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自己说,这是一场短暂的恋爱。友芝的求学将在旧历年前结束,等回了梅城自然就不会再有这些了。在家里,季太太有无数双眼睛,甚至在这里也有,福根和他老婆,可不就是她伸得长长的腕足。明芝不知道下人们有没有看出端倪,也许没有,毕竟她和徐仲九在人前都很注意,应该没露出任何痕迹。不过出了门,就不一样了。
元旦假日,初芝做领队的中西女校歌咏队去南京参加汇演,季家的老老小小都跟了去,一则为初芝鼓劲,二则借此机会观赏提灯大会。友芝懒得来回奔波,便和明芝留在上海,而沈家的五少爷一直留在旅馆没回去,徐仲九理所当然做了他的陪客。
说是这样说,但有许多时候五少爷只是需要徐仲九向五少奶奶做个交待,并不需要他在旁边一起玩,所以徐仲九还是有不少空暇时间。这天他带了明芝去看戏。
季家没有看戏的习惯,只在大宴亲友请一班戏热闹热闹,其他时候更喜欢西洋音乐。一家之主季祖萌认为中国的传统戏文大多以才子佳人为主题,不宜女儿们的成长,因此老太太虽然喜欢绍兴戏的婉转动人,还是忍痛割爱了。
管得了家里管不得外头,初芝她们多多少少也知道几折出名的戏,但小孩子哪里静得下心听咿咿呀呀,所以不看就不看,谁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明芝听徐仲九说是看戏,还暗暗叫了一声苦。她没有鉴赏能力,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不会中途睡着。最好是锣鼓喧天的那种,至少一旦睡意弥漫,尚可借声响提个神。
谁知去到才知道是新式文明戏,现在叫话剧的,这个在学校也很时兴。明芝就读的学校里,学生们曾经排练过《哈姆雷特》,初芝本想反串王子,因为身高的原因只能扮演奥菲莉亚。
明芝够高,可同学们嫌她说话声太低,没人听得清,更不用说风度上的欠缺。碍着季家在学校的影响,大家没好意思说,只是鼓励她加油,还是初芝看不下去,直言明芝不行,另外挑选一位同学上台。明芝松了口气,可心里难免有些讪讪,她认真背了几天剧本,也想表现好的。
徐仲九发现明芝情绪低落。他近来看她是一只有趣的兔子,外表怯弱内心跃跃欲试,可笑之余也有几分笨拙的可爱,所以很愿意花点心思在她身上。
“怎么,想去齐天看火烧红莲寺?”
明芝一怔,什么?反应过来后把头赶紧摇了两摇,“话剧好。”她听不懂京剧慢条斯理的念白和唱词,倒是话剧起码口齿清楚,说的都是白话。
票是五少爷向徐仲九推销的,是他一个牌友的同学的弟弟写的本子。新手对票房没有把握,亲友们内部消化了一部分票子。徐仲九无可无不可地认购两张,反正他只是想把明芝带离那个临时的家,具体做什么并无所谓。
五少爷给朋友捧场,带了一个女性朋友也来了,见到徐仲九和明芝满面春风地过来打招呼,又和明芝开了两句玩笑,称赞她越长越漂亮,就像花朵到了合适的季节含苞待放。
老婆孩子妹妹回家过新年,五少爷一个人的日子舒适得如同三九天烤火炉。他把身边的女性朋友介绍给徐仲九和明芝,“密斯汪留洋美利坚,先攻文学后学历史,是不可多得的才女。”才女对明芝笑,眼睛却盯在徐仲九脸上,又怪五少爷有这么漂亮的表妹也不多请出来玩。
明芝被他俩你一句我一句说得头晕眼花,总算五少爷见到别的朋友,带着依依不舍的密斯汪跟别人社交去。她长长吐出一口气,徐仲九觉得她的样子非常孩子气,忍不住笑了。方才五少爷和密斯汪轮番夸明芝长得好,他才发现在不经意间她确实长成大姑娘了。
明芝的头发没烫过,略有一点留海,长发中分,松松地梳成一支独辫,露出秀丽的鹅蛋脸。她早先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素,但如今大局已定,在徐仲九的劝说下恢复了正常饮食,肌肤也随之渐渐有了血色,是春桃般淡然的白里透红。
