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珠是一种稀有的宝石,古称随珠、明月珠。
历史上著名的夜明珠有“随珠”、“悬黎”、“重棘之璧”等。
它在咱们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始终是最具神秘色彩、最为稀有、最为珍贵的珍宝!
古时候,它仅为帝王家私有,一般人,是得不到它的!
此刻展台上拍卖的这颗夜明珠,是元代的。
宋元明时期,贵族尤其喜欢夜明珠。他们收集各地的夜明珠,私藏于宫中,供自己赏玩。有时候,皇帝也会给一些高规格的皇家寺庙、道院赏赐夜明珠。因为他们认为,有了夜明珠,寺庙道院中的灵力,就会有所提升。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说,这玩意儿,一定是出自宫廷。除此以外,几乎就没有别的可能性了!
灯光再次亮起,所有的人都加入了角逐。
夜明珠的开拍价已有一百多万,可他们却好像完全不在乎似的,纷纷举牌叫价,不一会儿的工夫,价格便已经被他们喊到了五百多万,然而,在场的人却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胡怀良见这情形,干脆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递给了坐在高朗旁边的王大秘,说:“这个价,你替我把它拿到手!”
说完,他就把手里的喊价牌交给了王大秘,自己则气定神闲地靠在了椅子上。
看样子,他是志在必得。
纸片经过高朗面前的时候,他看见上头写着——一千五百万!
这简直是天价!
为了一颗珠子,胡怀良竟然愿意出比底价高出一百五十倍的价钱,这完全是疯狂!
高朗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震撼。
什么样的珠子,能值这么多钱?这么多钱,拿去干点什么不好?竟然就这样浪费在一颗珠子上?
这又不是演电视剧,有必要吗?
有钱人的逻辑,是你根本理解不了的!
这个夜晚,对高朗来说,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用“大开眼界”四个字,都不足以来形容他此刻的感受!
拍卖的最终,胡怀良用九百八十万的价钱拍到了宝贝。
因为当这珠子的价钱超过八百万后,跟着叫价的人就少了。
他们大约是觉得不值,在场的,大概只有胡怀良不这么想!
最后一轮叫价的时候,王大秘直接喊了个一百万,把别人都唬住了,然后这东西就顺利进了胡怀良的口袋!
这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胡怀良对此很高兴,还特意奖励了王大秘。他凑了个整数一千万,九百八十万买珠子,另外二十万奖给王大秘当奖金。
高朗看他这样,简直是傻了眼——他还从来没见过谁花这么多钱,就买这么颗珠子,竟然还能高兴成这样子的!
回去的路上,胡怀良特别高兴,他一改来时的沉重,竟主动提出,要带高朗去自己的酒庄坐坐。
于是,晚上十点半,高朗出现在了胡家的酒庄里!
这酒庄很有特色,装修很复古、很有质感,置身其中,有一种正在拍美剧的感觉。
这样的装潢,配上红酒,再来上一点环绕立体声,感觉真的很好。
高朗到了这里,心情不自觉地就放松了下来。
“高博士,你一定觉得很疑惑,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这颗珠子,对不对?”胡怀良一边醒酒,一边说。
“是啊,我对古董这些,不是特别了解。”高朗点了点头。
他看着胡怀良开的这瓶酒,并没有什么概念。
他这个人,就是个典型的读书人、工作狂,对于享乐,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其实我等这颗珠子已经很久很久了,这是我欠别人的。”胡怀良轻轻晃动着醒酒壶,末了,将红酒倒入了高脚杯中。
这酒挂杯度极好,且香味馥郁。高朗这个不懂酒的人,见了这饱和度,都忍不住馋的流口水。
“尝尝,这是不可多得的好酒。”胡怀良笑着说。
好酒得有故事配,看得出来,他这是要讲故事了!
