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忍得住。可是也没人笑话她娇气,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这些人里,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还有的是宋军降卒,都是见惯了死人的。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
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书眼里就像丛林中的树木那样迟钝。空气中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中军的大帐。远远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马灯般巡逻守卫。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是脱欢的私人警卫,而那些狗的身形,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
脱欢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哈哈哈,李将军,今天咱们东西两路军胜利会师,全是你的功劳!明天……明天升龙城也定然是手到擒来……到时候,升龙皇宫里的漂亮蛮子女人,我让你先挑,怎么样?哈哈……”
说的是蒙古话,声音有些耳熟。奉书这才想起来,十四岁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场草原大宴里见过这位九皇子。是了,那时他也是喝醉了酒,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非要进场摔跤,还当着真金太子的面,说了不少口无遮拦的话。那时候奉书虽然见识不多,可也隐隐约约地觉得,脱欢可能是一名优秀的武将,但若论涵养,论城府,可比真金差得远了。
奉书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几年过去了,九皇子的酒品还是没什么长进,一喝醉就开始说浑话。升龙还好好的在陈氏手里,倒开始惦记人家的女人了。”
帐内的李恒似乎也颇有同感,只听他开口,声音比脱欢冷静得多:“李恒的一点微末功劳,怎敢在镇南王面前夸耀?明日升龙围城,应当又是一场硬仗,还请镇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龙,在敌人的宫殿里宴饮他们的美酒,不比当下要痛快得多?”
脱欢大笑道:“他们的美酒?我可不信这些蛮子能酿出什么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恒,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过是一群丛林里的野蛮人,据城而守,能有什么能耐?”
李恒道:“那兴道王陈国峻深得民心,晓畅军事,这次虽然折损了不少兵力,但绝不会偃旗息鼓,咱们决不能小看了他。”
脱欢笑道:“兴道王?他恐怕还不知道,他的亲弟弟,那个什么昭国王陈益稷,昨天刚刚来到我的营里解甲投降,此刻已经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脸色!”
李恒立刻指出:“陈益稷是个草包,比陈国峻万不及一。好罢,就算陈国峻此刻众叛亲离,据唆都报,南方还有陈国瓒的生力军……”
脱欢嘻嘻笑道:“那是个还在吃奶的小马驹儿,你也真把他当回事?”
奉书在江湖上历练了几年,人情世故都懂了不少,听到李恒与脱欢的这番对话,心中立刻雪亮:“李恒虽然是脱欢的下属,可和他说话却毫不客气,好像在教训小学生一样。是了,忽必烈也知道他这个儿子的才干不足以胜任主帅,因此派老练的李恒来辅佐监督,名为副手,实际上就是诸葛亮,来帮助幼主建功的。脱欢呢,他肯定不喜欢李恒在他身边指手画脚,可是又没办法。”
李恒被脱欢连声反驳,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压下了与对方辩论的冲动,接着道:“还有,赵忠的军队神出鬼没,前些日子已经让我们吃了不少暗亏。明日升龙围城,赵忠不可能不有所动作,可咱们连他的大本营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个“赵忠”似乎是个颇为厉害的角色。脱欢听李恒提到他的名字,这才沉下语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赵忠……要是能捉到这个人,我定要把他五马分尸,嘿嘿……不过,李将军,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过来,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帐内的影子移动了起来。李恒的身影移到了窗前,接着立刻轻轻“呀”了一声,叫道:“火炮!皇上派人把火炮运来了!”
脱欢笑道:“哈哈,你看见了?咱们的炮连襄阳都打下来了,何况区区一个升龙?况且这炮经由南朝汉人改进,比灭宋的时候又威力了许多。你就乖乖在这里喝酒罢。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炮太过厉害,打坏了皇宫里的金珠宝贝,哈哈哈!”