眉不画而黛,鼻梁高挺,唇形分明……徐仲九的目光划过她的唇,莫名其妙生了懊恼,那晚没趁着黑暗和酒精在上面盖个印,真是失误。他突然记起她脖颈的柔软和温暖。
明芝催着他赶紧进场入座,坐下后她才低声地说,“那位密斯汪一直看着你。”她不知道密斯汪是不是真的有才,但一个年轻女子跟一个有妇之夫出双入对,又盯着别的青年男子,很不像话。
徐仲九凑到她耳边,“你吃醋了?”他得意地一扬下巴,“没办法,都怪我长得好。”
……
明芝无言以对,拙于言的她不知道如何应答,再说她说出口后才想到自己作为有未婚夫的年轻女子,此刻也在外面晃着,似乎没有立场批评别人。但她可没盯着徐仲九之外的男子,到底还是有一点发言的权利。
徐仲九愉快地看着明芝连耳朵也涨得通红,用低到不能再低的声音说道,“但是我只喜欢你。”
这下明芝连露出来的一小截脖子都红了。
戏不太好看。编剧大概想用意识流的手法表现剧情,效果很差,男女主角互诉衷肠时旁边总有两个配角插科打诨。一边是深情脉脉,一边是搞笑滑稽,让人不知道该看哪一边。到第三幕时观众仍未盼来意想中的高潮,过激者开始喝倒彩,有人大吹口哨,演员们终于乱了,忘词的忘词,走错台步也有。
徐仲九看着不妙,连忙拉着明芝退场。果然他俩刚走出门口,里面就打了起来。
明芝回头望了一眼,忍不住笑了一声-虽然她同情演员,但男主角的拳法太没章法,明明长手长脚,却胡乱挥舞,是传说中的狗屎拳。
“你的心肠未免太硬。”退到安全的地带,徐仲九责备明芝,“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够不幸了。”
明芝以为他替男主角打抱不平,吓得不敢为自己辩解,睁着一双大眼睛不出声。
徐仲九撇撇嘴,“难得有机会带喜欢的人来看戏,还遇到这种事,难道还不够不幸。你是不是应该给这个不幸一点安慰,比如……一个吻?”
和他的视线碰到一起,明芝脸涨得通红,啐了一声转过头不看他。
他抓住她的手,不理她的反抗,硬是吻了一吻。
“想到哪里去了,我要的只是这么多。”
明芝愤然回瞪他,他若无其事举起右手,在掌心印下一个吻,然后轻轻一摊,做了个送出亲吻的样子。
太过分了,不符合事先说好的精神上的恋爱,明芝跺了跺脚,背转身就走。
他俩一前一后,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始终保持着两步的距离。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风扑在脸上透心地冰,但心里的那只兔子扑腾得很欢,明芝真怕它会跳出来,看不牢也收不回。
两个圈子兜下来,徐仲九觉得差不多了。就在他打算加快步伐和明芝并肩行走时,前方暗处突然跳出来一个人,朝明芝脸上掷出一团东西。
明芝吃惊地站在原地,竟然忘了躲避。
不会是锵水吧?报纸有过类似的新闻,她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跑,可不知怎的就是呆住了。
在那个瞬间徐仲九闪过同样的念头,糟糕!那是会毁容的要命东西!
他猛地向前一蹿,不知哪里来的劲,一把把明芝拉入怀里,转过身用自己的后背挡住袭来的不明物体。
不明物体在碰到身体后“啪”地爆开,液体溅了徐仲九一身。
他闭眼咬牙准备忍住痛楚,不由自主地想道,这回可赔大了。
第二十章
一切发生在片刻之间。
没有烧灼给肌肤带来的痛苦,液体臭不可闻,是不知从哪里掏来的老粪,能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徐仲九被淋了一头一背。
被摆了一道!