“高博士,你知道我是怎么发家的吗?”果然,一口酒后,他就开了口。
“怎么发家的?”高朗对酒并没有多大兴趣,听了这话,刚到嘴边的酒杯就放了下来。
“你先喝。”胡怀良见状,一抬手,示意他先品酒。
高朗闻言,只好再次举起酒杯,咂了一口。
“好酒。”他客套了一句,只等着胡怀良把故事讲下去。
“哈哈,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学会享受生活。”胡怀良靠坐在沙发上,望着杯中酒,好一会儿才接着说:“我年轻的时候,就是想不通这一点。”
“您年轻的时候?”高朗一听,眉眼一动。
“是啊,我年轻的时候,在徽州插过队、下过乡,”说着,胡怀良又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那时候年轻,不肯服命,总想和命运对着干,吃了不少苦。”
“其实吧,现在回过头来看,人生啊,不管是遭遇了什么,在那当下的时候,都要学会享受那个时刻,过刚则折,得不偿失。”他说着,眼神飘远了,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些岁月中去。
高朗看过母亲的日记,自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可是,他却没有接话。
他虽然很好奇,可却更想听胡怀良自己说。
也许,这又会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了!
“嗯,我扯远了,”突然,胡怀良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又把自己的思绪拉了回来,说道:“这颗珠子,其实本来就是从我手上出去的。当年为了做生意,我把它卖了,换来第一桶金,现在,我有钱了,自然要把它买回来,不管付出多少代价!”
“这珠子是您的?”高朗有些意外。
“确切的说,也不是我的,是……是我朋友的。”胡怀良顿了顿,他的眼神犹豫了。
很显然,他这话里有说谎的成分。
“您朋友的?他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托付给您,那想必,您也是他特别重要的朋友吧?”看破不说破,高朗没有拆穿他。
“是啊,当然特别重要。”胡怀良闻言,整个表情都温柔了下来,他顿了有一会儿,才说:“我和她,是过了命的交情!”
说罢,他倾身向前,把酒杯放到了茶几上,然后从一旁取来装了夜明珠的匣子,一下子将它打开了!
历史上著名的夜明珠有“随珠”、“悬黎”、“重棘之璧”等。
它在咱们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始终是最具神秘色彩、最为稀有、最为珍贵的珍宝!
古时候,它仅为帝王家私有,一般人,是得不到它的!
此刻展台上拍卖的这颗夜明珠,是元代的。
宋元明时期,贵族尤其喜欢夜明珠。他们收集各地的夜明珠,私藏于宫中,供自己赏玩。有时候,皇帝也会给一些高规格的皇家寺庙、道院赏赐夜明珠。因为他们认为,有了夜明珠,寺庙道院中的灵力,就会有所提升。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说,这玩意儿,一定是出自宫廷。除此以外,几乎就没有别的可能性了!
灯光再次亮起,所有的人都加入了角逐。
夜明珠的开拍价已有一百多万,可他们却好像完全不在乎似的,纷纷举牌叫价,不一会儿的工夫,价格便已经被他们喊到了五百多万,然而,在场的人却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胡怀良见这情形,干脆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递给了坐在高朗旁边的王大秘,说:“这个价,你替我把它拿到手!”
说完,他就把手里的喊价牌交给了王大秘,自己则气定神闲地靠在了椅子上。
看样子,他是志在必得。
纸片经过高朗面前的时候,他看见上头写着——一千五百万!
这简直是天价!
为了一颗珠子,胡怀良竟然愿意出比底价高出一百五十倍的价钱,这完全是疯狂!
高朗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震撼。
什么样的珠子,能值这么多钱?这么多钱,拿去干点什么不好?竟然就这样浪费在一颗珠子上?
这又不是演电视剧,有必要吗?
有钱人的逻辑,是你根本理解不了的!
这个夜晚,对高朗来说,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用“大开眼界”四个字,都不足以来形容他此刻的感受!