奉书心中一凛:“火炮?他们有火炮?嘿,越南人可要自求多福了。”
李恒站起身来,道:“那么末将还是出去检查一下大炮火药,免得明日有什么疏漏的好。李恒告退。”
脱欢笑道:“好,好,你走你的,明日别睡懒觉!”说话声中,觥筹交错,又和一些低阶武将推杯换盏起来。
奉书看到帐内阴影变换,随即一人掀帘而出,后面跟着三四个随从。
她心中暗暗叫好:“你若呆在脱欢帐里,有他的怯薛歹守护,我还不能把你怎样。眼下你自己出了保护圈,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握紧匕首,悄然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介绍了一些关键的背景信息和人物。越南古称安南、交趾,但行本文行文中为了照顾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是将它称为“越南”。
蒙古攻越这段历史背景是完全按照史实来的。当然写史的人并不知道军队里曾经混进去过一个女孩子。这件事只有本文读者知道~~
注意李恒提到的“兴道王陈国峻”,他一直在文文的配角栏里待着哟。这是个传奇人物,基本上相当于越南的诸葛亮,以后我会专门给他写一篇番外。
还有越南方面的游击队长赵忠,嗯嗯,也会出场。
总之,祝大家在越南副本里玩耍愉快。热血和狗血都会有的。
第179章 0142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只听得李恒不断小声和身边的副将交待着第二天攻城的各种细节,一面让人带路,去检查刚刚运到的火炮。其时火器珍贵,这批火炮由一整个千人队护送保养。奉书看到远处那些错综的人影,便不敢靠近,只看到月光下一排排黑漆漆的钢铁巨兽微微发亮。
为了安全起见,火炮和火药分开存放。李恒查看了火炮,又去检查火药库。忽然一片乌云把月亮遮住了,周围立时黑暗起来。李恒的副将连忙掏出火折,想要燃一支火把。
李恒却立刻制止了,低声斥道:“找死吗?”
奉书心中一动,知道此时若有半点火星子溅到了火药库里,不光李恒,连带着他的副将,他们周围的几十顶军帐,也许还有自己,都会在瞬间化为灰烬。她打了个寒颤,决定继续耐心等下去。
终于,李恒疲惫着声音,命令回到军帐休息。从火药库到李恒的军帐,要经过一片松软的沼泽。元军在沼泽上用粗大的树木搭了一座浮桥。
那座浮桥孤零零地架在泥里,两侧没有守卫。
奉书埋伏在沼泽边缘,鼻子里吸着浓重的泥土气息。一名副将先行开路,试了试浮桥的虚实。在漆黑的夜幕里,他的身影不是太明显。但奉书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她悄无声息地递出一截树枝,在那人腿脚跟前一封一绊。那人惊叫一声,失去平衡,跌进了沼泽里,吃了一大口泥,便叫不出声来了。
后面的几人齐声道:“巴而思,你怎么了?”
李恒命令另外两个副将去查看。
奉书将树枝静静插`进沼泽里,握紧匕首,一个跨步绕到了李恒身后。她用全身感知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在心中默默念着手法和口诀,计算着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在这一瞬间,他身边没有任何人护卫。也许他会在最后一刻察觉有人偷袭,也许他会试图躲闪。但他已经五十岁了,论敏捷,奉书知道他及不上自己。她慢慢地蓄力,盘算着李恒倒下之后,自己的脱身路线。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
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书眼里就像丛林中的树木那样迟钝。空气中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中军的大帐。远远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马灯般巡逻守卫。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是脱欢的私人警卫,而那些狗的身形,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
脱欢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哈哈哈,李将军,今天咱们东西两路军胜利会师,全是你的功劳!明天……明天升龙城也定然是手到擒来……到时候,升龙皇宫里的漂亮蛮子女人,我让你先挑,怎么样?哈哈……”
说的是蒙古话,声音有些耳熟。奉书这才想起来,十四岁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场草原大宴里见过这位九皇子。是了,那时他也是喝醉了酒,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非要进场摔跤,还当着真金太子的面,说了不少口无遮拦的话。那时候奉书虽然见识不多,可也隐隐约约地觉得,脱欢可能是一名优秀的武将,但若论涵养,论城府,可比真金差得远了。
奉书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几年过去了,九皇子的酒品还是没什么长进,一喝醉就开始说浑话。升龙还好好的在陈氏手里,倒开始惦记人家的女人了。”
帐内的李恒似乎也颇有同感,只听他开口,声音比脱欢冷静得多:“李恒的一点微末功劳,怎敢在镇南王面前夸耀?明日升龙围城,应当又是一场硬仗,还请镇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龙,在敌人的宫殿里宴饮他们的美酒,不比当下要痛快得多?”
脱欢大笑道:“他们的美酒?我可不信这些蛮子能酿出什么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恒,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过是一群丛林里的野蛮人,据城而守,能有什么能耐?”
李恒道:“那兴道王陈国峻深得民心,晓畅军事,这次虽然折损了不少兵力,但绝不会偃旗息鼓,咱们决不能小看了他。”
脱欢笑道:“兴道王?他恐怕还不知道,他的亲弟弟,那个什么昭国王陈益稷,昨天刚刚来到我的营里解甲投降,此刻已经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脸色!”
李恒立刻指出:“陈益稷是个草包,比陈国峻万不及一。好罢,就算陈国峻此刻众叛亲离,据唆都报,南方还有陈国瓒的生力军……”
脱欢嘻嘻笑道:“那是个还在吃奶的小马驹儿,你也真把他当回事?”