他一把推开明芝,大步冲向街角。丢东西的人往那边逃的,此刻只剩下远远的人影。
明芝前一秒正满心感动,毫无防备地摔倒在地,衣裙难以避免沾染了污秽。不过一时间她还来不及想到这些,慌慌张张爬起来跟着追过去,生怕徐仲九落了单会出事。
徐仲九人高腿长,又一直勤于锻炼,发力狂奔之下没多久就追上使坏的家伙。他一把拽住对方的衣服,恶虎扑食般把那人压在自己身下,挥起拳头没头没脑揍下去。对方痛得哇哇直叫,用力挣脱徐仲九,回转身奋力去踢徐仲九的胯下。
徐仲九不躲不退,迎上去一把搂住他的腰,一手抱住腿,然后抬腿用自己的膝盖顶向对方的腿弯。那人受了这下,疼得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抱着腿滚来滚去。
徐仲九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把他的头当皮球一样连连撞向地面,发出“呯呯”的声音。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完全失去战斗力,胡乱嚷着一些讨饶的话。但徐仲九没理会,这种压倒性的胜利按下了某种开关,让他欲罢不能。
明芝气喘吁吁赶到时,徐仲九正抬脚重重地踩向地上那人的胸膛,一下又一下,而后者连惨叫的气力也没有了,只徒劳地扭动身躯妄想能避开下一次。不幸的是,一下也没避开,低弱的喀巴声响了不止一次。
徐仲九没事就好,明芝松了口气才发现地上好大一摊血,根据敌我双方形势的判断,这些血来自敌方。她跑过去拉住徐仲九,“别打了。”打死人的话太麻烦了。
徐仲九哼了声,拍开她的手,往后退了几步。
明芝不明所以,微微的有一点生气,她是好意,他是什么意思。
徐仲九没理她,加快步伐跑动起来,在距离伤者还有两步的地方腾地跃起,然后准确无误地落在伤者胸膛上。跟大口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啊-”的大叫,然而明芝觉得自己清楚地听到了整齐的骨头断裂声。
她猛地抬头看向徐仲九。此时的他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她不认识他,他绝对不是徐仲九,那个经常笑微微,有时绅士,有时耍一点无关大防的无赖的徐仲九。
地上的人动了两下,没声音了。
徐仲九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默默地擦拭头上身上的脏东西。太可恨了,他想,幸亏这家伙没扔锵水,否则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毁容的话,他一定会恨死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这家伙他一定还要杀了季明芝。
“你认识他吗?”
在安静中徐仲九问,明芝下意识地看向地上的“人”-如果他还有气的话。
不认识,她摇了摇头。
那人的脸跟上了染料似的什么颜色都有,暗红更是糊了大半张脸,所以明芝完全认不出他原来的面目。当然,即使他没受伤她可能也认不出,毕竟百货公司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不可能在顾客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个倒霉的家伙上次得罪胡小姐,还是被胡小姐找到机会向陆小姐倾诉了一番;东家小姐一怒,小职员哪里抗衡得过,年底前被炒掉了。别人开开心心过年,他失业在家,归根到底把原因算到了明芝头上,因此特意为她准备一包“大料”。谁知他更不走运的是遇上徐仲九,莫名其妙送了命。
是死是活总得弄个明白,明芝硬着头皮伸出两指去摸地上的人的心跳。
徐仲九冷眼看她的举动,怎么?她要主持正义吗?他杀气腾腾地想。
“他死了。”明芝打了个寒颤,抖抖地说,指尖触到的地方太可怕了,死者是被活生生打烂了啊。
徐仲九一笑,“怕什么,上次你拿枪打人的时候不是很勇敢。”
那怎么一样!夜深人静明芝时常会想到那次的事,但她不允许自己多想,自卫反击哪能顾得了那么多。而且远远的射击,跟近距离目睹完全不同,她虽然不怕血,可也不是嗜血者。
徐仲九轻描淡写地说,“子弹钻出人的皮肤时会留下直径四寸的伤口;打到骨头上骨头会碎掉,甚至可以掀掉半个脑袋;打到动脉,几秒人就会失血死掉。你那几枪干倒了几个?”明芝瞪过去,他还是一笑,把手按在肩上,“几时看看我的伤口?它永远留在这里了。”
“你记不记得,我为什么开的枪?”