拍卖的最终,胡怀良用九百八十万的价钱拍到了宝贝。
因为当这珠子的价钱超过八百万后,跟着叫价的人就少了。
他们大约是觉得不值,在场的,大概只有胡怀良不这么想!
最后一轮叫价的时候,王大秘直接喊了个一百万,把别人都唬住了,然后这东西就顺利进了胡怀良的口袋!
这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胡怀良对此很高兴,还特意奖励了王大秘。他凑了个整数一千万,九百八十万买珠子,另外二十万奖给王大秘当奖金。
高朗看他这样,简直是傻了眼——他还从来没见过谁花这么多钱,就买这么颗珠子,竟然还能高兴成这样子的!
回去的路上,胡怀良特别高兴,他一改来时的沉重,竟主动提出,要带高朗去自己的酒庄坐坐。
于是,晚上十点半,高朗出现在了胡家的酒庄里!
这酒庄很有特色,装修很复古、很有质感,置身其中,有一种正在拍美剧的感觉。
这样的装潢,配上红酒,再来上一点环绕立体声,感觉真的很好。
高朗到了这里,心情不自觉地就放松了下来。
“高博士,你一定觉得很疑惑,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这颗珠子,对不对?”胡怀良一边醒酒,一边说。
“是啊,我对古董这些,不是特别了解。”高朗点了点头。
他看着胡怀良开的这瓶酒,并没有什么概念。
他这个人,就是个典型的读书人、工作狂,对于享乐,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其实我等这颗珠子已经很久很久了,这是我欠别人的。”胡怀良轻轻晃动着醒酒壶,末了,将红酒倒入了高脚杯中。
这酒挂杯度极好,且香味馥郁。高朗这个不懂酒的人,见了这饱和度,都忍不住馋的流口水。
“尝尝,这是不可多得的好酒。”胡怀良笑着说。
好酒得有故事配,看得出来,他这是要讲故事了!
“高博士,你知道我是怎么发家的吗?”果然,一口酒后,他就开了口。
“怎么发家的?”高朗对酒并没有多大兴趣,听了这话,刚到嘴边的酒杯就放了下来。
“你先喝。”胡怀良见状,一抬手,示意他先品酒。
高朗闻言,只好再次举起酒杯,咂了一口。
“好酒。”他客套了一句,只等着胡怀良把故事讲下去。
“哈哈,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学会享受生活。”胡怀良靠坐在沙发上,望着杯中酒,好一会儿才接着说:“我年轻的时候,就是想不通这一点。”
“您年轻的时候?”高朗一听,眉眼一动。
“是啊,我年轻的时候,在徽州插过队、下过乡,”说着,胡怀良又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那时候年轻,不肯服命,总想和命运对着干,吃了不少苦。”
“其实吧,现在回过头来看,人生啊,不管是遭遇了什么,在那当下的时候,都要学会享受那个时刻,过刚则折,得不偿失。”他说着,眼神飘远了,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些岁月中去。
高朗看过母亲的日记,自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可是,他却没有接话。
他虽然很好奇,可却更想听胡怀良自己说。
也许,这又会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了!
“嗯,我扯远了,”突然,胡怀良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又把自己的思绪拉了回来,说道:“这颗珠子,其实本来就是从我手上出去的。当年为了做生意,我把它卖了,换来第一桶金,现在,我有钱了,自然要把它买回来,不管付出多少代价!”
“这珠子是您的?”高朗有些意外。
“确切的说,也不是我的,是……是我朋友的。”胡怀良顿了顿,他的眼神犹豫了。
很显然,他这话里有说谎的成分。
“您朋友的?他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托付给您,那想必,您也是他特别重要的朋友吧?”看破不说破,高朗没有拆穿他。
“是啊,当然特别重要。”胡怀良闻言,整个表情都温柔了下来,他顿了有一会儿,才说:“我和她,是过了命的交情!”
说罢,他倾身向前,把酒杯放到了茶几上,然后从一旁取来装了夜明珠的匣子,一下子将它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