪得浑圆,眼角还挂着一滴眼泪,“参军?你?你要当花木兰?你到底要做什么?”
奉书见他一定要寻根究底,叹了口气,拨开桌上的公文,一样样翻拣起来。
林泽连忙制止,“喂,喂,别乱动!”
奉书不理他,抽出几张纸,朝他晃了晃,“我在江湖上都听说了,朝廷又要打仗,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据说是要讨伐什么安南、占城,从一年前就开始在各地征兵了。”
奉书点点头,说:“几个月前,我在一个大官的府第,看到了同样一封公文。皇帝敕封皇九子脱欢为‘镇南王’,赐螭纽金印,驻兵荆湖,不日便要挥师南下。而派去辅佐他的副手,便是荆湖行省左丞……李恒。”
说到那个名字时,奉书觉得全身都沐浴在火焰中,不顾林泽惊愕的眼神,冷冷道:“我对李恒仰慕多时,只可惜他位高权重,府上守卫森严,我一直无缘拜见。眼下他再次带兵出征,我要做他帐下的小卒,跟他好好亲近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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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男脱欢:还记得我吗?我是真金的弟弟,胡小麻的叔叔,132章出场过的~
西夏狼李恒:主帅先别显摆了,赶紧整装出发吧,诶诶不用带沙滩裤自拍杆……咱们是去打仗的不是自助游!
第178章 0142
·异花开绝域,野风吹征衣·
安南即为后世越南的前身,当时由身为宋人后代的陈氏当政,国号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时,蒙古就已对安南地区虎视眈眈。那时候,蒙古刚刚攻下大理,计划进一步收伏位于东南的大越,以对宋廷形成合围之势。元将兀良哈台带兵三万入越,攻陷国都升龙,也就是后世之河内。此役只为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台只是浅尝辄止,一番屠杀和劫掠之后凯旋北返。战争的结果,是陈氏停止向大宋称臣,改对蒙古朝贡,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协约。
此后蒙古帝国兄弟争位,汗国混战,加之灭宋艰难,战事频繁,也就无心约束这个新得到的属国。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发现,这个身处丛林的小小藩国已经欠了多年的朝贡,对于其他的义务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当即决定,是时候将越南纳入帝国版图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镇南王脱欢、荆湖左丞李恒率领陆军,右丞唆都、将军乌马儿带领水军,五万军马水陆并进,以讨伐占城的名义,借道伐越。其中脱欢是深受宠爱的皇子,李恒、唆都都是在灭宋之战中立功无数的,可见忽必烈对此役的重视。休养已久的蒙古战争机器即将再次发动,没有人知道,这次将会又有多少生灵涂炭。
而在奉书心里,小小越南对蒙古的不敬,不过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她才不管越南那些姓陈的王子皇孙怎生保家卫国,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恒留在他鄂州的豪宅里养老,她恐怕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恒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样会一辈子不痛快。
至于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将领,但毕竟和她没有过直接冲突,不妨暂且放过。一次只能盯紧一个目标。这是她这些年来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教训。
可是江湖上得来的消息毕竟晚了半拍。等奉书拿到精心伪造的假军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到荆湖占城行中书省报到时,才得知李恒早已率主力部队出征多日了。管征兵的小吏皱着眉头,大约是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十七岁少年,最后命令奉书去押运粮草的小队,负责每日清点新运到粮食的数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发。
奉书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毕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亲的督府军中的经历告诉她,一个完整的军队里,真刀实枪的部队也许只占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负责后勤、补给、维护,让整支部队能够正常运作。蒙古骑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们不需要漫长的补给线——马儿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马奶——从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这一次,元军要在丛林里和沙滩上作战,骑兵便发挥不出他们的优势。李恒所率领的,便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这些步卒里,有半数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这支征越大军里,也出现了许多非战斗人员:伙夫、铁匠、大夫、文员、通译……他们来自帝国的各个领地,种族各异,南腔北调,三教九流。
奉书知道自己一个花季少女,要想在这些男人堆里蒙混,只靠换装、束发,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花木兰》毕竟只是民间歌谣,要是木兰的伙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战场的第一天,就得让敌人算计得落花流水,哪有机会活下来传唱花木兰的故事?