徐仲九一耸肩,“谁知道。也许你喜欢枪。”
这不是徐仲九。明芝双手不由自主地握成拳。不是这样的,徐仲九感激她,所以愿意把他的余生回报给她。
徐仲九并没注意她的小动作,他皱眉看了看身上和地上,最好在有人发现之前处理掉。至于明芝,就在刚才,他突然不愿意在她面前装下去了。大概装太久,他怎么产生了那种傻念头,竟然想帮她挡掉伤害,还好,今天是大粪,明天来了锵水,他还挡不挡?要是后天过来的是子弹呢?
他只有一条命,必须留给自己。
明芝想到许多,争执,甚至想到徐仲九对她动粗,却没想到他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
怎么办?!她茫然了数秒,立马做了决定。不能呆在这,她匆匆跟上去,但又不想靠近徐仲九,落后两步跟着他。
徐仲九进了家旅馆,要了间套房,打电话嘁嘁喳喳说了很久才进浴室。明芝呆呆地跟着进了旅馆进了房,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报警吗?说起来徐仲九也是为了护着她才杀的人。明芝这点好歹还知道,就算此时她恼了他,也不能因此去害他。
他是怎么了?她想不明白。
有人敲门,徐仲九在浴室听到,“是送衣服的,帮我拿一下。”明芝糊里糊涂开门接了衣服,关上门才想到送衣服的人笑得不怀好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又在做洗澡的隐私事,难怪别人要想歪。
衣服都装在袋子里,有男装有女装,明芝又意识到,自己脏兮兮的,必须洗了澡换过衣服才能回去。
浴室的门开了,徐仲九背后是氤氲的热气,身上只裹着条浴巾。
明芝的大脑告诉她应该避开,赶紧开门走,虽然她衣裙脏了,但毕竟那只是衣裙。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好青年徐仲九,他不会感恩,所以也不可能甘于做沈凤书身边听话的好秘书。
他很危险。
可她的视线不听话地落在他肩头,那里有一团可怕的伤疤。她想到他的话,她曾经为能够和他同生共死而暗生愉悦,也曾经举枪伤人。不管他的话多荒谬,至少有一点说对了,她确实喜欢握着枪的感受,在那时她仿佛握住了一点可信的依靠。
徐仲九的心情在洗过一个热水澡后好转了,他又是英俊而洁净的。
走近明芝,他小心地拈起她的一络发丝,“快去洗个澡,又是汗又是土,脏不脏?”他不去看她衣裙上的污渍,免得看了又破坏心情。他小时候有一次被罗昌海推进粪坑,怎么洗仍然能闻到臭味,小伙伴们都避得远远的,连话都不愿意跟他说,生怕说话间会染上臭气。
明芝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肩上,怕,但还是想看。她恍恍惚惚地问,“还痛吗?”
徐仲九顺着看过去,“不痛了。别看了,不害怕吗?”
明芝摇了摇头,垂下头,很低声地问,“那次我伤了几个人?”
“谁知道。”徐仲九平静地说,“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你说是不是?”