奉书在江湖上历练了几年,人情世故都懂了不少,听到李恒与脱欢的这番对话,心中立刻雪亮:“李恒虽然是脱欢的下属,可和他说话却毫不客气,好像在教训小学生一样。是了,忽必烈也知道他这个儿子的才干不足以胜任主帅,因此派老练的李恒来辅佐监督,名为副手,实际上就是诸葛亮,来帮助幼主建功的。脱欢呢,他肯定不喜欢李恒在他身边指手画脚,可是又没办法。”
李恒被脱欢连声反驳,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压下了与对方辩论的冲动,接着道:“还有,赵忠的军队神出鬼没,前些日子已经让我们吃了不少暗亏。明日升龙围城,赵忠不可能不有所动作,可咱们连他的大本营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个“赵忠”似乎是个颇为厉害的角色。脱欢听李恒提到他的名字,这才沉下语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赵忠……要是能捉到这个人,我定要把他五马分尸,嘿嘿……不过,李将军,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过来,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帐内的影子移动了起来。李恒的身影移到了窗前,接着立刻轻轻“呀”了一声,叫道:“火炮!皇上派人把火炮运来了!”
脱欢笑道:“哈哈,你看见了?咱们的炮连襄阳都打下来了,何况区区一个升龙?况且这炮经由南朝汉人改进,比灭宋的时候又威力了许多。你就乖乖在这里喝酒罢。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炮太过厉害,打坏了皇宫里的金珠宝贝,哈哈哈!”
奉书心中一凛:“火炮?他们有火炮?嘿,越南人可要自求多福了。”
李恒站起身来,道:“那么末将还是出去检查一下大炮火药,免得明日有什么疏漏的好。李恒告退。”
脱欢笑道:“好,好,你走你的,明日别睡懒觉!”说话声中,觥筹交错,又和一些低阶武将推杯换盏起来。
奉书看到帐内阴影变换,随即一人掀帘而出,后面跟着三四个随从。
她心中暗暗叫好:“你若呆在脱欢帐里,有他的怯薛歹守护,我还不能把你怎样。眼下你自己出了保护圈,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握紧匕首,悄然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介绍了一些关键的背景信息和人物。越南古称安南、交趾,但行本文行文中为了照顾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是将它称为“越南”。
蒙古攻越这段历史背景是完全按照史实来的。当然写史的人并不知道军队里曾经混进去过一个女孩子。这件事只有本文读者知道~~
注意李恒提到的“兴道王陈国峻”,他一直在文文的配角栏里待着哟。这是个传奇人物,基本上相当于越南的诸葛亮,以后我会专门给他写一篇番外。
还有越南方面的游击队长赵忠,嗯嗯,也会出场。
总之,祝大家在越南副本里玩耍愉快。热血和狗血都会有的。
第179章 0142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只听得李恒不断小声和身边的副将交待着第二天攻城的各种细节,一面让人带路,去检查刚刚运到的火炮。其时火器珍贵,这批火炮由一整个千人队护送保养。奉书看到远处那些错综的人影,便不敢靠近,只看到月光下一排排黑漆漆的钢铁巨兽微微发亮。
为了安全起见,火炮和火药分开存放。李恒查看了火炮,又去检查火药库。忽然一片乌云把月亮遮住了,周围立时黑暗起来。李恒的副将连忙掏出火折,想要燃一支火把。
李恒却立刻制止了,低声斥道:“找死吗?”
奉书心中一动,知道此时若有半点火星子溅到了火药库里,不光李恒,连带着他的副将,他们周围的几十顶军帐,也许还有自己,都会在瞬间化为灰烬。她打了个寒颤,决定继续耐心等下去。
终于,李恒疲惫着声音,命令回到军帐休息。从火药库到李恒的军帐,要经过一片松软的沼泽。元军在沼泽上用粗大的树木搭了一座浮桥。
那座浮桥孤零零地架在泥里,两侧没有守卫。
奉书埋伏在沼泽边缘,鼻子里吸着浓重的泥土气息。一名副将先行开路,试了试浮桥的虚实。在漆黑的夜幕里,他的身影不是太明显。但奉书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她悄无声息地递出一截树枝,在那人腿脚跟前一封一绊。那人惊叫一声,失去平衡,跌进了沼泽里,吃了一大口泥,便叫不出声来了。
后面的几人齐声道:“巴而思,你怎么了?”
李恒命令另外两个副将去查看。
奉书将树枝静静插`进沼泽里,握紧匕首,一个跨步绕到了李恒身后。她用全身感知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在心中默默念着手法和口诀,计算着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在这一瞬间,他身边没有任何人护卫。也许他会在最后一刻察觉有人偷袭,也许他会试图躲闪。但他已经五十岁了,论敏捷,奉书知道他及不上自己。她慢慢地蓄力,盘算着李恒倒下之后,自己的脱身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