她用灶灰把脸蛋、脖颈、和双手涂得黝黑,素衣贴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袄掩饰纤细的身形,用旧棉絮充实靴子,少喝水,这样就能少上茅厕;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说话。其实这最后一点也不难做到。她只要效仿林泽,每句话里掺几段子曰诗云,那些目不识丁的军汉们便自然不愿和她一般见识。当他们觉得她这个“秀才兵”好欺负,打算整治她的时候,她便大声咳嗽,在衣服上抹带臭味的水,声称自己有传染病。人们不愿意搭理她了。她被挤到最角落里的破烂铺位,吃饭也总是轮到冷的。
便有人想把这个古怪、孤僻、又生病的年轻人开除出军队。可她偏偏头脑聪颖,又识字,经手的粮草账目没一次算错的。慢慢的就没人愿意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只有需要她的时候,才颐指气使地唤上一声。
有时候,奉书也受不住自己这副窝囊样子了,偶而会在半夜偷偷伤心一阵子。她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自己刚刚进入太子府时,也曾被几个小丫头结伙欺负,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而现在,这些军队里的大男人,排挤人的手段居然也没有高明多少。她又想起来,有人曾经告诉她,老人欺侮新人,这种事到处都有,军队里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一次,是她主动把自己变成了被排挤的那个。别人越是少看她一眼,她越是安全。
她安慰自己,一切都是为了接近李恒。倘若不跟随军队,而是贸然去战场上寻找李恒的踪迹,无异于大海捞针。若是不幸撞见了军队——任何一方的军队——自己大抵都会是死路一条。况且,她也不认识去越南的路。
她暗下决心,等锁定了李恒的位置,就可以摆脱这个狭小酸臭的军帐,心安理得地做一名逃兵,大展身手。
也许这不是接近李恒的唯一办法,可她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法子了。有时候她想,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在军中长期磨练过的人给自己出主意,自己的日子也许会好过很多。每当起了这样的念头,她便会莫名其妙地想哭,只得在脑海中拼命念诵李恒的名字,直到仇恨把泪水收干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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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越南国土的第一天,队伍里便迎来了一个传令兵,带了一袋子东西,一个个分发下去。
奉书领到自己的那份,打开一看,小纸包里包着两枚漆黑的药丸,散发出苦涩的气味。
只听那传令兵说:“这是避瘴丸,都给我吃下去,七天后再吃第二枚,保你们一个月平安。否则,嘿嘿……就算你是铁人,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气的道儿。都收好了吧!这可是上面的恩赐!”
奉书将那药丸嗅了一嗅,将信将疑。但见周围的同伴全都服从命令,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跟着把药丸服了下去。那药似乎确实是能抗衡瘴气的。此后她闻到丛林中的怪味道时,便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恶心。
一路上行得很顺利,脱欢和李恒的陆军已经长驱直入,打开了大越的国门,攻陷了万劫、红河等要塞。从永平到升龙,每三十里立一军寨,每六十里设一驿站,每一寨和驿都派三百名士兵驻守,重重设防,后方固若金汤。但越南人也自有他们的办法。据哨探来报,每当战事不利,他们或窜入莽莽原林,或藏身地形复杂的险山,或浮舟入海,打起了神出鬼没的游击战。蒙古人从没有见过这种战术,焦躁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旦擒获了藏身的越南兵将,一气之下,也通常不会对他们手软。
等到气候渐渐变暖,大家不得不脱下棉袄的时候,路边就不时能看到破败的大越旗帜和腐烂发臭的尸体。奉书几乎可以预见到大越国几个月以后的命运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个陈氏王朝能撑得稍微久一些,至少要等她见到李恒之后再垮掉。
可是这份希望似乎也日渐稀薄了。有一日,辎重小队穿过了一片丛林废墟。那里刚刚被纵火焚烧,远远的就能看到青烟袅袅,潮湿漆黑的树干散发着腐败的火焰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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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吐,还一面想:“糟了,这么娇气,可别让人看出什么蹊跷……不能吐,不能吐,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