说得也是。明芝不由自主地想,伤人固然不好,但也不能任别人伤自己啊。
徐仲九笑了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的小的被人欺负。不管做得对不对,弱小就是错。”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不得不与自己对视,“还是强大来得好,没有人管你的心地好不好。大家只关心你有没有钱,至于钱是从哪里来的,靠什么得到的,谁关心?今天有钱,你就是好姑娘,舞会的上宾,亲友喜欢的对象。明天没钱,马上打回原形。”
明芝垂眼,正好看到他赤裸的胸口,和他的小臂一样,十分强健。
她涨红了脸,闭上眼,然而睫毛止不住地微微颤动。
元旦假日,初芝做领队的中西女校歌咏队去南京参加汇演,季家的老老小小都跟了去,一则为初芝鼓劲,二则借此机会观赏提灯大会。友芝懒得来回奔波,便和明芝留在上海,而沈家的五少爷一直留在旅馆没回去,徐仲九理所当然做了他的陪客。
说是这样说,但有许多时候五少爷只是需要徐仲九向五少奶奶做个交待,并不需要他在旁边一起玩,所以徐仲九还是有不少空暇时间。这天他带了明芝去看戏。
季家没有看戏的习惯,只在大宴亲友请一班戏热闹热闹,其他时候更喜欢西洋音乐。一家之主季祖萌认为中国的传统戏文大多以才子佳人为主题,不宜女儿们的成长,因此老太太虽然喜欢绍兴戏的婉转动人,还是忍痛割爱了。
管得了家里管不得外头,初芝她们多多少少也知道几折出名的戏,但小孩子哪里静得下心听咿咿呀呀,所以不看就不看,谁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明芝听徐仲九说是看戏,还暗暗叫了一声苦。她没有鉴赏能力,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不会中途睡着。最好是锣鼓喧天的那种,至少一旦睡意弥漫,尚可借声响提个神。
谁知去到才知道是新式文明戏,现在叫话剧的,这个在学校也很时兴。明芝就读的学校里,学生们曾经排练过《哈姆雷特》,初芝本想反串王子,因为身高的原因只能扮演奥菲莉亚。
明芝够高,可同学们嫌她说话声太低,没人听得清,更不用说风度上的欠缺。碍着季家在学校的影响,大家没好意思说,只是鼓励她加油,还是初芝看不下去,直言明芝不行,另外挑选一位同学上台。明芝松了口气,可心里难免有些讪讪,她认真背了几天剧本,也想表现好的。
徐仲九发现明芝情绪低落。他近来看她是一只有趣的兔子,外表怯弱内心跃跃欲试,可笑之余也有几分笨拙的可爱,所以很愿意花点心思在她身上。
“怎么,想去齐天看火烧红莲寺?”
明芝一怔,什么?反应过来后把头赶紧摇了两摇,“话剧好。”她听不懂京剧慢条斯理的念白和唱词,倒是话剧起码口齿清楚,说的都是白话。
票是五少爷向徐仲九推销的,是他一个牌友的同学的弟弟写的本子。新手对票房没有把握,亲友们内部消化了一部分票子。徐仲九无可无不可地认购两张,反正他只是想把明芝带离那个临时的家,具体做什么并无所谓。
五少爷给朋友捧场,带了一个女性朋友也来了,见到徐仲九和明芝满面春风地过来打招呼,又和明芝开了两句玩笑,称赞她越长越漂亮,就像花朵到了合适的季节含苞待放。
老婆孩子妹妹回家过新年,五少爷一个人的日子舒适得如同三九天烤火炉。他把身边的女性朋友介绍给徐仲九和明芝,“密斯汪留洋美利坚,先攻文学后学历史,是不可多得的才女。”才女对明芝笑,眼睛却盯在徐仲九脸上,又怪五少爷有这么漂亮的表妹也不多请出来玩。
明芝被他俩你一句我一句说得头晕眼花,总算五少爷见到别的朋友,带着依依不舍的密斯汪跟别人社交去。她长长吐出一口气,徐仲九觉得她的样子非常孩子气,忍不住笑了。方才五少爷和密斯汪轮番夸明芝长得好,他才发现在不经意间她确实长成大姑娘了。
明芝的头发没烫过,略有一点留海,长发中分,松松地梳成一支独辫,露出秀丽的鹅蛋脸。她早先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素,但如今大局已定,在徐仲九的劝说下恢复了正常饮食,肌肤也随之渐渐有了血色,是春桃般淡然的白里透红。
眉不画而黛,鼻梁高挺,唇形分明……徐仲九的目光划过她的唇,莫名其妙生了懊恼,那晚没趁着黑暗和酒精在上面盖个印,真是失误。他突然记起她脖颈的柔软和温暖。
明芝催着他赶紧进场入座,坐下后她才低声地说,“那位密斯汪一直看着你。”她不知道密斯汪是不是真的有才,但一个年轻女子跟一个有妇之夫出双入对,又盯着别的青年男子,很不像话。
徐仲九凑到她耳边,“你吃醋了?”他得意地一扬下巴,“没办法,都怪我长得好。”
……
明芝无言以对,拙于言的她不知道如何应答,再说她说出口后才想到自己作为有未婚夫的年轻女子,此刻也在外面晃着,似乎没有立场批评别人。但她可没盯着徐仲九之外的男子,到底还是有一点发言的权利。
徐仲九愉快地看着明芝连耳朵也涨得通红,用低到不能再低的声音说道,“但是我只喜欢你。”
这下明芝连露出来的一小截脖子都红了。
戏不太好看。编剧大概想用意识流的手法表现剧情,效果很差,男女主角互诉衷肠时旁边总有两个配角插科打诨。一边是深情脉脉,一边是搞笑滑稽,让人不知道该看哪一边。到第三幕时观众仍未盼来意想中的高潮,过激者开始喝倒彩,有人大吹口哨,演员们终于乱了,忘词的忘词,走错台步也有。
徐仲九看着不妙,连忙拉着明芝退场。果然他俩刚走出门口,里面就打了起来。
明芝回头望了一眼,忍不住笑了一声-虽然她同情演员,但男主角的拳法太没章法,明明长手长脚,却胡乱挥舞,是传说中的狗屎拳。
“你的心肠未免太硬。”退到安全的地带,徐仲九责备明芝,“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够不幸了。”
明芝以为他替男主角打抱不平,吓得不敢为自己辩解,睁着一双大眼睛不出声。
徐仲九撇撇嘴,“难得有机会带喜欢的人来看戏,还遇到这种事,难道还不够不幸。你是不是应该给这个不幸一点安慰,比如……一个吻?”
和他的视线碰到一起,明芝脸涨得通红,啐了一声转过头不看他。
他抓住她的手,不理她的反抗,硬是吻了一吻。
“想到哪里去了,我要的只是这么多。”
明芝愤然回瞪他,他若无其事举起右手,在掌心印下一个吻,然后轻轻一摊,做了个送出亲吻的样子。
太过分了,不符合事先说好的精神上的恋爱,明芝跺了跺脚,背转身就走。
他俩一前一后,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始终保持着两步的距离。
已经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风扑在脸上透心地冰,但心里的那只兔子扑腾得很欢,明芝真怕它会跳出来,看不牢也收不回。
两个圈子兜下来,徐仲九觉得差不多了。就在他打算加快步伐和明芝并肩行走时,前方暗处突然跳出来一个人,朝明芝脸上掷出一团东西。
明芝吃惊地站在原地,竟然忘了躲避。
不会是锵水吧?报纸有过类似的新闻,她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跑,可不知怎的就是呆住了。
在那个瞬间徐仲九闪过同样的念头,糟糕!那是会毁容的要命东西!
他猛地向前一蹿,不知哪里来的劲,一把把明芝拉入怀里,转过身用自己的后背挡住袭来的不明物体。
不明物体在碰到身体后“啪”地爆开,液体溅了徐仲九一身。
他闭眼咬牙准备忍住痛楚,不由自主地想道,这回可赔大了。
第二十章
一切发生在片刻之间。
没有烧灼给肌肤带来的痛苦,液体臭不可闻,是不知从哪里掏来的老粪,能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徐仲九被淋了一头一背。
被摆了一道!
他一把推开明芝,大步冲向街角。丢东西的人往那边逃的,此刻只剩下远远的人影。
明芝前一秒正满心感动,毫无防备地摔倒在地,衣裙难以避免沾染了污秽。不过一时间她还来不及想到这些,慌慌张张爬起来跟着追过去,生怕徐仲九落了单会出事。
徐仲九人高腿长,又一直勤于锻炼,发力狂奔之下没多久就追上使坏的家伙。他一把拽住对方的衣服,恶虎扑食般把那人压在自己身下,挥起拳头没头没脑揍下去。对方痛得哇哇直叫,用力挣脱徐仲九,回转身奋力去踢徐仲九的胯下。
徐仲九不躲不退,迎上去一把搂住他的腰,一手抱住腿,然后抬腿用自己的膝盖顶向对方的腿弯。那人受了这下,疼得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抱着腿滚来滚去。
徐仲九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把他的头当皮球一样连连撞向地面,发出“呯呯”的声音。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完全失去战斗力,胡乱嚷着一些讨饶的话。但徐仲九没理会,这种压倒性的胜利按下了某种开关,让他欲罢不能。
明芝气喘吁吁赶到时,徐仲九正抬脚重重地踩向地上那人的胸膛,一下又一下,而后者连惨叫的气力也没有了,只徒劳地扭动身躯妄想能避开下一次。不幸的是,一下也没避开,低弱的喀巴声响了不止一次。
徐仲九没事就好,明芝松了口气才发现地上好大一摊血,根据敌我双方形势的判断,这些血来自敌方。她跑过去拉住徐仲九,“别打了。”打死人的话太麻烦了。
徐仲九哼了声,拍开她的手,往后退了几步。
明芝不明所以,微微的有一点生气,她是好意,他是什么意思。
徐仲九没理她,加快步伐跑动起来,在距离伤者还有两步的地方腾地跃起,然后准确无误地落在伤者胸膛上。跟大口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啊-”的大叫,然而明芝觉得自己清楚地听到了整齐的骨头断裂声。
她猛地抬头看向徐仲九。此时的他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她不认识他,他绝对不是徐仲九,那个经常笑微微,有时绅士,有时耍一点无关大防的无赖的徐仲九。
地上的人动了两下,没声音了。
徐仲九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默默地擦拭头上身上的脏东西。太可恨了,他想,幸亏这家伙没扔锵水,否则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毁容的话,他一定会恨死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这家伙他一定还要杀了季明芝。
“你认识他吗?”
在安静中徐仲九问,明芝下意识地看向地上的“人”-如果他还有气的话。
不认识,她摇了摇头。
那人的脸跟上了染料似的什么颜色都有,暗红更是糊了大半张脸,所以明芝完全认不出他原来的面目。当然,即使他没受伤她可能也认不出,毕竟百货公司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不可能在顾客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个倒霉的家伙上次得罪胡小姐,还是被胡小姐找到机会向陆小姐倾诉了一番;东家小姐一怒,小职员哪里抗衡得过,年底前被炒掉了。别人开开心心过年,他失业在家,归根到底把原因算到了明芝头上,因此特意为她准备一包“大料”。谁知他更不走运的是遇上徐仲九,莫名其妙送了命。
是死是活总得弄个明白,明芝硬着头皮伸出两指去摸地上的人的心跳。
徐仲九冷眼看她的举动,怎么?她要主持正义吗?他杀气腾腾地想。
“他死了。”明芝打了个寒颤,抖抖地说,指尖触到的地方太可怕了,死者是被活生生打烂了啊。
徐仲九一笑,“怕什么,上次你拿枪打人的时候不是很勇敢。”
那怎么一样!夜深人静明芝时常会想到那次的事,但她不允许自己多想,自卫反击哪能顾得了那么多。而且远远的射击,跟近距离目睹完全不同,她虽然不怕血,可也不是嗜血者。
徐仲九轻描淡写地说,“子弹钻出人的皮肤时会留下直径四寸的伤口;打到骨头上骨头会碎掉,甚至可以掀掉半个脑袋;打到动脉,几秒人就会失血死掉。你那几枪干倒了几个?”明芝瞪过去,他还是一笑,把手按在肩上,“几时看看我的伤口?它永远留在这里了。”
“你记不记得,我为什么开的枪?”
徐仲九一耸肩,“谁知道。也许你喜欢枪。”
这不是徐仲九。明芝双手不由自主地握成拳。不是这样的,徐仲九感激她,所以愿意把他的余生回报给她。
徐仲九并没注意她的小动作,他皱眉看了看身上和地上,最好在有人发现之前处理掉。至于明芝,就在刚才,他突然不愿意在她面前装下去了。大概装太久,他怎么产生了那种傻念头,竟然想帮她挡掉伤害,还好,今天是大粪,明天来了锵水,他还挡不挡?要是后天过来的是子弹呢?
他只有一条命,必须留给自己。
明芝想到许多,争执,甚至想到徐仲九对她动粗,却没想到他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
怎么办?!她茫然了数秒,立马做了决定。不能呆在这,她匆匆跟上去,但又不想靠近徐仲九,落后两步跟着他。
徐仲九进了家旅馆,要了间套房,打电话嘁嘁喳喳说了很久才进浴室。明芝呆呆地跟着进了旅馆进了房,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报警吗?说起来徐仲九也是为了护着她才杀的人。明芝这点好歹还知道,就算此时她恼了他,也不能因此去害他。
他是怎么了?她想不明白。
有人敲门,徐仲九在浴室听到,“是送衣服的,帮我拿一下。”明芝糊里糊涂开门接了衣服,关上门才想到送衣服的人笑得不怀好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又在做洗澡的隐私事,难怪别人要想歪。
衣服都装在袋子里,有男装有女装,明芝又意识到,自己脏兮兮的,必须洗了澡换过衣服才能回去。
浴室的门开了,徐仲九背后是氤氲的热气,身上只裹着条浴巾。
明芝的大脑告诉她应该避开,赶紧开门走,虽然她衣裙脏了,但毕竟那只是衣裙。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好青年徐仲九,他不会感恩,所以也不可能甘于做沈凤书身边听话的好秘书。
他很危险。
可她的视线不听话地落在他肩头,那里有一团可怕的伤疤。她想到他的话,她曾经为能够和他同生共死而暗生愉悦,也曾经举枪伤人。不管他的话多荒谬,至少有一点说对了,她确实喜欢握着枪的感受,在那时她仿佛握住了一点可信的依靠。
徐仲九的心情在洗过一个热水澡后好转了,他又是英俊而洁净的。
走近明芝,他小心地拈起她的一络发丝,“快去洗个澡,又是汗又是土,脏不脏?”他不去看她衣裙上的污渍,免得看了又破坏心情。他小时候有一次被罗昌海推进粪坑,怎么洗仍然能闻到臭味,小伙伴们都避得远远的,连话都不愿意跟他说,生怕说话间会染上臭气。
明芝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肩上,怕,但还是想看。她恍恍惚惚地问,“还痛吗?”
徐仲九顺着看过去,“不痛了。别看了,不害怕吗?”
明芝摇了摇头,垂下头,很低声地问,“那次我伤了几个人?”
“谁知道。”徐仲九平静地说,“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你说是不是?”
说得也是。明芝不由自主地想,伤人固然不好,但也不能任别人伤自己啊。
徐仲九笑了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的小的被人欺负。不管做得对不对,弱小就是错。”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不得不与自己对视,“还是强大来得好,没有人管你的心地好不好。大家只关心你有没有钱,至于钱是从哪里来的,靠什么得到的,谁关心?今天有钱,你就是好姑娘,舞会的上宾,亲友喜欢的对象。明天没钱,马上打回原形。”
明芝垂眼,正好看到他赤裸的胸口,和他的小臂一样,十分强健。
她涨红了脸,闭上眼,然而睫毛止不住地微微颤动。